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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精液吐司po網 生遭退學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eery    時間: 2009-7-24 08:41 AM     主題: [轉貼]精液吐司po網 生遭退學

原就讀實踐大學觀光系一年級學生駱學凱,上學期拍攝同學《吃吐司抹精液》影片貼上網引起轟動,校方日前以「有損校譽」為由,對駱生做出最嚴厲的退學處分,另名吃精學生則被記大過一次。駱生喊冤說:「我又沒犯法,學校為什麼不再給一次機會?」人本基金會也認為,教育精神重在後續的行為輔導,而非一味處分學生。

搞怪釀禍
駱學凱以愛拍搞怪影片聞名,高中時就曾將《北宜騎車一定要穿褲子嗎》的裸屁飆車影片貼上網而聲名大噪;今年五月,就讀實踐觀光系時拍下另名男同學吃吐司塗抹精液影片貼到部落格,遭人投訴,校方隨即表示將懲處。他又在高縣荒廢的旗山鎮旅遊服務中心拍攝「鬼屋探險」短片,意外拍到骨骸後報案,協助警方偵破一樁情侶殉情案,以為可「將功折罪」。

但本月初學期結束後,駱學凱遲未收到成績單,經詢問才知道遭退學。駱昨沮喪地說:「我的行為又沒犯法,學校為什麼不給學生一次機會,我的人生難道就要這樣毀了!」也有同學聲援駱生表示:「(駱學凱)真的被退學了嗎?太嚴重了吧,頂多記兩大過吧!」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生活輔導組長張俊哲表示,校方經兩次校務會議,本月一日將駱學凱依「校內外言行失檢,嚴重損及校譽」,做出勒令退學處分。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說,學生事務依大學自治原則,處分權屬校方權責。

學者:應給學生空間
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院長趙淑珠認為,學校祭出懲罰時,應思考學生有無觸法、有無傷害到其他人,若沒有,就毋需反應過度,「大專院校是讓學生成長、受教育的地方,校方應給學生更多輔導空間。」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萍則表示:「站在教育者的立場,後續應給予學生的是關於性觀念及行為的輔導,而非為了怕學生再惹麻煩,將他開除。」

「認清好玩低級差別」
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系教授郭麗安則說:「學生還是該認清好玩與低級的差別,不該因好玩而忘了該遵守的最低限度。」高雄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所長廖鳳池則建議,校方更應在電腦或其他課程教導網路倫理,讓學生認清網路並非無王法。

駱學凱小檔案
◎年齡:19歲
◎學歷:實踐大學觀光系一年級退學生
◎志願:未來希望朝大眾傳播領域發展
◎興趣:旅遊、拍攝影片記錄人生,已拍百餘部短片
※資料來源:實踐大學高雄校區、駱學凱


轉貼於     蘋果日報
發表人: lin8lin    時間: 2009-7-24 12:27 PM

這就是典型的學生心態
為了出名想盡一切辦法
問題不在『吃吐司抹精液』
就算每天待在家『吃吐司抹大便』也沒人管你
壞就壞在為何要po上網
學校當然扣了一個『破壞校譽』的帽子
另外一方面
如果是一個台大學生做同樣的事
或許下場會不一樣
要搞怪可以
前提是拿出成績來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9-7-24 01:17 PM

lin大的說法我同意前半
有些學生的心態
仗著所謂的人本  或是學生權益的說法
做一些光怪陸離的事  
事後有懲處了  就搬出學生心智尚未成熟  或是勇於挑戰等等說法
例如  北宜騎車一定要穿褲子嗎  這是廢話還是創意?
家中如果有姐妹  或是將來有女兒
她的約會對象給你來個"跟初識女性朋友約會一定要穿褲子嗎"  
這大家也可以接受嗎
這種事  就算你是哈佛大學畢業的  也不可以被允許
學生的價值並不是只有在於成績

現在年輕人為了爭取自己的曝光率  無所不用其極
即使讓你曝了光  又如何
接下來你可以證明什麼
你跟其他年輕人不一樣  你很與眾不同?
精神病房裡的患者也都跟其他同年紀的人一樣  想法行為也都很與眾不同
可是他們因為他們的與眾不同而  人身自由收到了限制與約束
你也要這樣嗎?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9-7-24 01:34 PM

臥草 !

