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好累,各位再見。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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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ge56 時間: 2007-7-27 10:45 PM 主題: 好累,各位再見。
故事是這樣的,本人好賭又不敢真賭,
所以在虛擬世界的博彩將百多萬壇幣一梭而盡,
這筆錢還是向現在已在全地球開拓業務的burnaby大求援來的,
無顏呀!有夠丟臉的!
困苦期間體悟賭的不良,以及小賭怡情大賭傷身的真義,
厚顏再蒙富豪Justin湧泉百萬資助,除了捐終極密碼,
部分轉給之前幫忙的朋友,剩下的提供50名額,
每份1萬元,提供給需要送花的論壇驢友存本生利息,
資格是這樣的:資產總額少於1萬的驢友都可以跟帖或PM直到名額滿,
並請將銀行密碼暫時點掉才能成功轉帳,就這樣。
最後感謝曾經幫助過我的大大們
PS. 純回饋,切勿送花!!
轉帳成功:
etetcome
ACE
newfree05
ineedgame
tommylin
[mirage56 在 2007-8-4 03: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7-27 11:43 PM
亂入一下,這湧泉還真大啊!
千萬不要轉給我,
我一天的利息是好幾倍!
p.s.竟然不給我回文,說要隔20秒,這裏不是水區嗎?
發表人:
ACE 時間: 2007-7-28 12:18 AM
博彩賭博真恐怖~~
小弟也只玩過一次~~
由於沒錢玩的小也陪的小~~
現在也只剩2000左右了~~
有提供5000是真的嗎??
好像沒設過甚麼密碼~~
銀行也只去過兩次~~
小弟有這個資格嗎??
不管怎麼樣都送花先謝謝大大~~
[ACE 在 2007-7-28 12:20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可樂果 時間: 2007-7-28 01:53 AM
我想 A 兄 要先做的是
銀行->密碼管理
這邊不能打 ˇ 不然除非 我們知道密碼
不然我們是無法 匯款給你的
發表人:
etetcome 時間: 2007-7-28 03:52 AM
看到這篇文章~
還猶豫說該不該留言的
但5000元~對我這金錢永遠不超過1000元的人來說~
實在是太誘人了
還是要謝謝大大嚕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7-7-28 08:38 AM
你回饋別人...
我回饋花給你....
發表人:
BK9527 時間: 2007-7-28 12:40 PM
受人湧泉...沒聽過這種說法 這對施捨的人有點不敬吧 報以湧泉才對 這只能算借花獻佛吧
發表人:
mirage56 時間: 2007-7-28 01:12 PM
引用:
BK9527寫到:
受人湧泉...沒聽過這種說法 這對施捨的人有點不敬吧 報以湧泉才對 這只能算借花獻佛吧
那要我怎麼說才能讓你感覺到我對資助人的感謝呢?
算我不會寫文章可以嗎?!
不反對你怎麼看這件事,高興損我也好,覺得我卑劣也罷,
不管你信不信,
寫這篇文章前就已經詢問過Vic是否可以鎖掉這篇文章的送花功能,
只是目前沒有回答,
而我在這篇文章上得到的積分,我不要!
到時這件事結束之後,會告知版主把分數砍回來,
我不會無恥到用別人資助的壇幣換積分,
做這件事有我的理由,八月底錢沒發完會全部送到終極密碼,
最後強調,看文章的怎麼想是你的事,
我有我的想法,不管你認不認同!
發表人:
ACE 時間: 2007-7-28 02:31 PM
引用:
可樂果寫到:
我想 A 兄 要先做的是
銀行->密碼管理
這邊不能打 ˇ 不然除非 我們知道密碼
不然我們是無法 匯款給你的
可樂果大大我勾勾取消不掉~~
取消掉過沒多久回去他還是打勾勾的~~
我只知道他說我的初始密碼是8888~~
看來我是無緣領錢了~~
發表人:
BK9527 時間: 2007-7-28 03:40 PM
引用:
mirage56寫到:
引用:
BK9527寫到:
受人湧泉...沒聽過這種說法 這對施捨的人有點不敬吧 報以湧泉才對 這只能算借花獻佛吧
那要我怎麼說才能讓你感覺到我對資助人的感謝呢?
算我不會寫文章可以嗎?!
