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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兄妹遭火噬 警消駁凸槌說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eery    時間: 2009-7-11 07:47 AM     主題: [轉貼]兄妹遭火噬 警消駁凸槌說

麥寮鄉兩小兄妹葬身火窟案,雲林縣消防局長楊毓麟昨出示出勤紀錄及監視畫面,否認有搶救不力、頻頻凸槌的情事,但死者父親依舊怒吼:「剪個舊鐵窗要二十幾分鐘,難道沒疏失嗎?」火調報告預定二周至一個月完成送交檢方調查。

家屬控拖延害命
前天上午一場麥寮鄉民宅無情火,奪走陳威宇(十四歲)及妹妹陳怡安(十三歲)兩條小生命,父親陳芳墩質疑隊員狀況頻頻,害孩子送命:「一對貼心兒女就這樣離開了,我一輩子都不甘心!消防局一定要給我一個交代!」

陳芳墩稱目睹消防人員接水帶出狀況、入室搜索沒手電筒、操作油壓剪緩慢,還叫人買油壓剪,救護車先送受傷義消才輪到兄妹。但警消調閱醫院監視器畫面,澄清只送兄妹就醫;受傷義消蔡明勳說,自己踩破屋頂摔下後,留在地面灌救,並目睹警消在屋簷上以油壓剪破壞鐵窗,發現小妹妹昏倒,立即調另一把上去。附近五金行也沒人去買油壓剪。隊員現場操作油壓剪說明,指警消九時五十二分到場、十時九分將孩子送醫,扣掉架梯上屋、救人、返回地面時間,並沒有「長達二十幾分鐘」。

轉貼於  蘋果日報


雲林縣麥寮鄉前天發生民宅火警,造成14歲陳威宇、13歲陳怡安小兄妹死亡,家屬指控消防人員裝備未帶齊全、訓練不足,造成兄妹枉死;消防局長楊毓麟10日召開記者會強調,警、義消盡心盡力,絕對沒有未帶裝備等問題。

陳家昨天悲傷地佈置靈堂,兄妹倆的父親陳芳墩指責,救災過程中消防隊員竟未攜帶照明設備,剪斷鐵窗時,又發生使用油壓剪不熟悉,兩名隊員誤踩石棉瓦墜地受傷緊急送醫,致兩兄妹救出後延誤送醫治療,揚言提出國賠。

消防局長楊毓麟召開記者會表示,麥寮消防分隊首批4人於9時52分抵達現場,發現火場2樓有兩名兒童受困,隊員丁崇泰、林金輝及義消蔡明勳、楊宏文等人立即架梯上2樓,並利用油壓剪破壞窗戶鐵窗,將兩人救出送醫,過程並未延誤。

楊毓麟強調,火場2樓係石棉瓦,油壓剪較難施力,才轉換剪裁刀,而手電筒等器材均已攜帶,兩名從屋頂摔落的義消並未就醫,家屬指控救護車先送消防人員不是事實。

對此,小兄妹父親陳芳墩痛斥消防局公開說謊,他與一名消防人員一起進入火場,該名消防人員並未攜帶照明設備,他趕緊請鄰居拿來手電筒;更扯的是,他請消防員上樓救人,消防員卻不上樓,希望消防局給個合理的交代。

轉貼於  自由時報

[cheery 在  2009-7-11 01: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nokiafan    時間: 2009-7-11 08:48 AM

人都是這樣吧
避重就輕...誰都不希望被人家指指點點的
出事了...能推就推
能卸就卸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7-11 10:44 AM

他媽的
自己把幼童放在家中不管
出事了還不實指控來怪消防隊

這父母該先抓去關吧!

不過悲傷之餘,說話亂七八糟,毀謗誣告方面法官可能不會判太重
發表人: knight0329    時間: 2009-7-11 11:25 AM

消防隊員用危險換機會,救火本來就是最後手段;怎麼不想想為什麼會起火,為什麼獨自把小孩放在家裡面?
爛的要死。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9-7-11 11:31 AM

看到這篇真令人生氣
根本不知消防人員救火有多困難有多辛苦
人家警消也是拼命的救火救人...
怎麼可以因為人救不出來..
就怪打火兄弟救人不利...
最好笑的是...
火場裡面一片漆黑
濃煙密佈...其實帶了手電筒跟沒帶是一樣的...
如果他是在大火的時候進去...怎麼可能看得到
不過警察應該不會讓他在大火的時候進去吧...
應該是滅火以後才進去的吧...
那就不需要手電筒也看得到吧...
發表人: raidendxw    時間: 2009-7-11 11:33 AM

我相信受傷的義消也不是閒閒沒事幹去那裏混的.......

