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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隨機吹箭傷人!2兄弟落網 竟辯稱好玩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eery    時間: 2009-6-28 07:35 AM     主題: [轉貼]隨機吹箭傷人!2兄弟落網 竟辯稱好玩

這個月22日,台北縣新店出現吹箭怪客,一名陳姓男子騎腳踏車,行經深坑交流道附近,突然感到背部以及頸部劇痛,伸手一摸,竟然摸到2支疑似吹箭的尖銳物,救護人員趕到時,發現2根穿刺物,均露出體外約10公分,緊急送醫急救;警方今天宣布破案,逮捕2名魏姓嫌犯,還是對兄弟檔,供稱是因為好玩,才會隨機吹箭,攻擊路人,最後遭到法院收押。

沾著血跡,2根相當銳利的吹箭,就是差點讓人丟了命的可怕凶器;這個月22日,陳姓男子騎著腳踏車出門運動,沒想到卻遭到攻擊。

被害人陳先生:「就感覺背後有一個疼痛的感覺,感覺差不多,在2秒鐘至3秒鐘,又一箭到這邊來,但是後面這一箭我不曉得是什麼東西,摸這邊就摸到一張紙,很長。」

被吹箭射傷的陳先生,不只背後的傷口,差點讓他下半身癱瘓,脖子的這一箭,更是差點傷到動脈,讓他丟了性命。

22日深夜10點多,陳先生騎車從家裡出發,一路經過松柏街、北源路,而涉嫌以吹箭傷人的魏姓兄弟,當時就開車從深坑北深路出發,雙方在文山路和烏月路路口交會,嫌犯就是在這以吹箭傷人。

TVBS記者韓上棆:「根據警方表示,嫌犯用來做吹管的東西,很有可能就是我手上拿的這種水管,而這種水管,其實在一般的水電行,就可以輕易買得到。」

警方表示,嫌犯把腳踏車輪子上鐵條加以研磨,製成吹箭,再利用大約長90公分的器具,當作吹箭的吹管,犯案的兄弟倆,哥哥有過失傷害前科,2人因為具有鐵工背景,因此才會再做了吹管吹箭之後,再開著紅色改裝車,只因為好玩,就隨機找對象傷人。

新店分局分局長潘宏華:「(吹箭)吹出去馬上再填發,再吹,3秒到5秒應該都沒問題。」

來到嫌犯家中,親屬低調不願回應,這兄弟倆落網後,矢口否認犯案,儘管警方也還沒有找到犯案工具,但案發後弟弟還傳簡訊給哥哥說「我沒有做不要做筆錄」,也就是這封簡訊和證人指證歷歷,兄弟倆最後也遭到收押。

轉貼於  奇摩新聞
發表人: wood1122    時間: 2009-6-28 09:16 AM

我覺得他們應該去找人權團體玩一玩比較好

就算射死了
人權團體也會幫他們辨護的
發表人: jacksletter2002    時間: 2009-6-28 09:50 AM

太誇張了..
那吧它們固定在牆上..
射他們看他們爽不爽吧..
這兩兄弟也"病"的太重了吧..

[jacksletter2002 在  2009-6-28 04:5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9-6-28 10:06 AM

台灣的神都睡死了是不是?

舉頭三尺不是有神明嗎?
怎麼一大堆鳥事發生?
發表人: Earlson    時間: 2009-6-28 11:08 AM

如果是尋仇應該是不可能用吹箭這種怪招的
好玩可能真的是他們活的不耐煩了
應該把他們送去墾荒
讓他們知道活著是多麼幸福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09-6-28 11:14 AM

好玩...................................
在它們身上吹個幾箭    他們說感覺還真是不錯的話
在來說好玩吧            世上就是有這麼無聊的人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6-28 11:49 AM

法官宣判:來人推出午門斬首示眾...........
狗屁人權團體....群情激憤....包圍法院.....
法官令........狗屁人權團體...膽敢再顛倒是非者...同罪論處......
狗屁人權團體聞訊.........1秒鐘之後...已經逃出千里之外  

眾記者問法官:爲什如此判........
法官曰:好玩    (反正那些罪犯...都稱好玩)
發表人: jacksletter2002    時間: 2009-6-28 04:56 PM


引用:
yang3642寫到:
法官宣判:來人推出午門斬首示眾...........
狗屁人權團體....群情激憤....包圍法院.....
法官令........狗屁人權團體...膽敢再顛倒是非者...同罪論處......
狗屁人權團體聞訊.........1秒鐘之後...已經逃出千里之外  

眾記者問法官:爲什如此判........
法官曰:好玩    (反正那些罪犯...都稱好玩)


本日最經典回文..
中肯阿..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9-6-28 05:09 PM


引用:
yang3642寫到:
法官宣判:來人推出午門斬首示眾...........
狗屁人權團體....群情激憤....包圍法院.....
法官令........狗屁人權團體...膽敢再顛倒是非者...同罪論處......
狗屁人權團體聞訊.........1秒鐘之後...已經逃出千里之外  

眾記者問法官:爲什如此判........
法官曰:好玩    (反正那些罪犯...都稱好玩)


法官如果那麼有尬斯 , 那人權團體何來地表最強之稱號 ? 那可是讓優娜垂涎欲低的最強召喚獸啊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6-28 05:52 PM


引用:
kckadck寫到:

引用:
yang3642寫到:
法官宣判:來人推出午門斬首示眾...........
狗屁人權團體....群情激憤....包圍法院.....
法官令........狗屁人權團體...膽敢再顛倒是非者...同罪論處......
狗屁人權團體聞訊.........1秒鐘之後...已經逃出千里之外  

眾記者問法官:爲什如此判........
法官曰:好玩    (反正那些罪犯...都稱好玩)


法官如果那麼有尬斯 , 那人權團體何來地表最強之稱號 ? 那可是讓優娜垂涎欲低的最強召喚獸啊


那就推翻無能的政府......
讓朕再延續康熙帝國............
人民一定有好日子過............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09-6-28 11:41 P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27/11/1m12y.html
"殺人未遂"
這大概是以他罪刑而言最重的起訴方案了

話說BB彈的不知道搞得怎樣了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9-6-29 08:17 PM

好玩? 好爛的理由
強姦、猥褻...的都說因為看了A片
開槍、打人...的都說因為看了暴力電影

他怎麼不說..因為看了國家地理頻道
發表人: good00000    時間: 2009-6-30 07:08 AM

我覺得以後這種人,判刑判重點,嚴格的法律才有人怕,最好先來個鞭刑,以後有犯錯就鞭個一百下,看誰還敢不敢,過得太爽了他們二個,完完全全的瞧不起他們
發表人: TIME2586    時間: 2009-6-30 07:30 AM

還好沒扯到電玩上 不然又要妖魔化了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9-6-30 07:54 AM

中世紀2 全面戰爭 用刺客殺將軍的時候有吹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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