不反對你怎麼看這件事,高興損我也好,覺得我卑劣也罷,
不管你信不信,
寫這篇文章前就已經詢問過Vic是否可以鎖掉這篇文章的送花功能,
只是目前沒有回答,
而我在這篇文章上得到的積分,我不要!
到時這件事結束之後,會告知版主把分數砍回來,
我不會無恥到用別人資助的壇幣換積分,
做這件事有我的理由,八月底錢沒發完會全部送到終極密碼,
最後強調,看文章的怎麼想是你的事,
我有我的想法,不管你認不認同!
想法是一回事,方式是另一回事
施捨跟回報用詞應該完全不同
發表人:
keryu 時間: 2007-7-28 04:33 PM
何必為了用字遣詞傷了和氣呢? 單純使用文字表達的確是很容易造成誤會的,希望你們後續別再彼此鑽牛角尖了。
發表人:
newwill 時間: 2007-7-28 06:38 PM
人說: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就像可魯大說的~
不用為了那幾個字~傷了和氣!!
只要知道MI大是想發揚B大當時幫助人的想法~
這樣就可以了啦!!
乖~兩位大大都不要吵了!!
給你們糖糖吃唷~
發表人:
Sato 時間: 2007-7-28 08:19 PM
也許 mirage56 只是比較不會表達而已,不需要為了文字上的見解不同傷了和氣吧?
看得懂就好了~
~受人點滴,當以湧泉以報~
mirage56 大的說法我想大家都懂他的意思...
PS: 5000也不用給我~
[Sato 在 2007-7-28 08:4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Zeno 時間: 2007-7-28 08:40 PM
我仔細看了文章應該沒有人有惡意......
大家和氣生財嘛!
原來burnaby大去全地球開拓業務啦,真是高手!
我也想要快找到工作啦!
對了,5000元不用給我。
發表人:
NeoBetas 時間: 2007-7-28 09:10 PM
真可惜,有資產限制...把上限提到300萬以下如何?(來亂的)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7-30 06:44 PM
我在這裏常看到有人的用字遣詞被他人糾正,
我覺得這是好事啊,
而且之前不是被抓到錯字要給花嗎?
發帖者不用太在意,
也許你不常被糾正,
其實多存感恩的心(我覺得你這帖中所說的做法就是啦)
把他人的責備視為自己成長的動力,
那不是很好嗎?
你以真金換虛幣的作法確實很多人有意見,
但當別人把錢匯給你之後,
怎樣處份是你的事,
你肯再給別人,
我覺得很好啊,
所以才會一開始就亂入給你人氣.
論壇有人有求必應,
有人得人贈予肯分享他人,
這是現實華人世界無法做到的,
現實無法實現的,
就在這兒虛擬一下,
不是很好嗎?
我覺得你應該給糾正你的人三朵花才是!
P.S.我永遠記得以前國文課本中對"責備"的解釋~~責其以求完備,想一想,到底是好意壞意?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7-31 09:47 AM
引用:
BK9527寫到:
受人湧泉...沒聽過這種說法 這對施捨的人有點不敬吧 報以湧泉才對 這只能算借花獻佛吧
一開始我也沒注意到,
謝謝你的指導,
給三朵花!
發表人:
ineedgame 時間: 2007-7-31 04:36 PM
有好人發零用錢阿
我要我要
錢都不知花哪裡去的人
小小鮮花聊表心意
發表人:
keryu 時間: 2007-8-3 11:54 PM
引用:
bear242寫到:
我在這裏常看到有人的用字遣詞被他人糾正,
我覺得這是好事啊,
而且之前不是被抓到錯字要給花嗎?
咦?可是基本上發文者的文意並沒有錯啊?何來需要糾正呢?
引用:
BK9527寫到:
受人湧泉...沒聽過這種說法 這對施捨的人有點不敬吧 報以湧泉才對 這只能算借花獻佛吧
『受人點滴之恩,當思泉湧以報。』這句話的意思只是要提醒人們就算只是受了小小的恩惠,也應當要回報更多,也等同於『受施慎勿忘』的意思。所以如果用『受人湧泉』基本上也沒有任何對給予的人不敬的地方吧?難道形容人家給的恩惠很多是錯的嗎?
