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主題: [新聞] [新聞]姊弟戀兇嫌 萬元甫交保48小時殺人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7-25 09:23 PM     主題: [新聞]姊弟戀兇嫌 萬元甫交保48小時殺人

更新日期:2009/07/24 12:03 黃子瑀 劉欣逵

22日在台北縣金山發生的姐弟戀兇殺案!51歲的陳姓兇嫌持刀殺害大他14歲的邱姓婦人後,已經遭警方逮捕,事實上嫌犯失業多年,吃住全靠婦人養他,但他食髓知味,要不到錢就毆打婦人,讓婦人受不了報警並聲請家暴保護令;兇嫌因此沒錢沒地方住心生怨恨,行兇前2天就曾持刀砍傷婦人,被警方逮捕,但最後法院裁定交保,讓他在交保後48時內找到婦人,再度行兇報復,將交往多年的婦人砍死。


交往多年的姐弟戀情,最後卻是悲劇收場!65歲的邱姓婦人就慘死在同居人手中,兇殘的嫌犯就是51歲的陳釧良,持刀殺害婦人後逃逸,還是被警方逮捕。

他供稱是太愛婦人不想分手,才失手殺了她,但鄰居都知道,嫌犯是個吃軟飯的壞男友。鄰居:「沒錢就跟邱小姐拿嘛,這樣一直拿,邱小姐哪受得了,而且喝完酒又常常打她,3月28日(死者)就把他趕出去。」

婦人不堪被毆打討錢,和同居人分手,沒想到隔幾天他竟打破玻璃侵入住處,想賴著不走。6月也因為再被毆打,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但7月19日,嫌犯不顧家暴令再度硬闖婦人住處,還持刀砍傷她,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移送。

檢察官認為嫌犯已經多次傷害被害人,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但最後法官裁定以1萬元交保。不滿同居人多次報警害他被抓,嫌犯因此在交保後48小時內找到婦人,致她於死。

這一次檢警及家暴令都挽回不了婦人性命,失業的嫌犯不甘心同居人不再供他吃住,還聲請家暴令,就奪她性命,這一次別想再交保!
==========================================================
以事後來看,是錯誤的交保裁定...法官不用負責任,但...

在台灣,類似的裁定很常見.甚至有交保後出法院門口立刻殺人的.

還有就是裁定交保後的經濟犯,立刻潛逃者.所謂交保,不就是要符合"無逃亡之虞"...?

唉,法官裁定交保與否的技術面...唉.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09-7-25 09:43 PM

關太久
人權團體會出來拼命搶電視鏡頭吧
發表人: kissme0369    時間: 2009-7-25 10:01 PM

兩個加起來都超過百歲了     還這麼感情用事
發表人: raidendxw    時間: 2009-7-26 01:58 AM

屢見不鮮
台灣的法官真悲哀
發表人: lin8lin    時間: 2009-7-26 02:08 AM

法官對於犯錯的人通常都會給于自新的機會
但是過份的縱容
隨意的交保
導致婦人喪失性命
難道內心不會感到內疚嗎
發表人: yes20010    時間: 2009-7-26 08:49 AM

法官獨立審判
永遠搞不清楚交保的標準在那?
發表人: Earlson    時間: 2009-7-26 11:06 AM

嫌犯想殺人
裝可憐
博得同情交保去殺人
這誰有辦法
法官又不是神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