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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購物詐騙吸7億 2嫌僅判刑半年 [打印本頁]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09-7-23 06:28 PM     主題: [新聞]購物詐騙吸7億 2嫌僅判刑半年

國內最大的電視購物詐騙集團,廣通集團負責人廖紋廣夫婦,被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兩夫婦以為只要繳18萬罰金就可免去牢獄之災,但檢察官認為兩夫婦四年詐騙七億,只罰18萬元實在「太超過」,當場要兩人去坐牢,但算一算這對夫婦關一天的代價,竟然高達388萬元。


為了讓民眾掏錢買減肥產品,找了20幾名藝人在電視購物頻道代言,幕後主嫌被警方帶出來,卻是一臉不在乎的模樣,他們是國內最大電視購物詐騙集團,有這麼好的事嗎?算一算他們詐騙了七億,只要罰18萬,金額相差好幾倍,等於騙一千罰二塊,只要罰千分之二,實在不合理!所以檢方當場要他們去坐牢!


不過夫婦倆也不是省油的燈,透過親人向法院提出異議,法官認定他們騙了七億,犯後有誠意拿出4500萬賠給被害人,再加上偵查時就已經先被關了五個月,折抵刑期六個月,只要再關10多天就可以出獄,法院隨即裁定撤銷檢方執行令,不過檢方不服提抗告再下執行令,所以他們人還是關在監獄裡頭,必須關到七月底才能出獄!廖姓夫婦詐騙七億,不論是坐牢六個月還是罰錢18萬,都已經引起外界議論紛紛!
發表人: kissme0369    時間: 2009-7-23 08:34 PM

騙七億   才關這樣   他們出來不會重抄就業才奇怪咧    這麼好賺

要是我我也肯
發表人: fen    時間: 2009-7-23 10:11 PM

罪刑與犯罪所得相去甚遠
跟本起不了威嚇的作用.....
我想他們就算被關出來還是會重操舊業吧
發表人: u551    時間: 2009-7-23 10:19 PM

法官"可能"(我不想被告)有收錢啦
前陣子(是Present Perfect Progressive Tense喔)我爸以前的老部下因為涉嫌貪X被迫離職後
後來被判有罪, 不過他有上訴
高院發回重審
接著這故事就妙了
負責案件的法官"可能"跟他開口要了3000K來解決他的問題.......
故事說完.....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所以我相信阿扁的下下策一定是等到民進黨重出頭的一天
發表人: chlike    時間: 2009-7-25 11:26 PM

關出來
公司換個名字,改個名,又可以重新開始
我真不知道那些法官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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