用『借花獻佛』並沒有錯,但我不明白的是用『受人湧泉』也沒什麼錯啊,何必指責發文者呢?
發表人:
BK9527 時間: 2007-8-4 01:17 AM
小姑娘,
點滴和湧泉(或你說的泉湧)妳分不出哪個多嗎?
照妳這麼說非得要受到極大如泉湧般的恩惠妳才開始思考報答嗎?
別人對妳所施捨的點滴小惠或幫忙都當作應該的了.
適不適用看自己決定吧
但是不必出來撩動情緒以免增加困擾
至於你說的何必指責發文者呢?我的反應可沒這麼強烈,
只看到有些在搧風點火的文章.
如果這是指責,那你要聽的想看到的只是歌功頌德的好聽話,
仔細看看前因後果,每個人各取所好吧
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阿.....這位水區版主.
發表人:
keryu 時間: 2007-8-4 08:25 AM
小弟弟,
我希望您好好看別人文章的內容,裡面寫得很清楚。
如果您一定要用斷章取義的手法來寫回文,那我不想和您爭辯,
您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
如果您是看不懂,那我和您說再多也沒用。
人在做,天在看啊......這位毒舌鐵驢友。
發表人:
tommylin 時間: 2007-8-4 09:10 AM
我也要
在這裡唯一沒限制的就是送花了
有錢真好
可以送花給喜歡的文章
發表人:
BK9527 時間: 2007-8-4 09:25 AM
引用:
keryu寫到:
小弟弟,
我希望您好好看別人文章的內容,裡面寫得很清楚。
如果您一定要用斷章取義的手法來寫回文,那我不想和您爭辯,
您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
如果您是看不懂,那我和您說再多也沒用。
人在做,天在看啊......這位毒舌鐵驢友。
如果你說的是改了又改的文章,
那我不怪你這種落井下石的手法打壓一個你不喜歡的帳號
或是說這個讓一群灌水區老手不爽的帳號
是非對錯自有論斷,不必爭辯很多人已經知道答案
只是提醒一句,討論話題是對事不對人,
別看帳號選擇性挑選你認為的軟柿子開刀
再等一堆人跳出來替你圍事, 共同討伐不喜歡的帳號
一堆有問題的文章你不去檢討,一堆"趕羚羊"的諧音文章都是正道嗎?
倒是我發的文章沒有一點人身攻擊卻被你給拿出來供大家檢討是嗎?
毒舌不毒,最毒......
發表人:
hillo 時間: 2007-8-4 10:08 AM
一連串看下來感覺只是語氣上的一點小問題
其實沒必要為了這點小事而吵起來吧
大家各退讓一步也不用讓氣氛如此難堪啊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8-4 11:23 AM
我把BK9527先生的回覆列出,前二篇是對發文者,後一篇就已轉移焦點了,還有一篇我沒列出,因為已脫離發文者太遠,個人認為是與他人的意氣之爭,與此無關故不列出.
引用:
受人湧泉...沒聽過這種說法 這對施捨的人有點不敬吧 報以湧泉才對 這只能算借花獻佛吧
說人給自己極大恩惠是受人湧泉,是否不敬,看自己的看法,有的人不認為不敬,這不重要,重點在這主要說明用詞不對,我看不出他指責發文者什麼了?而發文者的反應則以為是在指責他換壇幣.
引用:
想法是一回事,方式是另一回事
施捨跟回報用詞應該完全不同
到這裏,BK9527還是重點在文字不是嗎?
而就在這兒”罄竹難書”的故事再度上演.
引用:
小姑娘,
點滴和湧泉(或你說的泉湧)妳分不出哪個多嗎?
照妳這麼說非得要受到極大如泉湧般的恩惠妳才開始思考報答嗎?
別人對妳所施捨的點滴小惠或幫忙都當作應該的了.
適不適用看自己決定吧
但是不必出來撩動情緒以免增加困擾
至於你說的何必指責發文者呢?我的反應可沒這麼強烈,
只看到有些在搧風點火的文章.
如果這是指責,那你要聽的想看到的只是歌功頌德的好聽話,
仔細看看前因後果,每個人各取所好吧
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阿.....這位水區版主.
就我仔細看每一篇回文,
我的想法跟BK9527一樣.
***********我是分隔線***************
受人湧泉的說法是一定不對.