成績從異次元來到這個世界大喊 :

我無敵 !

只要成績好 , 不犯法就無敵了 !
襲胸10秒無罪 ! 我成績好就去拼9.99秒新紀錄 !

還要PO上網唷 ~

智障 , 開除是給他台階下 , 還有不讓腦殘病繼續蔓延
喔 ! 對了 , 所謂學生權益跟人本什麼鬼的 , 是不是跟地表最強人權團體有關係 ?
發表人: lunatic    時間: 2009-7-24 01:38 PM

一定要等犯法才要退學~那學校可以不必是受教育的地方了~真的沒有道德觀念
更何況是退學處分又不是開除學籍!
但校方在作法上是不是有給學生申辯之機會以及有無寄退學通知~這些也是可議之處!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7-24 02:05 PM

也許學校生活不適合他
他或許出社會後會過得不錯
不過這點也是要看社會上的接受程度
精液吐司或許有不過在A片裡面比較多
事實上現在人肉搜索太強了
你不用穿校服影片PO上網大家就會去找了
所以會變成"可受公評之事"
這可以說是自找的阿
發表人: ETK    時間: 2009-7-24 03:50 PM

這學生其實就是那隻被殺的雞 , 用來警惕還留在學校學猴的人而已..

不然群猴割據 , 校長都不校長了...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9-7-24 06:10 PM

我比較想知道吃土司那位!他想證明甚麼!?

發表人: giogioh    時間: 2009-7-24 06:28 PM

證明男人也可吃精液
不是只有日本跟歐美女人敢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7-24 06:33 PM

其實很多事情不是不能作

而是要私底下作

玩這些過頭的遊戲 我想大家學生時代多多少少都有 情節輕重不同而已

唯一差別是 私底下玩的不要呆呆po 網

丟網路就跟公開給全世界人看 沒啥差別了

一公開 這些事情當然就有違善良風俗了


就像去歐美紅燈區嫖妓 合法沒問題

但是把過程拍下來 又貼上網

最後因為妨害風化被抓

那我只能說....這是自找的 活該...
發表人: sueice    時間: 2009-7-24 08:43 PM

跟成績無關吧!
既然喜歡吃xx,
那何必浪費錢去上學,
趕快到日本去發展!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9-7-24 11:37 PM

大便有錯嗎?
沒有!

在公園草地上大便有錯嗎?
....

自拍在公園草地上大便,然後PO上網有錯嗎?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7-25 02:04 AM

記者訪問吐司先生的感想-->

吐司:我這輩子第一次夾這麼噁心的配料,我下輩子還是當饅頭就好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7-25 09:41 AM

假如這個沒事過關,我想下次他們學校可能會有學弟學妹挑戰含土司夾"熱狗"上網...

生:我又沒露XX,沒違法啊~

是會轟動的沒錯.

奇怪,那學生是餐飲系嗎?
發表人: auster1237    時間: 2009-7-25 11:45 AM

明明知道網路的威力

卻還要去做..做了又說那沒麼嚴重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年輕人一直被垢病的原因

都是自己喜歡就好..沒顧到大家的觀感

這就一次就當做是教訓吧...

沒經一次教訓..人都是不會學乖的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9-7-25 12:44 PM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是活在以自己為中心的世界裡
不曉得這個世界是由一群人組成的社會而構成...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09-7-25 12:47 PM

我以為是作精液吐司給女生吃遭退學
重點是吐司呢??看回覆應該是男生吃吧= =
只能佩服他很強,有勇氣
發表人: aa666    時間: 2009-7-26 02:15 AM

搞怪當創意,最後反而弄巧成拙。

創意不應該是為搞怪而搞怪。
發表人: nick69    時間: 2009-7-28 04:45 PM

我看他還是去日本發展會比較有搞頭!
想當初我也不就是在廁所馬桶實驗水鴛鴦的威力~
結果也是記過收場~敢做就要敢當~實驗的精神固然好,畢竟實驗的結果還是自己知道就好了~
發表人: 好下載    時間: 2009-7-28 07:56 PM

原來樓上的就是用水鴛鴦把馬桶炸爆的那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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