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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討論]吳珈慶決定 移籍新加坡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09-3-30 09:26 AM     主題: [討論]吳珈慶決定 移籍新加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30/78/1gx7v.html

<接受新加坡媒體專訪>吳珈慶決定 移籍新加坡
更新日期:2009/03/30 04:09
〔記者許明禮/台北報導〕新加坡最大報紙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昨天以頭版報導,台灣撞壇雙料世界冠軍「泰山神童」吳珈慶已決定當新加坡人,今天將可領到新加坡「藍卡」(Singapore PR ID),正式取得永久居留權。

吳珈慶是在新加坡撞球協會安排下,接受海峽時報獨家專訪,文中表示,雖然台灣體育當局嘗試說服吳珈慶不要出走,但他最終仍決定要移籍新加坡。

吳︰至少不用傷神經費

吳珈慶表示:「很高興終於拿到藍卡,如果有機會代表新加坡,可能在機會上會有更多,像出國的經費問題,就不用傷腦筋。」

報導中指出,封號「泰山神童」的吳珈慶在15歲那年,連續贏得世界9號球、8號球兩座世界冠軍,讓他成為台灣體壇的傳奇人物。

吳珈慶在2月份以陪練員身分到新加坡和國家隊練球,在台灣撞壇引發軒然大波,外界推測不久之後他將轉籍。

根據報導,台灣體育當局為了留住吳珈慶,開出和新加坡相同條件,並威脅追回他在2005年奪下世界冠軍所獲得的90萬元國光獎金。

新加坡撞球協會副理事長Ivan Lim說:「他(吳珈慶)來這裡不只是來幫我們拿獎牌,我們希望他來唸書,並成為年輕人的表率。」

PS: 衷心祝他一路順風
要是我 我也會這麼做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9-3-30 09:49 AM


引用:
kenken寫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30/78/1gx7v.html
根據報導,台灣體育當局為了留住吳珈慶,開出和新加坡相同條件,並威脅追回他在2005年奪下世界冠軍所獲得的90萬元國光獎金

如果是真的就太瞎了...
發表人: colby    時間: 2009-3-30 10:00 AM

台灣留不住人才~真的很可惜.
發表人: kymco150    時間: 2009-3-30 02:21 PM

台灣憑什麼留人…?這才是重點吧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09-3-30 02:25 PM


引用:
artshin寫到:

引用:
kenken寫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30/78/1gx7v.html
根據報導,台灣體育當局為了留住吳珈慶,開出和新加坡相同條件,並威脅追回他在2005年奪下世界冠軍所獲得的90萬元國光獎金

如果是真的就太瞎了...


當年他也是披著台灣的國號出去比賽
四年後人家要移民 就要追討獎金
是有點過份 擺明了就是恐嚇
發表人: HCY1528    時間: 2009-3-30 02:47 PM

應該把李xx的錢追回來比較重要

吳的例子一開
相信台灣優秀的運動員應該可以有一個更好的發展

政府對運動員的幫助只有...............
所以個人對吳的做法相當同情相當理解
發表人: major    時間: 2009-3-30 02:57 PM

人往高處走,高處是否不勝寒!?見仁見智!

是我的話當然也會這麼做!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發表人: giogioh    時間: 2009-3-30 03:23 PM

這問題應該不是一天二天造成
台灣優秀的運動員年紀大了以後似乎都沒有人要了

人都是自私的,如果台灣自己沒辦法留住人才卻又不知問題在哪,出走潮不會停止
發表人: joe0328    時間: 2009-3-30 06:49 PM

其實小弟比較擔心他(吳珈慶)出去後是不是還能當個神童
往往困苦的環境比較能激發卓絕的毅力,而且以撞球這運動而言
似乎是在臺灣比較有競爭的環境(在球場對賭)下,技術比較容易維持
進而成長!!
真的 祝他一路順風
發表人: ACE    時間: 2009-3-31 02:39 AM

移的好阿~~
最好台灣好手都走光政府才會警覺~~
不過某些運動選手不長眼自愛也很白目~~
這就是為什麼我只看NBA~~
台灣581只會抓頭髮和把妹亂搞還說自己有態度~~
發表人: snake670512    時間: 2009-3-31 08:02 AM

只有政府嗎?民間企業也是吧,在缺人的時候,什麼都願意妥協,只分你一點湯水,不缺人的時候,你想走他一點都不在乎,不過還是只分你一點湯水,好的人才流失,這種情況不限於政府阿,民間企業的什麼榮譽董事之類的跟政府官員似乎都是常常互換位置,所以作風都一樣的吧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3-31 08:28 AM

記者就愛加油添醋
體委會沒有說過要追回獎金
那是撞球運動協會理事長自己說的

記者丟隻假骨頭出來 大家就跟著起鬨...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3-31 08:47 AM

還有, 當初趙豐邦投靠中國, 該不該追回國光獎金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22/today-sp8.htm

樓上說不該追回的諸位 可要仔細想想再決定啊....
發表人: DarkSchneider    時間: 2009-3-31 09:17 AM

良禽擇木而棲
不論是真是假 基本上那是獎金又不是聘金
要追回有點奇怪吧
發表人: ycm    時間: 2009-3-31 11:14 AM

站在運動員的立場想
如果他真的是在這個領域發展的話
說一句實在的話  台灣能給他的幫助真是太少了

我想信沒有人願意出走 只是留下的話 是否能創造
運動生涯的高峰呢  ?

就好像打棒球一樣  打/投的好的人才都沒留在台灣打球
發表人: playjang    時間: 2009-3-31 11:45 AM

一路順風,我祝福他
也恭喜他脫離台灣這個苦海
發表人: 54steve    時間: 2009-3-31 01:24 PM


引用:
artshin寫到:
[quote]kenken寫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30/78/1gx7v.html
根據報導,台灣體育當局為了留住吳珈慶,開出和新加坡相同條件,並威脅追回他在2005年奪下世界冠軍所獲得的90萬元國光獎金


奇怪,難不成我現在住在南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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