總統當初講”罄竹難書”是百分之百不對,
但三隻小豬硬要拗成對的,
護主之心全國皆知,
弄得自己臭氣衝天,音容苑在.
我支持發文者的心,
但不支持他不接受人家的糾正.
也許是他自己太敏感了,
所以才會覺得別人是針對他的作法在指責他.
我看了兩者的文,
發文者的心我了解,
指正者的文我也看到,
真正出問題題在發文者因自己之前的作法被大家批評,
所以先入為主認為他人的指責是不友善的,
而另外,
有一部份是其他人的加油添醋,
至於”其他人”是誰,
我沒指明,
也不想引起爭辨.
在我上一次回覆時我說過,
我希望發文者能送花給指正者,
我也看到他真的送了,
只是他只送一朵,
我的解讀是送得有點心不甘情不願,
但總是好事,
顯示他的心胸還算開闊(只是不是我想的那麼開).
發文者可以從我的每次回覆自己去思考我所說的,
如果認為我的立意不善,
可以回覆指教,
你現在的想法如何?
解鈴還須繫鈴人.
[bear242 在 2007-8-4 11:2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mirage56 時間: 2007-8-4 03:02 PM
出來呼吸空氣,順便講講感觸,交代前因後果。
首先,買壇幣的事情一開始是為了賭,
想說買個兩三千萬,然後丟一些到終極密碼,
剩下的去梭,做一些在現實生活根本不敢也辦不到的事,
後來,在等待回覆的兩三天裡冷靜了點,加上站上朋友的良心建議,
所以成了買壇幣發,一來,我曾經在入站早期如此接受別人的資助,
所以換個方向也去資助別人,二來,Justin給100萬對我是大數目,
除了捐終極密碼和發壇幣,我不知道有什麼可以更普遍的讓更多人受惠。
以上是事情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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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的動機是不純又不正的,就好像做了錯事後,
即使用盡多少力氣去COVER.去彌補,終究還是已經錯了,
錯在把壇幣當成買賣的商品,讓乾淨的論壇蒙上陰影,
所以發文之外,我另告知Vic和keryu發完錢把積分砍回來,
又所以被別人譙假資助之名行積分之實,我不敢說什麼,
後來,BK9527指責我的文章文意有問題,應該受人點滴而非受人湧泉,
我知道他指的是文字上的問題,但是可不可以容我說明?
這100萬Justin給的錢真的很多,你說資助個幾千幾萬當然是受人點滴,
100萬!我要如何說它是點滴?難道使用受人點滴這詞不會太狂妄了?
100萬是點滴,是否低於此數目的資助叫受人蒸氣?
又或者使用受人點滴,這Justin難道不會覺得我是混帳!
給100萬竟然說是點滴,好個豬頭!
所以在發文的當時,我以我認為較合適又不會偏離原意的詞語寫出,
但我千想萬想就是沒有想過我原本以尊重的原意寫出的東西,
會成為大家引爆論戰的焦點,所以在這裡,
我想對BK9527說聲:謝謝您的指教。
但是我要告訴您,我沒有不尊重資助者,
也沒有一定要接受大資助才會回饋,
之前沒有這100萬我也是不斷的在我可以的範圍內回饋論壇,
您可以在終極密碼查一查,在這裡拜託您,別誤會我,
我知道您的指教沒有惡意,但是您的說法及後來的發文讓我不舒服,
是不是您也可以在日後先問問發文者的想法,再決定怎麼口誅筆伐呢?
還有您的回文可不可以修飾語詞呢?
說實在的,很毒,沒有讓人台階下,
您的回文裡把我和版主和一些中高階驢友一次通通踹下水,
我不知道您以前在這個板是不是受到別人同樣的對待,
但我要和您說:您多慮了,不必如此尖銳的橫刀相向,
我不知道您是否有社會歷練,也沒有在這裡倚老賣老,
但您的詞語修飾些說明會比較容易讓人在未來和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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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謝謝bear242您充當和事佬,
並重新說明了BK9527的真意,雖然我早已知道,
仍要感謝您的勞心勞力,但是,在這裡也要告訴您:
若是我在被人誤會的情況下,您還要我送到滿朵的花,
不送滿會被說有點不夠心胸寬闊,這是不是要我當聖人呢?
