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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生活體驗1]小心,精神病患就在你身邊 [打印本頁]

發表人: lin8lin    時間: 2008-10-25 06:04 AM     主題: [生活體驗1]小心,精神病患就在你身邊

給論壇的各位大大考一題填充題:
精神病患就像一顆不定時的□□,空格要填什麼,相信大家都知道,既然都知道是個炸彈,為何要
相信醫生:「只要定期服藥就不會有危險,不要讓他受到刺激就沒關係」,試想把一顆炸彈擺在
你家裡,你會住的安心嗎,是不是應該把炸彈集中到彈藥庫,萬一炸了,傷亡也會降到最低,家
裡有炸彈的人,如果你不移除,你就是公共危險罪的共犯。


想不到反應這麼多,如果改成下面的話,會不會好一點

精神病患就像一顆不定時的□□,空格要填什麼,相信大家都知道,既然都知道是個炸彈,為何要
相信醫生:「只要定期服藥就不會有危險,不要讓他受到刺激就沒關係」,試想如果你的鄰居家
裡有一顆炸彈
,你會住的安心嗎,是不是應該把炸彈集中到彈藥庫(醫院或療養院),萬一炸了,
傷亡也會降到最低,家裡疑似有炸彈的人,如果你不移除,你就是公共危險罪的共犯。

[lin8lin 在  2008-10-27 04:4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8-10-25 06:22 AM

那試問...
依據你所說的把炸彈集中到彈藥庫
是不是有前科的人也要集中...
犯罪的人也要集中...
可能犯罪的人也要集中...
應該不是這樣吧...

況且
精神病患傷人犯罪的案例...
遠低於正常人...
若照這個比例及你的論點...
應該集中的是所謂的正常人吧...
發表人: scf620718    時間: 2008-10-25 06:40 AM

精神病是一種身心障礙
有誰想去得到那種病
況且還是自己週遭的親人
如果不是生活上的困境
或是無法控制病情
誰會想把它送往療養院
發表人: minshoou    時間: 2008-10-25 07:57 AM

我得焦慮症差不多20幾年吧,
為此我放棄了台北工作了18年的工作,
回到彰化當個工廠操作員,
月薪一萬五到一萬八(視工作量多寡),
如果lin8lin妳願意幫我負擔醫藥費跟生活費,
讓我可以扶養父母(不用多就照我在台北時的薪資,每月三萬八),
我會很樂意去療養院治療
發表人: -Hero-    時間: 2008-10-25 01:05 PM

一切由心而起
阿彌陀佛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8-10-25 07:49 PM

標題你寫[生活體驗]  ,那請問你的生活體驗是?
發表人: Pinghan    時間: 2008-10-25 08:36 PM

精神病種類不少耶 ... 你這篇文章給人感覺以偏概全的成分太重
感覺上,你似乎是周圍有人的病情較嚴重,導致你認為精神病患都是這個樣

如果用不定時炸彈來形容精神病患
那麼可能有90%以上的正常人,都被你歸類為精神病患了
因為不管是正常人或是精神病患,受到刺激都有可能會有情緒失控、或是一時衝動犯下大錯的行為

舉個例...
1. 你對著一個正常人,極盡無理地問候他娘親,超過到那種"你會被打是剛好的"程度
這時候你被痛毆 ... 真的是剛好而已

2. 你對著一個精神病患(正常服藥),極盡無理地問候他娘親,超過到那種"你會被打是剛好的"程度
但這個精神病患因為受到鎮定劑這類藥劑的影響。可能你這些言語根本就無法激怒他,更別說會發生他動手打你的情況了

其實,過度的偏執 ... 也是精神病的一種
發表人: tommylai    時間: 2008-10-25 11:40 PM

真的要乖乖服藥....並且要確認真的吃下去..有不少病人都假裝有吃,事後吐掉.

說真的,我們要體諒,並且讓他就醫,畢竟精神病並不是人自己願意得的.

