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聞] [轉貼]捷運狼襲臀 怨女屁股翹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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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y 時間: 2009-6-14 09:39 AM 主題: [轉貼]捷運狼襲臀 怨女屁股翹
台北縣1名在加油站打工的年輕男子,前天下午在捷運站內看到1名女子身材火辣,男子竟色心大起,伸手偷摸對方臀部一把,結果女子大喊呼救,引來乘客當場將色狼制伏,嫌犯落網後還辯稱:「因為她屁股太翹了,我才會忍不住。」訊後被警方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希望法律嚴懲他」
警方調查,前天下午4時許,嫌犯卓威皓(20歲)在台北縣土城市的捷運永寧站,準備搭捷運到台北市,看到身材曼妙的被害女子(21歲),隨即一路尾隨,趁她搭電扶梯時,由後方朝她右臀摸去,雖然時間僅約一秒,但女子當場尖叫大喊:「有色狼、變態啊!」一旁民眾聞聲,便趨前聯手圍捕卓嫌,並將他扭送警局。
警方指出,卓嫌高職肄業後便到台北工作,目前在加油站打工,事後他狡辯是因對方屁股翹,才按捺不住衝動出手;職業是蛋糕師傅的被害女子事後氣憤地表示,雖然只被摸短短1秒,但卻令她回想起國中時期被性騷擾的不堪遭遇,她渾身發抖激動地說:「希望法律能對他嚴懲!」
轉貼於 蘋果日報 【劉文淵、曾伯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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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CH 時間: 2009-6-14 09:50 AM
根據以前的新聞
法官的判法
襲胸10秒跟舌吻等無罪,摸臀5秒也無罪的判決
所以這個只有一秒所以也是無罪啦
以後去性騷擾記得要帶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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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3642 時間: 2009-6-14 10:54 AM
引用:
ROACH寫到:
根據以前的新聞
法官的判法
襲胸10秒跟舌吻等無罪,摸臀5秒也無罪的判決
所以這個只有一秒所以也是無罪啦
以後去性騷擾記得要帶碼表..
碼錶以後將是色狼的基本配備.........
手機都有碼錶功能...........(以往我都沒有使用此功能的需求 )
以後有機會摸人家屁股時...我會善加利用此功能...(設定9秒提醒時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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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839800 時間: 2009-6-14 11:27 AM
雖然該名女子的遭遇很令人同情
但是依照以前的新聞來看
可能無罪吧
所以電車癡漢在台灣可以發揚光大了
黃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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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kk 時間: 2009-6-14 11:35 AM
要看以什麼罪名來起訴他。
如果用錯,就會像之前一樣,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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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ree 時間: 2009-6-14 12:11 PM
就算罪名對
最後也是微罪不舉
如果這男的真如報紙這樣講的話
那他算滿善良了
大部份都是一摸在摸
被抓到,還會說是不小心碰到
很多都是死無對證
發表人:
Osama 時間: 2009-6-14 12:25 PM
為了那一秒的快感找自己麻煩,還不如花時間研究搭訕
20歲對21歲~又不是糟老頭對年輕美眉
怎麼會這麼想不開,我隨便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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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_hsieh 時間: 2009-6-14 01:48 PM
啊!偶爾法律訂成這樣子,說真的不知是好還是不好,好是不是因為認錯人拍及她人時可以免於刑罰,壞處就像這樣的碰觸-->可被判無罪呢?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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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242 時間: 2009-6-14 09:32 PM
引用:
ROACH寫到:
根據以前的新聞
法官的判法
襲胸10秒跟舌吻等無罪,摸臀5秒也無罪的判決
所以這個只有一秒所以也是無罪啦
以後去性騷擾記得要帶碼表..
媒體不清不楚的報導會害死人.
之前那件是因為事發當時性騷防制法還沒通過,
而以猥褻罪起訴的話又不符合,
所以才無罪.
一句話,
法案已通過,
小朋友不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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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dm 時間: 2009-6-15 04:55 AM
又是一個SOD片子看太多的年輕人....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09-6-15 10:34 AM
阿~記者沒拍屁股來看看嗎
如果不翹,在加上與事實不符的罪給嫌犯
發表人:
arcee 時間: 2009-6-15 12:21 PM
雖然很想看,可是記者應該不會真的拍張翹臀照吧..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6-15 01:00 PM
引用:
atree寫到:
就算罪名對
最後也是微罪不舉
應該直接判定 讓這名罪犯 "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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