我沒有信教,更沒有什麼犧牲奉獻的精神,
難道所有沒有經過深入瞭解的批評都要如此完全心胸寬大的去接受?
您做得到嗎?
再者,我沒先入為主認為BK9527針對我批評,
但第7篇回文我已經把我的想法寫出了,
仍被人認為我文字有誤一定要改,
論壇是否不能容許一絲不合國語標準辭典的話?
看看社會上的所有文章報導,不是正式的,
多少都會用其他的諧音詞語或者是使用可替換的同類語詞來表示量的多寡,
所以。不能用自己認為較為合適的詞語來加強表達謝意?
這會不會又淪為教條?只能直線真理,而不能以其他的方式表達?
是不是您也可以思考看看這點呢?
------------------------------------------------------------------------
最後,致版主keyru,謝謝您的支持,
但以我在別的論壇擔任的經驗,版主不應該介入這樣子的論戰,
您是中立的,您可以使用鎖文或是回收文章的方式解決,
而且BK9527針對的是我,是我的文章,是我的詞語,
您一篇帶有批評他文句的文章,使這串文變了調,
我認為我不值得您這樣做,所以:
希望您看完這篇文章後砍回我的積分,您就是好版主了,
不必在為了這件事淌渾水,我做完我要做的就走人,
留給沒有底的後進驢友去發揚論壇,
在這裡,再次感謝您。
-------------------------------------------------------------------------
我是mirage56,犯了污染論壇的錯後想資助他人彌補,
卻畫虎不成反類犬,在這裡跟所有看文的驢友抱歉,
讓你們為了這種無聊的事情動了點腦筋,
我想,離開是好事,雖然想這樣去幫助論壇,
但似乎大環境和求學時代不同,
在做完我想做的事後,我會走,
或許在其他的驢友的想法下,論壇會越來越好。
發表人:
chian180 時間: 2007-8-4 04:21 PM
明明是一篇舊主題,標題怎麼好像沒看過?....好奇進來瞧瞧....XD.....好好的一篇主題怎會演變至此?
我不想說誰是誰非,也不想當和事佬,只有幾句話分享:
論壇裡的會員來自各地,形形色色都有,不見得每個人的想法都一樣,尤其在互動的時候,既看不見對方的表情,更聽不見對方的語氣,所以,在"望文生義"的時候,切記,先不要將對方的用意往壞的地方理解,更不要動氣.
就算反覆思索,對方的言論確實難以茍同,也不用冀圖要對方修正看法,畢竟"世事無絕對",世上沒有絕對的對錯,不妨尊重不同意見的存在,只要對方不是不理性的謾罵挑釁,何妨寬心以待.
最後,想跟mirage56說幾句:
我個人很欣賞你的做法,將別人的資助,用同理心分享給更多的人,我想沒有人會否定你的用心.
至於其它的枝枝節節,就沒那麼重要,你只要做你認為該做的事即可,而且你做的事也確實幫助了別人,想一想,助人為快樂之本,做快樂的事,怎麼會累呢?
所以,千萬別說再見!!
發表人:
sctung1027 時間: 2007-8-4 04:46 PM
你們這些認真魔人....
害我還很認真的看完....真是夠了....
