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xjs寫到:
嫁給誰也不是重點
不懂得珍惜
嫁給誰都不會幸福
若結了婚要偷腥就偷腥 要離就離還幹嘛結婚
結婚的用意在較實質性的 對雙方日後關係的承諾與保障
一但有一方變心 還到處拈花惹草 結什麼婚 製造社會問題
或說可信度的問題
難不能伊能靜只因和姦夫牽個小手逛街 就導致兩人離婚?
合理的推斷就是兩人已經洞房過(當然是和姦夫) 而且是和哈林婚姻期效內
通常都是外遇方拋家棄子不願意回來 抱著滿懷希望院與新歡逛共度下半生
但是一個外遇者 大多玩玩而已或一頭熱 一陣子後失去那種新鮮感與刺激感
沒多久就會甩了另一方 到時就算外遇方要回去也很難了
故事的主角據猜測已經到這階段
[marxjs 在 2009-4-8 05:39 A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