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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男罵女:總經理職「睡來的」 女罵男「全公司女孩被你睡光」 損貞操權互賠20萬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eery    時間: 2009-6-19 09:27 AM     主題: [轉貼]男罵女:總經理職「睡來的」 女罵男「全公司女孩被你睡光」 損貞操權互賠20萬

健康家族公司女總經理吳洋洋,與同業陳耀暉因商業競爭當街大罵,吳女罵陳男:「全公司女孩都被你睡光了!」陳男回罵:「妳總經理的位置是跟人家睡覺得來的!」兩人互控妨害名譽都求償一百萬元,台中地院昨判雙方各賠對方二十萬元。

小事鬧大
承審法官王銘認為,陳男指吳女用性關係換取職位,吳女則指陳男以職勢與下屬發生性關係或缺乏男子應有擔當,「此案賠償金額不好拿捏,我曾考慮,女性是否更重視貞潔名譽?但現在已是兩性平權,不能說貞操權對男性就不重要,所以判雙方損害相同。」

「判決非真兩性平權」
但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國內男性被罵「睡遍女人」,有時還會被認為能力好,女性被罵「陪睡升官」,九成會被認為賤,因此判決「並非真正兩性平權,恐怕只是為了息事寧人。」女律師李婉華則認為,《刑法》對性侵害處罰已不分男女,男女貞操名譽都該受保護,損害賠償也該一樣,法官觀點很公平。

判決指出,去年十一月,健康家族女總經理吳洋洋(四十七歲)帶人到陳耀暉(四十五歲)位於台中市北屯路的天然家族企業社,吳女懷疑陳男低價賤賣日本酵素涉嫌違約,拍照蒐證並取走該包裝盒。

雙方因此起爭執、拉扯,吳女嗆陳男:「有種打我呀,你沒有LP(指男性生殖器)」、「全公司女孩都被你睡光了!」陳男則回罵:「妳總經理的位子是跟人家睡覺得來的。」雙方互控妨害名譽等罪已被起訴,另提民事損害賠償。

吳女開庭時表示,陳男侵害其名譽權,使她面對公司員工和客戶遭受異樣眼光,精神嚴重受創,求償一百萬元;陳男也強調因陳女一番話,造成她與妻子感情嫌隙,很痛苦,也索賠一百萬元。法官審理考量二人已進入職場多年,分別擔任公司負責人,均有相當的社會地位,卻當街互罵,各判賠二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故意侵權 債不能抵
陳耀暉妻子昨說:「事端因她(吳洋洋)而起,丈夫想和解,對方堅持不撤。」吳女昨走訪未遇,不知其回應。至於法官判各賠二十萬,是否抵銷等同沒判?律師李婉華表示,因故意侵權行為債務不能抵銷,且履行時須各自匯款給對方或取得收據。

轉貼於 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6-19 10:22 AM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國內男性被罵「睡遍女人」,有時還會被認為能力好"

這段話看得出來這執行長其實心底還是男性陽具崇拜主義作祟
她其實並不真的支持兩性平權
發表人: Earlson    時間: 2009-6-19 11:52 AM


引用:
Observer寫到: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國內男性被罵「睡遍女人」,有時還會被認為能力好"

這段話看得出來這執行長其實心底還是男性陽具崇拜主義作祟
她其實並不真的支持兩性平權

所以 現代婦女一直不支持兩性平權
只支持有利於女性權力的運動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9-6-19 01:15 PM


引用:
Observer寫到: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國內男性被罵「睡遍女人」,有時還會被認為能力好"

這段話看得出來這執行長其實心底還是男性陽具崇拜主義作祟
她其實並不真的支持兩性平權



支持歸毛大的論點
只是她自己不知道她自己內心的想法~

我懷疑
她不是真的支持兩性平權
而是她內心很可能是感受到被壓迫
而想要反擊

真正要的是一種報復~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6-19 08:49 PM

現代婦女怎麼想是一回事
最主要還是法官要怎麼判
發表人: nokiafan    時間: 2009-6-19 09:07 PM

"判雙方各賠對方二十萬元"

意指兩人都要履行付款給對方相同金額的罰金
而等同兩人都沒賺沒賠的意思囉?
不過流於法律形式,動作還是要做出來吧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09-6-20 04:34 PM


引用:
Observer寫到: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國內男性被罵「睡遍女人」,有時還會被認為能力好"


這些話也只是站在一個女人立場去推測社會的立場為何?
兩性平等?定義、標準在哪?
我想就連那些"自認"提倡女權運動的人
都很難去界定~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6-20 06:25 PM


引用:
sparrow寫到:
這些話也只是站在一個女人立場去推測社會的立場為何?
兩性平等?定義、標準在哪?
我想就連那些"自認"提倡女權運動的人
都很難去界定~

沒錯阿,我們這邊的確有這樣的想法
可能我家這邊老一輩的很多
而且一些年輕女生不會介意喪偶或者離婚的
可是不少男生就滿介意的
說真的如果一個女的升官升很快很會被人家有那樣聯想
我覺得這算一種刻板印象或者男性本身根深蒂固的價值觀

不過說來說去這東西還是講一個證據
沒有證據閉嘴就對了

[平凡小任 在  2009-6-20 06:2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09-6-20 09:30 PM

姚淑文認為[睡遍女人]當成是稱讚,是認為女人那麼隨便可以讓一個男人睡遍嗎?
姚淑文自己隨便就好,還把全公司女孩都當成和她一樣是隨便的女人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6-20 10:47 PM


引用:
sakillll寫到:
姚淑文認為[睡遍女人]當成是稱讚,是認為女人那麼隨便可以讓一個男人睡遍嗎?
姚淑文自己隨便就好,還把全公司女孩都當成和她一樣是隨便的女人

那要看社會的價值觀
君不見王永慶老婆大人好幾個
還有之前好像有報導台灣一個期男子家裡好幾個老婆大人彼此相安無事
可是一個女人一口氣放對數個男人就非常非常少見了
姚淑文講的應該是這個東西
社會上對這點的確對男性是相當寬容了
發表人: lerix    時間: 2009-6-21 12:03 AM

如果新聞所說屬實

雙方因此起爭執、拉扯,吳女嗆陳男:「有種打我呀,你沒有LP(指男性生殖器)」、「全公司女孩都被你睡光了!」陳男則回罵:「妳總經理的位子是跟人家睡覺得來的。」雙方互控妨害名譽等罪已被起訴,另提民事損害賠償。

女方先開口罵人
男方回罵不但一點都不被認定具有正當防衛事由減免
還跟女方判一樣金額的賠償
我覺得法官已經算「平等」了

另外各種議員的「所謂婦女保障名額」
根本就是瞧不起女性的能力
平等個鳥~(抱歉憤慨了一下)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6-21 03:34 PM

我覺得最有趣的是...
名字:吾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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