發表人:
owhohoh 時間: 2007-8-4 05:16 PM
關於mirage56兄對詞語的用法,怪叔不才,
在此斗膽舉例說明之,好讓各位能更明白一點。
舉例一:
怪叔在看過小濕主自爆之後,覺得小濕主沒爆臉沒有誠意,
因此就留言說:小濕主自爆沒爆臉沒誠意,應該要再爆一次,把臉露出來。
就在怪叔留言完之後,逸風兄看到怪叔的留言,覺得怪叔說得很對,
於是就回應怪叔的留言→"贊成+1,小濕主確實沒誠意。"
而之後,零食兄也看到了怪叔的留言,也覺得怪叔沒說錯,
於是也留言表示附議→"贊成+1000,小濕主確實沒誠意。"
零食兄在此用"+1000"來表達非常贊同之意。
也就是說,"+1" 和"+"1000"在此時雖
然都是表示贊同之意,卻有了程度上不同之分。
舉例二:(這個例子因為一時想不起實例,所以只有多加說明以讓各位了解)
場景:某xx演講會場。
目的:只是為了更符合所指稱的對象的情況,而把某些原本的用語更動一些字。
例如說:主持人在介紹jackchen兄時,因為jackchen兄年紀已近不惑,
如果要用"英俊青年"來形容jackchen兄時似乎有點不妥,
所以在介紹時特地改為"英俊中年"以更符合現況。
在看了mirage56的用法之後,怪叔認為應該比較屬於舉例一的用法。
希望以上的舉例,能夠讓各位更明白。
總之,文字的表達在書寫和口語上會有所不同,
中國文字的使用真是博大精深啊(腦中突然響起"每日一字"這個節目的音樂)
(如果不去認真討論是否正確的話)
看的點不同,就有對錯之分,
那本篇的用法誰對誰錯,這個應該不是最重要的吧。
============ 無名分隔線 ==============
因為感受到mirage56做法上的心意,
所以才會送花給mirage56兄,
如果因此而造成mirage56兄的困擾,
在此跟mirage56兄說聲抱歉。
========== 搞怪分隔線 ===================
剛睡完午覺就看到這篇文章,
要讓休息中的腦袋全部醒過來還真有點難,
因此只把想法中想寫出來的打上來,
其他枝枝節節的想法想過就忘了。
最後,感謝小濕主、逸風兄、零食兄和ackchen兄客串演出。
[owhohoh 在 2007-8-4 05:2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newwill 時間: 2007-8-4 05:24 PM
我也認真的看完了!!
因為我跟寒鴉一樣!!
怎麼覺得沒看到這個標題~進來瞧瞧!!
不想說什麼!!
只想說~
別走阿~論壇需要你們阿!!
寒鴉最近在忙啥阿!!
很久沒看到你上線了!!
發表人:
keryu 時間: 2007-8-4 06:37 PM
引用:
bear242寫到:
***********我是分隔線***************
受人湧泉的說法是一定不對.
為什麼一定不對?比如有句成語叫『一諾千金』,如果您要強調,為何不能用『一諾萬金』?同樣地,『受人點滴』不足以形容,為何不能用『受人湧泉』?如果您一定要把文字拘泥在那麼小的地方而不是去活用,那我只能說我們的觀念不同,彼此都不可能被說服,就到此為止吧。
引用:
BK9527寫到:
本來是非對錯就不需去爭辯,如果您真的食古不化到看不懂,我也不想和您討論,所以您也不需要因為說不過別人就在那邊顧影自憐地裝委屈。不過如果您真的那麼需要面子的話,放心,我不會再針對您的文章回文了,讓您可以好好地滿足您的虛榮心。 打壓?您也太瞧得起我和您自己了。
引用:
BK9527寫到:
一堆有問題的文章你不去檢討,一堆"趕羚羊"的諧音文章都是正道嗎?
我承認我沒辦法每一篇文章都去看,但您可以按檢舉,如果您檢舉了我卻沒有處理,那就是我的錯。 也歡迎各位有心為論壇盡一份心力的人去應徵版主,畢竟我是真的沒辦法兼顧工作和論壇,也是該交棒的時候了。
引用:
mirage56寫到:
在這裡,再次感謝您。
不要感謝我,我不認識你,我也不覺得什麼值不值得,我只是就事論事。你這樣一感謝,有心人又可以大作文章了。
另外,我一來沒有濫用版主的權力,二來這些文章都是可以接受公評的。所以要我不對那些錯的言論提出意見是不可能的,有本事就像小神童一樣引經據典來說,不然學某個人裝可憐也是可以的。
得出門了,各位下禮拜五再見了。
發表人:
BK9527 時間: 2007-8-5 02:43 AM
給mirage56,
這整串發文下來,一直沒有指責你的意思,
全是大家自己解釋給你的吧,
焦點被模糊了,我是一條導火線,對你說聲抱歉,
但是點火的人.......
佩服你的真性情,勇於面對自己所作所為
但是逃離戰場,就不是勇者所為(此處是形容而已,無惡意,別被誤導意義)
人生中的挑戰多的是,別因一點小挫折而灰心
給bear242,
謝謝你替我解釋,打圓場,人際關係這一環,你一定是相當頂尖的專家,
整串下來,你一直是智者,有大智慧的你令我敬佩,這年頭敢於說出真話的不多,
阿諛奉承巧言令色的人倒不曾少過.
