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討論]司機聽警廣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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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inglu
時間:
2008-10-15 05:53 PM
主題:
[討論]司機聽警廣觸法?
據台中客運司機楊榮樹表示,他是在駕駛座上聽警廣,並非公開播放,而且是聽路況,卻收到「台灣音樂人著作權人聯合會」來函有意提告,覺得很冤枉。
每次搭老爸的車時,老爸總習慣將收音機開在警廣頻道上.最近常聽到主持DJ插播聲明,說因為版權問題未解決所以只能播一些沒有版權爭議的老歌,無法播放一些流行的新歌.....如果聽收音機都要擔心挨告的話,看來只好多陪老媽上菜市場買一片50元的CD囉.上禮拜在市場邊遇到賣海角XX的盜版DVD,每片100元.你知道老闆怎麼說嘛?
----網路我們已經全部封殺了,沒人敢分享啦,100塊買一片吧!正夯的哩!!----
在車上聽音樂,在小店看電視都會挨告.老闆你真是好人!!以後我會常來交關的啦.
發表人:
junnifer
時間:
2008-10-15 05:57 PM
我開車時,偶而也會聽警廣。
說真的,實在搞不懂,這樣算觸法!
那在雪山隧道裡,一直宣導要隨時收聽警廣,又是代表什麼意思呢?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08-10-15 07:37 PM
音樂公司想這樣搞
只是封殺藝人的生路
我就不信沒有人聽過會有人想買,尤其不是歌迷只想聽音樂的人
這個問題已經吵很久
但腦殘的人依然在腦殘
拒絕p2p,拒絕公共場所播放,拒絕網路下載=減少廣告效應=購買人氣繼續縮水
發表人:
kobe0812
時間:
2008-10-15 07:56 PM
景氣不好每一個有辦法的單位都出來搶錢
今天中午台中市文心路上每一個紅綠燈都各自為政
走一個路口要停一次紅燈,紅綠燈後面就有警察在開單每一路口至少有兩台機車被攔下
那個xx聯合會一定股票被套牢很缺錢
發表人:
Kicks
時間:
2008-10-15 08:04 PM
這家M公司跟日本的J社一樣.......
不過日本J社連原創作者要使用都要付錢.......
不曉得他的錢是怎麼運作,有回到創作者手上嗎?
有的話錢是怎麼分配的?
至於這個風波......
跟電視台和廣播電台講,我們沒錢付權利金
請不要播音樂,要播音樂打歌?請歌手唱片公司先付好我們的份再來
發表人:
dino1214
時間:
2008-10-15 09:31 PM
這有點誇張吧~~那早餐店咖啡廳麥當勞等~都不能聽廣播.電視嗎~~
發表人:
shinra
時間:
2008-10-15 11:44 PM
是指"有版權的音樂,如未獲得[版權]時。
在公開場合播放音樂給[沒購買版權的路人、吃麵的小孩子]就會受罰"。
如果是開小吃店的,那以每一家店為單位每年要繳版權費才能公開播放。
計程車的話可能是以[車行]為單位,如是個人營業的話那就以每車為單位。
不是因為聽警廣而被罰,而是因為裡面的音樂或歌曲撥出讓司機以外的[第二人以上]聽到,
所以成了[公開播放]所以被罰。
路況無罪,音樂是萬惡的根源。
像我之前呆xK便利店時上頭公司就有規定只能固定聽某一家電台,要是發現在撥的x廣音樂網的話
xK總公司罰一次,音樂智慧財產再罰一次。店長還說:私自轉台的人經公司發現除了罰款要該人負
責外,被店長發現私自轉台累犯者必須走人。
哪家電台?就是有趙少糠等人在全民最大黨常出現的政論電台。
剛聽時會瘋掉會被時事搞到煩,最後練到廣播完全不經過大腦。
想想以前還會報怨流行歌一個班出現個4~6次無聊死了,真是新的來才知道是舊的好。
不過我上夜班都是聽流行網晚上10~2點都是有趣的話題。
發表人:
ACE
時間:
2008-10-16 12:42 AM
看到新聞差點吃飯噴出來~~
他的意思好像是說小黃和客運那種有載人的不能撥放給乘客聽~~
自用車好像可以~~
真是吃飽沒事幹阿~~
經濟差也不能坳那麼離譜的事來賺錢吧~~
發表人:
jamada
時間:
2008-10-16 01:39 AM
台灣音樂人著作權人聯合會?
我看是台灣音樂A錢黑社會吧…
專門嚇唬不懂法律的老百姓…
發表人:
鳥兒
時間:
2008-10-16 01:42 AM
經濟不景氣所以開始想辦法搶錢...
好棒的著作權法...
發表人:
Nickevil
時間:
2008-10-16 08:38 AM
那我當歌手後會分錢給我嗎
鬼話連篇
看了只能直搖頭
台灣社會病了
發表人:
natp
時間:
2008-10-16 07:32 PM
廣播不是公開放送嗎???
正本清源....不如把廣播電台封了...
發表人:
寶寶弟
時間:
2008-10-16 11:01 PM
其實這樣我感覺有一種強迫性消費的行為呢
發表人:
NeoBetas
時間:
2008-10-17 03:13 PM
以法律層面來說,該公司的確有權這麼做。
只是,誠如樓上個位先進們所說的,經濟敗壞的時代,打蒼蠅不打老虎、得理不饒人的做法確實有待商榷。
發表人:
Zyend
時間:
2008-10-17 08:44 PM
法律層面上的確是說公共播放就不能,百貨公司.大賣場.服飾店,反正人多的地方都不能
但應該是指不能播放音樂CD等等,片子是正版也不能
警廣...... 那個誰知道它要播什麼阿
抓客運之前要不要先討論警廣有沒有被授權
如有授權也就是可以公眾播放了,電波放出去大家都可以聽還不算公共撥放阿
沒被授權的話,要抓也是先抓警廣,關客運屁事阿
很多歌手出新歌也都會在電台播放,給大眾聽過才會有人去買呀
繼續封殺台灣音樂界吧,這無腦的社會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8-10-18 05:14 PM
警廣在台灣可是算是收聴數相當高的電台...
對唱片公司來說可是一向很好的宣傳利器
既然那個啥鬼組織...要如此打擊唱片公司..
尊重著作權...不是這樣尊重的
隨口就是著作權...著作權都被侮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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