相處的人真的很辛苦很累,但是放棄就是對病人殘忍.

要避免公共危險罪,按時服藥,外出時盡量有人在旁看著....

當發生公共危險罪時,可強制病人住院,等病情好轉再接回來.

重點就醫服藥,病人得吃藥一輩子.

因此這句精神病患就像一顆不定時的炸彈...我不會選擇這麼說
我們該說精神病患就是提醒不能棄的責任

[tommylai 在  2008-10-25 11:4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鳥兒    時間: 2008-10-26 12:08 AM

我朋友的朋友一天不看A片就會睡不著...
發表人: 史艷文    時間: 2008-10-26 04:07 AM

我朋友的朋友一天不簽樂透彩券就會睡不著....
發表人: kyorochan    時間: 2008-10-26 06:27 AM

精神病患看病情輕重吧,不太嚴重的說不定連吃藥都不用。重點是不應該不瞭解就妄下定論,與其把精神病患當炸彈,不如多關心身旁有精神障礙的人...
離題一下...其實精神方面的疾病跟身體上的差很多,這個領域未知的部分實在太多,醫學上的治療方法也未必有效,身邊人的關心照顧也許比起有副作用的藥物更有幫助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08-10-26 08:03 AM

現在針對精神病患所服用的藥物似乎不時很能對症下藥的感覺
好像總是壓制病患的精神反應能力
讓他昏昏沉沉的
這似乎都是治標不治本
也難怪病患自己會想停藥

我想這種心病還是要靠家人朋友的幫助才能緩解吧
集中處理完全是消極的『看不見就當沒事』
真這麼做那還不如直接安樂死算了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8-10-26 10:05 AM

我覺得醫生和親人都很重要...
少了一個都很難克服這個難關...
發表人: Jacklin328    時間: 2008-10-26 10:23 AM

如果哪一天 你也得了精神病症
你是不是也要自己走到彈藥庫等著爆炸?
還是你希望家人能不放棄你而照顧你?
發表人: 偉大的鬼塚    時間: 2008-10-26 11:59 AM

阿扁也是嗎?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8-10-26 12:16 PM


引用:
偉大的鬼塚寫到:
阿扁也是嗎?

不可說啊...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8-10-27 12:58 PM

樓上的,
我一天不A....片就睡不著!

我一天不洗....澡就睡不著!

這樣是嗎?

[bear242 在  2008-10-27 12:5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8-10-27 04:04 PM

我在 intern 時期, 聽精神科病房小姐說了兩個病人的狀況:

1. A 病人突然抓狂, 爬到桌球檯上, 拔起天花板上的日光燈管, 砰的一聲用桌球檯緣打破之後
     用燈管玻璃刷地一聲削往趕來約束的戒護員, 戒護員右上臂當場血管神經二頭肌一起斷
     動了好幾次手術, 之後手臂雖然還能保留, 但是跟廢了也差不多

2. 精神科病房是男女分房, 但有發生過男病人誘拐女病人到廁所去發生性行為, 女病人也不知道要講
     女病人本來又不瘦, 肚子不容易看出來, 發現的時候小孩都快七個月了, 怎麼辦?

嚴重的病人當然需要隔離治療,  一般門診處理或日間個案的輕微案例, 還是需要大家的接納與包容
發表人: tommylai    時間: 2008-10-27 09:54 PM

樓上講的A病人已經符合強制住院條件.
發表人: single    時間: 2008-10-27 10:25 PM

精神狀況好的人 也會做壞事 變成壞人
精神病人 若是做了壞事  也是壞人
精神病沒有錯
做了壞事的人 才有錯
勿把精神病人 當成了壞人
做了壞事的人 不論是病人或壞人
都該受到應有的處罰
沒做壞事的人 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8-10-27 10:52 PM

有人提到某政治人物名稱,本主題關閉,擇日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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