主題:
[心情日記]
撿到手機送到派出所.........很愚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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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07-6-14 04:36 AM
主題:
撿到手機送到派出所.........很愚蠢的決定
12號晚上我在路邊撿到一隻手機
剛好手機的主人打電話來找
我就跟他報樓下超商地址請他到超商拿
結果剛剛(14號2點多)到超商發現手機還在
我想好人做到底就拿到派出所請警察幫忙
聽我說完狀況親愛的警察回我的第一句話竟是
就叫他到超商拿了,那繼續放在超商就好了,拿到我們這邊,不就要他再多跑一趟
(
你是沒聽到已經放一天了,再放下去要是不見了誰負責
)
我只好解釋,怕這樣放下去手機沒電超商會不好處理
另一位警察先生就說
你放在我們這邊,要是沒電我們也不好處理
(
X的,你派出所不好處理,那我們一般老百性怎麼辦
)
第一位警察又問
你有沒有跟對方連絡
(
如果我有辦法跟對方連絡,我還找你幹嘛?隨便打給電話簿裡的親友,搞不好還被當做詐騙集團
)
接下來就問了一些基本狀況(像知不知道手機號碼之類的)
在快結束的時候又有第三位警察冒出一句
繼續放超商等他去拿就好了,幹嘛拿到派出所
(
........無言
)
難得做一次好人
居然是這樣被折磨
早知道當初不要去檢
或是直接丟垃圾桶就好
何必自找苦吃
讓我最不滿的是
最後居然要在警方的記錄上蓋指印
難道我是銷贓不成才送到派出所的嗎
還好我沒答應店員把一些客人遺忘的東西一起拿去派出所
不然搞不好現在還回不了家
發表人:
AshenVic
時間:
2007-6-14 04:59 AM
又是一堆拿薪水不工作的警察
八成是做這種事不算在業績裡
發表人:
goukischocomaro
時間:
2007-6-14 05:15 AM
他打給你的時候你就應該問他怎麼連絡他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07-6-14 07:56 AM
正常應是送到派出所省的處理後續!
米裡總是有些動物在吃的!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07-6-14 08:09 AM
我想他們只是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而且我覺得這是大多數人都有的通病,不是只有警察才有。
發表人:
relnuh
時間:
2007-6-14 08:41 AM
既然這樣,以後撿到錢就自己處理啦XD
要警察幹嘛?
發表人:
qqchien
時間:
2007-6-14 09:28 AM
還蠻正常的啦~
這就是台灣的警察不是嗎?
好的警察很好,會願意為人民服務
不好的警察就等於是米蟲,只想要安逸的領薪水而已
想這種小案件當然會不願意受理阿
臺灣警察吃案的案件真的太多了~手機~小事而已
不需要那麼生氣啦~~!!
手機的主人打電話給你過,你就打回去給他吧 應該有顯示電話~
如果真的沒有辦法聯絡到,就收下手機啦~!反正現在手機便宜
你又不是沒心環他,這樣就夠了,找不到人就是天意啦~!
發表人:
polarstar
時間:
2007-6-14 10:40 AM
我覺得你不用那麼生氣啦~
你的行為很好,值得大家學習,不要因為這樣不做好事了!!
另外我覺得你已經有跟他說,請他去超商拿了
那你已經盡到告知的責任了,那他不去拿,就他的事,你真的不用擔心不見了會怎麼辦~~
發表人:
M004378
時間:
2007-6-14 01:36 PM
機子如果是N95, 可能你就沒機會做善事了
發表人:
M004378
時間:
2007-6-14 01:40 PM
路邊的東西, 不管是什麼, 好的壞的最好都不要亂撿,人性是最好利用的, 不管是善心(如你)或貪心. 下次你一撿起來旁邊就有人跳出來要你和他死去的妹妹結婚, 更糟一點如果那是跟什麼死人骨頭案件有相關的手機呢?
[M004378 在 2007-6-14 01:4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07-6-14 01:55 PM
引用:
goukischocomaro
寫到:
他打給你的時候你就應該問他怎麼連絡他
當時沒想那麼多
只想說已經叫他到超商拿
他應該很快會來
所以也沒注意來電號碼
後來才發現也沒號碼可以查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6-14 02:27 PM
應該台灣人都是這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概警察覺得這是一件很小雜事
懶得去找人~~
發表人:
Earlson
時間:
2007-6-14 02:45 PM
這年代
大家都是大事辦好
小事就是沒事
想要連小事都辦好
那他肯定獲選模範警察了
發表人:
arth1327
時間:
2007-6-14 07:41 PM
我想會不會以後抓到小偷送到警察局,
警察會說抓到自己關起來或者是自己打一打處理就好了,這麼麻煩送過來做啥!
幻想中...
發表人:
ging0401
時間:
2007-6-14 08:39 PM
引用:
arth1327
寫到:
我想會不會以後抓到小偷送到警察局,
警察會說抓到自己關起來或者是自己打一打處理就好了,這麼麻煩送過來做啥!
幻想中...
持續幻想~
惡靈戰警:你有罪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6-14 08:51 PM
在台灣做好事是有點笨...
發表人:
ging0401
時間:
2007-6-14 11:34 PM
引用:
bear242
寫到:
在台灣做好事是有點笨...
那你是論壇第一笨
所以都是第一個做好事的囉?
發表人:
darkfala
時間:
2007-6-15 08:49 AM
警察都這樣啦
沒有業績的他們都不太想做
能推就推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6-15 08:14 PM
引用:
ging0401
寫到:
引用:
bear242
寫到:
在台灣做好事是有點笨...
那你是論壇第一笨
所以都是第一個做好事的囉?
