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ogioh寫到:
房仲的廣告只要被撕掉,他們都認為是同業競爭
鄰居一棟房子委託房仲賣掉,結果他們放的廣告被"颱風"吹走(就是9月份每週都有颱風那段時間)
後來的廣告是貼在牆上,上面還寫"請同業勿用惡劣手段撕廣告,否則會如何如何"
看了還覺得真好笑...
shinra寫到:
路邊那些佔據停車格的廣告腳踏車廣告機車,都沒辦法移。
警察也說無法可管,他說只要確定是私人財產的話如何裝潢也是他的自由。
有次我要把廣告腳踏車移開時突然出現疑是房仲業的人出來說
"你想做啥?那是我朋友的車別亂動ㄡ!小心我告你~"
跟對方說佔據停車格是違法的,還說我只是停一下而已。
明明改(焊)的就不可能拿來騎的車,還說是暫停有夠誇張的。
現在能做的就是利用半夜或清早把固定廣告的美耐板割破或把固定的鐵絲剪斷,
車焊的太實了重又難搬不想動了。
不過最近違規腳踏車抓很嚴,所以很少看到了。
話說以前放地上的三角立牌害騎士摔車的教訓都沒謹記,現在佔據私有或國家財產真大尾啊~
是哪家的?全巢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