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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警察堅持法辦4歲男童...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k0114    時間: 2009-7-23 01:02 AM     主題: [新聞]警察堅持法辦4歲男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2/8/1nj5h.html

太僵化!超商拿卡片 4歲男童被法辦
TVBS 更新日期:"2009/07/22 12:18" 謝古菁

警察堅持法辦4歲男童,讓法官痛批太離譜!苗栗一名4歲男孩,拿走便利超商5百元的影印卡,超商不追究,但警方用卻竊盜罪函送法辦,案子到了法官手上,直接裁定不付審理,法官說法律明文規定,7歲以下兒童犯法,只能輔導不能罰,他還看到男童筆錄上的簽名歪七扭八,連字都還寫不好,不忍心法辦,警察辦案實在太僵化。

媽媽帶著兒子、女兒,到超商買東西,媽媽在櫃檯結帳,櫃檯前戴紅色安全帽的是姐姐,而在監視器畫面右上方,戴黃色安全帽的,是4歲還在念幼稚園中班的弟弟,4歲男童在影印機旁隨手拿走5百元的影印卡,雖然當下超商不追究,但是警方仍然依竊盜罪函送。

警方:「因為我們是偵查犯罪,而且這是一個刑法的非告訴乃論的案子,所以全案還是函送少年法庭來處理。」

4歲男童被函送法辦,受理的苗栗地院,少年和家事法庭庭長,一接到這個案子,他連開庭都免了,直接裁定不付審理。

庭長吳炳桂:「因為7歲以下的小孩子來講,在法律上,他認為說,他對竊盜行為,他是沒有辦法作出一個判斷上的,一個辦法的意義,因此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他是不能夠處罰的。」

法官說他光看到4歲男童,在警方筆錄上歪七扭八的簽名就於心不忍,心裡還在想,還好4歲男童是事後被查出函送,否則恐怕會被警方銬上手銬,押上警車移送法院?法官認為警方處理方式可議,不但浪費司法資源,也傷害了孩子幼小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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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不是假新聞的話,
那...這警察的智商比4歲還低...
函送他算了...

[kk0114 在  2009-7-23 01:04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vivid175    時間: 2009-7-23 02:22 AM

警察說不定是想要告訴大眾,警察大人是鐵面無私的,犯了法不管你幾歲都抓~不過看樣子是踢到鐵板了
發表人: ine2233    時間: 2009-7-23 06:49 AM

這除了突顯警察的法學素養不足

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09-7-23 07:32 AM

這樣又多了一個業績啦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09-7-23 11:37 AM

我小孩剛出生不久
有時候手只會亂比
萬一不小心對著警察亂比 (凸)
會不會也要被抓呀 ^^"

畢竟四歲都抓了 .....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7-23 12:00 PM

直覺是不是又是業績 搞鬼...

我覺得超商都不追究 表示超商也同意這小朋友 應該是屬於誤拿

而不是惡意偷竊 那負責賠償就好了

我覺得偷竊 "犯意" 是很重要的

不然今天 上課 某同學拿我的橡皮擦去用 是不是也叫警察來抓一抓...
發表人: kissme0369    時間: 2009-7-23 08:43 PM

4歲小孩懂什麼啊     警察為了拼業績也不用這樣拼啊   
怎麼都不去辦大案子   抓槍擊要犯   業績會更高一點
發表人: aldofo    時間: 2009-7-23 10:43 PM

如果這不是做業績的話,那就是這個警察連法條都搞不清楚。
四歲的小孩根本就是無行為能力之人,換言之,法律根本就不會處罰他。
那真不知道移送的目的在於什麼?
發表人: ALIEX    時間: 2009-7-25 12:15 AM

犯案情節不是本來就該法官認定?警察是沒權力判斷的
如果真這樣完全法制化,就不會出很多問題...當然前提是警察必須完全不受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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