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討論]失戀有薪假期放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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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kurama
時間:
2008-2-12 02:32 PM
主題:
[討論]失戀有薪假期放多少天?
原來日本一間公司推出失戀也有假期,而且還是
受薪
的喔
各位覺得放多少天才是合理的呢?
也這段新聞貼給大家看看~~~
日公司首推失戀有薪假期
(明報) 02月 12日 星期二 05:05AM
【明報專訊】失戀是許多人的慘痛回憶,日本 一家行銷公司相當貼心,准許剛剛失戀的員工,申請「失戀假」,而且年紀愈大,假期日數愈多。這家公司的老闆認為,「失戀就像生病一樣,當然應該給予員工失戀假」。
年紀愈大療傷期愈長
提供失戀假的公司叫Hime & Company,去年開始推出有薪失戀假,更妙的是,員工年紀愈大,失戀假的天數愈多。這家公司表示,「20多歲的人很快就可以找到新的戀情;然而30多歲的人,需要的時間比較久,因此假期要較長。」
這家公司是專門販賣女性用品的行銷公司,公司的成員並不多,女員工更只有6人。但老闆認為,失戀就像生病一樣,需要好好的休息放鬆。更棒的是,除了失戀假外,員工一年還有兩個早上的「購物假」,女老闆很了解女性員工都愛搶百貨公司減價貨的心理,乾脆推出購物假,讓員工可以快快樂樂的購物。
發表人:
sctung1027
時間:
2008-2-18 07:47 PM
在台灣應該是無法使用這方法....
發表人:
alonewalker
時間:
2008-2-19 04:09 PM
如果是我
我寧可上班 而且我會更瘋狂加班
暫時忘記這件事
發表人:
kurama
時間:
2008-2-19 10:52 PM
引用:
alonewalker
寫到:
如果是我
我寧可上班 而且我會更瘋狂加班
暫時忘記這件事
我也會瘋狂工作,就會很容易忘記啦
發表人:
ACE
時間:
2008-2-28 11:11 PM
台灣應該被歸類為事假吧~~
連病假都要被扣薪水了~~
發表人:
黑白夜
時間:
2008-3-6 11:03 PM
如果真的有,那就應該放假直到康復爲止,或者當事人想上班爲止。(按照病假的標準。
)
發表人:
kurama
時間:
2008-3-6 11:08 PM
哈哈~雖然不是好日子~但可以有假期喔~~~
發表人:
Asabolu
時間:
2008-3-7 05:41 PM
痛苦到想自殺, 呵呵,
重生之前, 總不能餓死吧........
調養假期多多益善!!
發表人:
yihdor
時間:
2008-4-12 04:14 AM
七天 夠我再騙一個女孩子了
發表人:
HCY1528
時間:
2008-4-13 10:24 PM
我覺得要看狀況
主動分手~一天
被動分手~二天
設計分手~該死
被設計分手~14天 可分開請
發表人:
Rabbit87071
時間:
2008-4-13 11:15 PM
如果要有個期限的話!!
我希望是無期限(炒魷魚)!!
發表人:
a8832077
時間:
2008-4-30 02:01 PM
時間能沖淡一切....只是多久而已
不過 日本這家公司還真好,在台灣...哀 困難阿
[a8832077 在 2008-4-30 02:0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Jacklin328
時間:
2008-5-2 11:54 AM
我不要放假 我寧可申請2倍薪水時間
比如說 失戀的這一週 薪水皆兩倍
發表人:
leonchian
時間:
2008-5-12 01:13 AM
失戀如果是有"有薪"假,那假日來上班算不算Double
。
不過台灣雇主根本不管你死活,失戀頂多只能放自己無薪(心)的假
。
發表人:
FayeLin
時間:
2008-6-5 04:17 PM
哇~那凌的時間可久了~起碼要兩年...
這下老闆賠大...
發表人:
onlyone
時間:
2008-6-8 12:59 AM
那是在日本...
在台彎可能還要好一陣子吧....
想太多了....
留職停薪就要感恩了吧....
發表人:
polaza
時間:
2008-9-11 09:19 PM
我的老板應該會直接包白包給我吧
老板:失戀假療傷?你直接自殺好了,我包白包比較快....
發表人:
Evilangel
時間:
2008-9-15 09:43 AM
介個
要看投入有多深哦
搞不好要用一輩子來療傷的
發表人:
TERRY-35
時間:
2008-9-18 12:18 AM
放幾天要看人吧
沒有固定的 有的人念舊 有的人轉過頭就是陌生人
工作壓力只要夠大 包你連想的時間都沒有!!
發表人:
feeling1029
時間:
2008-11-18 11:07 PM
太酷了
失戀假 我也好想放...囧
發表人:
danminhwa
時間:
2008-12-26 03:47 PM
看用情深不深來決定,愛的越深可能就要比較久的時間來療傷,
不過用繁忙的事務來分散失戀感覺還不錯。
發表人:
cf39682
時間:
2010-2-19 06:49 PM
如果是我也是選擇工作.
把失戀這件事忘了!
[cf39682 在 2010-2-19 06:51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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