我是超笨,
所以不屑做有點笨的事,
那不是我的等級!
也許論壇第一笨會這麼做吧!
發表人:
riven
時間:
2007-6-17 11:10 AM
像手機這東西
我覺得還是能直接用回撥的方式告訴對方通話的人
請他們連絡手機持有者來拿比較好
不能的話
就放在發現地那邊
持有者總會循線往回找吧
雖然手機不是很貴重
可是裡面的電話簿我覺得還蠻重要的
最奇怪的人是
撿了手機想打免費電話的人
真的不懂這些人的想法是什麼
大家手機如果遺失
通常第一件事都嘛是先停話
riven
發表人:
gass
時間:
2007-6-17 05:38 PM
其實失主心理很掙扎;她好不容易找到換手機的藉口.
如果是新貨,你告知後就會立刻領回了.
要不然就是詐騙新手法,別檢.........
發表人:
s58716
時間:
2007-6-17 05:58 PM
做好事是值得稱讚的,給你鼓鼓掌!
至於我們的警察先生們,就不要期待太多了(當然好警察也是有的,不過很少就是了)!
不需要為這種小事生氣吧!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7-6-17 06:43 PM
現在去派出所報案
還得要自己去案發現場跟里長調閱錄影帶拿去給警察先生
請警察先生依據錄影帶去逮人
有時不是愛批評
實在是有點天怒人怨...
發表人:
katsui78
時間:
2007-6-18 01:44 AM
下次路上看到手機就把它踢開就好
發表人:
fen_1020
時間:
2007-6-18 10:05 PM
有要求你在紀錄中蓋手印
表示警察會依規定處理
若經半年公告仍無人來領的話
拾得物就是你的了
不然的話~
他可能會一直把手機擺著抽屜
懶到也不通知失主
倒楣的是那個遺失的人
你這樣做~沒錯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07-6-21 02:17 AM
引用:
fen_1020
寫到:
有要求你在紀錄中蓋手印
表示警察會依規定處理
若經半年公告仍無人來領的話
拾得物就是你的了
若是這樣
那應該問我聯絡方式吧
但從頭到尾頂多只是拿我的身份證去做記錄
既沒問我地址也沒問我電話
身份證上的戶籍地址跟實際地址的差別應該不用我多說
這樣就算要給我
我也拿不到
發表人:
謝謝分享
時間:
2007-6-21 02:45 AM
之前撿到SonyEricsson W850i 還是我媽看到的 結果我就在哪邊打了很多電話~~~ 不是打免費的 是打給失主的家人 結果都沒人接大約站了快一個小時 << 瘋子 有人打來了 問我是不是撿到電話 我說是 然後就約個地點拿電話了^^" 對方還要給我錢 ==" 完全沒要拿 只是覺得如果撿到電話不還給對方萬一裡面有重要的秘密或是客戶資料之類的 哪不就~~~ w850I也= =" 但是沒跟太多人講因為一定會有人笑我白痴~~呵呵
發表人:
riven
時間:
2007-6-22 11:16 PM
別這樣呀
我今天手機也遺失了
其實我真的很希望有人可以幫我拿到附近的詢問台、服務台之類的地方
如果可以直接用回撥的方式給我的朋友就好
至少知道在哪拿
啊~~~~~
手機手機手機呀
riven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6-22 11:18 PM
小機機(雞雞?)不見了他女朋友應該是最著急的....
發表人:
riven
時間:
2007-6-23 12:14 AM
= =+
已經報案啦
可是...
我手機有設密碼
只要關了機
就應該沒辦法開機使用了
這好像會增加尋找的困難度吧
riven
發表人:
麩夫子
時間:
2007-6-23 08:04 AM
引用:
riven
寫到:
= =+
已經報案啦
可是...
我手機有設密碼
只要關了機
就應該沒辦法開機使用了
這好像會增加尋找的困難度吧
riven
已經報案啦?
是不是跑去敦南派出所那邊報案?
希望會找的回來阿.....
不過這隻手機也蠻慘的...(八字不合)
已經被遺忘過好多次~~~
什麼時候會輪到我.......
[麩夫子 在 2007-6-23 08:06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jazzblue
時間:
2009-1-25 05:51 PM
我上次撿到手機就先帶回家然後請物主自己過來拿 !
若他想要手機,不管距離多遠都會過來
拿到警察局是自找麻煩,還要寫一些有的沒有
條子還會問一些有的沒的!
[jazzblue 在 2009-1-25 05:5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呆頭兒
時間:
2009-1-26 05:01 PM
還好沒答應店員哦
台灣警察真好混!!!!!!!!!
發表人:
showa
時間:
2009-1-29 01:03 PM
其實打給手機的好友,告訴手機主人的電話不見了,就其通知主人,正常的話手機主人都會回來找的,或是回撥手機,做善事不錯啦!!有時會有意外之財!!
發表人:
keith0423
時間:
2009-1-29 09:47 PM
也不是每個警察都那麼偷懶的啦!
只是樓主正好遇到~呵呵!
星期五去買個大樂透,搞不好中個十來萬或是頭獎哩!
好心做好事,心境自然大不同,
何必去理會那些偷懶的警察呢?對吧!
樓主心真好!肯定牛年一路發啦!送你花!給你好彩頭!
發表人:
danminhwa
時間:
2009-2-3 01:35 PM
我覺得不管手機的好壞,樓主的行為是正確的,
因為手機的好壞,並不影響檢到的人會不會自己收下來,
之前一支三星的1元手機,在我發現不見時就已經沒開機嚕(電池充滿電狀態),
所以樓主的行為是讓人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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