失去子女確實很難過
不過出了什麼事情就馬上怪別人真是台灣人的惡習
怎麼不自責裝死鐵窗?
我想他們家裡也沒準備逃生器具或防火呼吸面罩

事後後悔與責備別人是換不回什麼的......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09-7-11 11:42 AM

救火兄弟是用自己的命去救人
有救到算你好運  沒救到   還在那指責東指責西的
有點說不過去      還是給他們多點鼓勵吧   
感覺現在的媒體還真是夠了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7-11 02:29 PM

其實
我有聽人家說過
一般都是叫義消打頭陣
後面的才排專業的
因為扛屍體還是人都有獎金
我有看到另一則新聞說油壓剪斷了
也許很多人都怪出事的家屬
也很同情賣命的打火弟兄
不過救到是你命沒救到是你運
這樣的說法也不好吧
我就講過我老爸的朋友
他老婆呼吸困難結果呼叫救護車
本來5分鐘內的車程拖了半小時
而且車子來了還很笨地停在距離家門口一兩百公尺的十字路口上
結果他老婆掛了
姑且不論他老婆掛是不是運氣或命運
可是如果你該做的都做了也做得讓人沒有話說
相信家屬對你的只是感謝而已
個人看法
至於放幼童在家不管
14歲和13歲應該有自己在家裡照顧自己的能力
差不多也國中一二年級了
不可能還要老是帶著四處趴趴造
是吧?

[平凡小任 在  2009-7-11 02:4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marxjs    時間: 2009-7-11 03:33 PM

這則新聞我有看到
但是那個父親大聲叫囂之餘
看起來並沒有看出傷心的樣子
要是我早哭到肝腸寸斷
發表人: kissme0369    時間: 2009-7-11 07:55 PM

警消很辛苦的   在打火現場其實是非常的危險
而且   說難聽一點   警消又不是他家的什麼人   那為什麼他要去救火咧
他們冒著身命危險在打火    沒人感激      他們發生事故    家屬會以另一個角度來同情嗎
為什麼發生事故就要怪罪一堆人   而不先想想自己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7-11 08:00 PM

其實大家都有責任(各打五十大板?)
可是...
假如家長不把小孩鎖在家裡,根本不會有機會發生燒死小孩這樣的事...

所以,責任分配家長75%,消防隊25%.

[ken91 在  2009-7-11 08: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09-7-11 08:14 PM

應該怪台灣的治安太差了吧
家家戶戶都要裝鐵窗封到死死
不然遭小偷只能算自己倒楣

失火逃不掉的事情常常發生
但是台灣人
就是沒辦法不把屋子裝一堆鐵窗
只能怪法律太輕,對偷竊的人不痛不癢
不然也不會每次一失火
就被鐵窗檔住生機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7-19 02:57 AM

一丘之貉

後續報導-子交弟照顧葬身火窟 兄求償判賠70萬

哥哥離婚後,把5歲的稚子丟給弟弟照顧,弟弟的住家兼汽車電機行發生火災,哥哥的小孩和弟弟的3名子女都葬身火窟,事後,哥哥認為弟弟未盡照顧責任,興訟求償500多萬元,昨天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判決弟弟要賠償70萬5千元。

兄弟倆得知判決結果,都表示無法接受。哥哥說:「事後,弟弟連一聲對不起都沒有,檢察官開庭時還滿口謊言,我才告他,請求民事賠償。」

弟弟的太太憤忿難平,眼淚盈眶地說:「三哥不盡父親任責任,把侄子丟到我家,也沒給生活費,但我仍像自己的小孩一樣疼,發生火災,我也失去3個小孩,傷痛更大。」

這件造成4名小孩命喪火窟的慘劇,發生在前年9月30日上午9點多,當天是星期日,在彰化縣大村鄉茄苳路一段經營的勝發汽車電機行的賴義凱(34歲),和4名小孩在保養廠的二樓睡覺,太太外出買東西。

賴義凱聞到異味,下樓查看才知保養廠起火,一發不收拾,他想衝上二樓搶救小孩已來不及,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3名子女和侄子葬身火海,當場傷心欲絕。

事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賴義凱移送彰化地檢署,檢方緩起訴處分;但賴義凱的三哥賴義卿不願原諒,認為他把獨子委託賴義凱夫妻照顧,發生火災致小孩被燒死是因賴義凱的過失,他才興訟請求民事賠償。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7-19 03:34 AM

一個發生在前年
一個發生在最近
不知道兩個有啥相關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7-19 10:19 AM

啊,沒注意到時間不同

所以應該是不同事件

並非後續

Sorry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9-7-19 06:23 PM

自己的房子燒了
人家來幫你打火 救人
還要讓你怪

自己怎麼不衝第一!!?
還怪消防隊不肯上樓....都是火 誰敢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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