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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浮報公款涉貪污 三峽鎮長陳佳烜1審判13年 [打印本頁]

發表人: a292912    時間: 2009-5-12 11:15 PM     主題: [轉貼]浮報公款涉貪污 三峽鎮長陳佳烜1審判13年

浮報公款涉貪污 三峽鎮長陳佳烜1審判13年
2009年05月12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2日電)台北縣三峽鎮長陳佳烜涉嫌透過訂購鮮花等,浮報公款以支應紅白帖,並償還欠款;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100萬元。全案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佳烜在91年3月擔任三峽鎮長前,因故積欠鮮花店老闆曾國基新台幣40餘萬元。上任後,與妻子陳賴秀桃謀議,透過鎮公所行政室課員鄭念益,採購公務紅白帖機會,向曾國基訂購所需花圈、花籃與罐頭塔等,並藉機浮報公款。

判決書表示,陳佳烜指示要求鄭念益與鮮花店人員「配合」,並與陳賴秀桃聯繫即可,陳賴秀桃也明白向鄭念益表示,陳佳烜缺乏資金,必須以此浮報方式,因應紅白帖子之開銷。

曾國基則利用此機會,透過會計王伊芸向鄭念益表示,陳佳烜在擔任三峽鎮代表會主席時有欠他借款,因此,同意利用浮報公款機會先償還債務。

檢調單位是在追查一起土方業者涉及廢棄物清理法弊案、貪污案與曾國基涉及職棒運動簽賭網站賭博案時,查出此案外案。

判決書表示,曾國基在每個月請款前,先透過王伊芸或妻子黃婉婷彙整浮報金額,再由鄭念益調整單價,使請領款項高於實際應領取的款項。

陳佳烜指示屬下向曾國基浮報的款項,扣除欠款後,其餘浮報金額由會計人員或曾國基妻子黃婉婷,以現金交給陳賴秀桃,共有263萬餘元,加上所扣抵的欠款,一共詐領303萬餘元。

陳佳烜妻子陳賴秀桃在檢方偵查中,已償還263萬多元,因此,法院判處向陳佳烜等5名被告,追討犯罪不法共同所得財務40萬餘元(即陳佳烜償還曾國基之欠款)。

板院下午宣判,陳賴秀桃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鄭念益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曾國基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1年,黃婉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全案還可以上訴。980512
發表人: pobro    時間: 2009-5-12 11:50 PM

本來以為開發多的地方,容易吃上的官司是土方之流,沒想到三峽鎮長
也跟上流行,來個浮濫公款的招數,看來這些當官的人,真的眼睛要放亮一點...

看起來調查部門還是有在做事了吧!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9-5-13 08:40 PM

如果錢的數目跟刑期成正比的話,
那有人要關13年的好幾百倍.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5-13 09:14 PM


引用:
bear242寫到:
如果錢的數目跟刑期成正比的話,
那有人要關13年的好幾百倍.


那可不一定............
人家扛著礙呆完的十字架.........而且目前還有幾百萬無知的支持者.......
我認為牠關不了多久
發表人: jay198495    時間: 2009-5-19 08:41 AM

可惡13年算輕的了
判重一點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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