給習慣於人身攻擊或搧風點火引起爭論的,
公道自在人心.
對於我的發言,我會用勇於面對和問心無愧來對自己解釋.
給所有看到的人,
用客觀公正的想法去研究字裡行間的變化,你會發現
說者無心,聽者本無意,曲解者刻意營造對立.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8-5 11:08 AM
'父親病危時,我隨侍在側"這句話對不對?
"昨日我與好友共賞巫山雲雨"這樣說法可以嗎?
"隨侍在側"使用在哪裏?
訃文?
"在側"是在什麼東西的旁邊?
棺材?
"巫山雲雨"?
當然,如果我跟好友兩人是做愛做的事,
這樣說法就沒錯.
"一諾萬金,受人湧泉"可不可以用?
我想怎麼寫,
我覺得要怎麼用,
有什麼不對?
"老爸病危隨侍在側",
老爸病危,
先放在棺材等他斷氣有何不對?
************我是分隔線******************
我在第16樓回覆有提到,
引用:
發帖者不用太在意,
也許你不常被糾正,
其實多存感恩的心(我覺得你這帖中所說的做法就是啦)
把他人的責備視為自己成長的動力,
那不是很好嗎?
我希望發文者送花,
是因為我以自己的想法來看待.
我在回帖幾乎從不看對方是誰,
也許是因為年紀關係,
也許是職業關係,
覺得有時笑罵由人,
也沒什麼大不了,
但覺得不對的事,
就會想說一說.
引用:
mirage56說道
後來,BK9527指責我的文章文意有問題,應該受人點滴而非受人湧泉,
我知道他指的是文字上的問題,但是可不可以容我說明?
這100萬Justin給的錢真的很多,你說資助個幾千幾萬當然是受人點滴,
100萬!我要如何說它是點滴?難道使用受人點滴這詞不會太狂妄了?
100萬是點滴,是否低於此數目的資助叫受人蒸氣?
又或者使用受人點滴,這Justin難道不會覺得我是混帳!
有人找碴100次,1000次,
我要說"三番兩次",
還是"百番五十次"?
接連兩三次被人暗算,
要說是對方"千方百計"還是"三方兩計"?
****************我又來了********************
100萬是不是點滴?
"點滴"二字代表的是"贈予的數量"還是"贈予"本身?
"你說資助個幾千幾萬當然是受人點滴"
如果給你錢的人財產只有幾千幾萬呢?
幾乎是他財產的全部呢?
只是"點滴"嗎?
你說你用受人點滴,Justin會覺得你是混帳?
你這樣的說法會不會太看不起他?(我這是刻意強調,不是在指責你)
對一個將他財產的1/135(每天利息高逹50萬)給你的首富而言?
你有Justin給你的幾十萬,
不論它來自何處,
那都是你的錢.
你肯給每人一萬,
跟Justin比起來,
誰給的多?
是應該以比例算還是以總數算?
為何我從一開始就強調我對你的做法感到認同?
因為這樣退出論壇,
你要造成某些糾正你的人或維護你的人什麼樣的心理壓力?
你之前的作法有爭議,
但一走了之卻對不起在這兒討論的所有人!
[bear242 在 2007-8-5 12:1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8-5 11:23 AM
引用:
BK9527寫到:
給bear242,
謝謝你替我解釋,打圓場,人際關係這一環,你一定是相當頂尖的專家,
整串下來,你一直是智者,有大智慧的你令我敬佩,這年頭敢於說出真話的不多,
阿諛奉承巧言令色的人倒不曾少過.
給習慣於人身攻擊或搧風點火引起爭論的,
公道自在人心.
對於我的發言,我會用勇於面對和問心無愧來對自己解釋.
給所有看到的人,
用客觀公正的想法去研究字裡行間的變化,你會發現
說者無心,聽者本無意,曲解者刻意營造對立.
1.我不是智者,我替你解釋也不是打圓場,而是希望發文者不要老以為自己做錯而變敏感到混身是刺.
2.你之前的糾正我贊同,但你說"阿諛奉承巧言令色的人倒不曾少過. "我不能接受,在這兒沒有這樣的人,在這篇文的回覆者中更沒有出現.
