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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早知就給錢 美銀行員逮搶匪反被解僱 [打印本頁]

發表人: Moffatt    時間: 2009-8-5 12:39 PM     主題: [轉貼]早知就給錢 美銀行員逮搶匪反被解僱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8/04 04:09"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早知道,把錢給他就是了!這是在西雅圖金鑰銀行(Key Bank)工作超過兩年的出納員尼柯森的感嘆,他因為英勇制伏銀行搶匪,讓自己丟掉工作。

「西雅圖時報」報導,上個月二十八日,一名穿黑衣戴太陽眼鏡的男子,進入銀行後把背包推過櫃台,要求行員放錢。三十歲的尼柯森沒有多想,把背包丟到地上,衝向該名男子,要他亮出武器。

不料男子拔腿就跑,尼柯森沿路緊追,之後在路人協助下制伏歹徒,交給趕來的警方。尼柯森說,他當時只是想,如果放過他,他會搶更多銀行。

這起事件發生在週二,週四尼柯森就被開除。金鑰銀行發言人不願評論本案,至於西雅圖警方和聯邦調查局皆不鼓勵這種英勇作為。警方表示,銀行行員的訓練是要讓搶匪儘快離開,避免危險情勢升高,因為錢已獲聯邦保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4/78/1oalz.html
發表人: aldofo    時間: 2009-8-6 06:31 AM

站在公司的角度來說,即使被搶了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反倒是如果員工因此而受傷或殉職了,公司的損失更大。
只是說,公司的處理方式可以更好,應該會有比開除更好的方式。
發表人: ggb255    時間: 2009-8-6 06:39 AM

剛好作為金融風暴下的一個替死鬼.
用正義之言行裁人之實.
所以只能怪他是在金融業上班在這時機下作了可讓人可乘的事情.
發表人: tjy    時間: 2009-8-6 07:00 AM

這在台灣就不一樣了,在便利商店打工老闆會說:要是有人來搶,就把錢給他,生命安全最重要。 結果櫃台旁邊就放了一隻鋁棒...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09-8-6 08:15 AM

台灣都是搶錢兼砍人
不帶點防身的
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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