3."說者無心,聽者本無意,曲解者刻意營造對立."大家都是說出自己的意見,我沒看到曲解者.
直接了當地說,如果你是對版主有意見,不喜歡他對你的批評,請你回頭看他的回覆,一開始他也是希望大家和氣,完全沒有指責你的意思.
再說一次,
責備是責其以求完備的意思
發表人:
mocaca0918 時間: 2007-8-5 01:18 PM
引用:
keryu寫到:
我承認我沒辦法每一篇文章都去看,但您可以按檢舉,如果您檢舉了我卻沒有處理,那就是我的錯。
也歡迎各位有心為論壇盡一份心力的人去應徵版主,畢竟我是真的沒辦法兼顧工作和論壇,也是該交棒的時候了。
這年頭多說多錯、多做多錯
只有不說不做才不會錯
怎麼說、怎麼做都是錯、錯、錯
累了就學我吧,無事一身輕
發表人:
BK9527 時間: 2007-8-5 03:42 PM
受人點滴,報以湧泉
而受人湧泉,看來只能得到大辯(爭辯的辯喔)
再說一次,我發的文是針對最早的標題
樓主也改了兩三次,
標題已全然沒有我發文所提到的問題
如果文辭沒有問題,是我故意找碴,
應該不必更改,而且還會有人糾正我說我是錯的.
一串文到達NO.18號以前都沒事
也都改好了
引用:
keryu寫到:
何必為了用字遣詞傷了和氣呢?
單純使用文字表達的確是很容易造成誤會的,希望你們後續別再彼此鑽牛角尖了。
如果你有仔細看,沒有No.19這篇發言出現也不會延續到現在,
請問是誰一再鑽牛角尖?
這是在爭什麼,說實在我看不懂,是為了證明你比較能言善道?
也不會讓樓主現在從好意分錢變成說想要再見掰掰,
對於大家提到樓主想用現金買壇幣一事,我是一點也不知道
也不想多問,如果他願意付錢又負擔得起,不偷不搶,敢說敢做又敢承擔
比起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強太多了(別誤會,是指生活上.社會上的,別對號入座)
引用:
keryu寫到:
我承認我沒辦法每一篇文章都去看,但您可以按檢舉,如果您檢舉了我卻沒有處理,那就是我的錯。
也歡迎各位有心為論壇盡一份心力的人去應徵版主,畢竟我是真的沒辦法兼顧工作和論壇,也是該交棒的時候了。
當不當版主跟這件事無關吧,能力和付出是一回事,
如果錯的事情硬要說是對的,或是對的事硬要說是錯的
那再多的版主也沒用,只會製造更多的私下小團體,....鄉愿
這篇回應之前還有一段形容別人的強勢回應:
引用:
所以您也不需要因為說不過別人就在那邊顧影自憐地裝委屈。
你多慮了,我還不至於裝可憐裝委屈,沒必要...你呢?
這麼大費周章是想要證明些什麼,把事情擴大還是管理好版面?
回頭看看自己哪裡出問題了再發言吧.
如果你.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論壇,怎麼可能的你的說法是才是聖經
提供正確的說法使用法就不行....怪了,這不是版規規定的吧
難道這是一種常規嗎?
受人點滴,報以湧泉
而受人湧泉,看來只能得到大辯(爭辯的辯喔)
看來我還是少說話好了,免得受人湧泉...哈哈哈
發表人:
NeoBetas 時間: 2007-8-6 01:06 PM
廚房失火囉~~~我來澆水....
大家都是自己人~不用鬧成這樣嘛~~~
M兄,如果你想靜一靜,可以去Share區找些東西玩玩,
等心情沉澱了再重新回來水區吧~~~
至於壇幣那件事,我不覺得(至少我個人)有什麼對錯問題。
每個人看待每件事情的觀點和份量不同,您覺得1000元換
壇幣1000萬無可厚非,其實我也覺得如果能讓您心情舒暢
些,花點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有何妨?
不過管理者或資深版員看待此事的看法也有他們的角度和考
量,您需要去了解就是了。
[NeoBetas 在 2007-8-6 01:1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hawn0129 時間: 2007-8-6 01:40 PM
這件事情就此打住吧....
每個人有不同見解,也發表夠多了
搞到要整個水區要燒起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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