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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心情日記] [原創]在飲料店工作...真辛苦!!! [打印本頁]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9-8-5 12:45 PM     主題: [原創]在飲料店工作...真辛苦!!!

七月底
我應徵到一個連鎖飲料店的正職缺...
去面試時...
主管說:開始是以計時人員任用,時薪95,一個月只會排90小時,一天要做10小時
(心想那不是九天就沒班了...)
主管又說:考核過調成100,一個月排150小時...
(15天...)
主管接著說:升成月薪是23000,一個月要做250小時...
(時薪92塊...)
主管最後又說:工作未滿一個月提離職要15天後,滿一個月要2個月...

當時只想要有工作,就硬著頭皮上陣
...
報到當天...
另一位督導說:因為公司的門市沒開發票,所以要自己去台北萬大路上的餐飲工會
入會,交完季會費後公司會補助70%,一季是4100!!!
(按!!還沒做就要吐一堆錢出來...而且哪有去公會加保...又不是個體戶!!!)
反正沒工作...
就先看情況...
去了才發現...這份飲料店的工作真是辛苦...
不但熱得要命!!!
不能坐著!!!
一天做8小時以上,吃飯只有15分鐘!!!
每天都帶著溼了就沒乾的衣服和無知覺的雙腿回家...
還好...
又找到另一份工作
可以向這個嚴重壓榨勞力的工作告別...
當我向店長說要離職時...
才知道...
店裡有一半的人都要離職...
真是夠了!!!
發表人: -Hero-    時間: 2009-8-5 04:07 PM

無恥的老闆, 靠壓榨員工賺錢
發表人: fox950530    時間: 2009-8-5 05:16 PM

現在的老闆都馬這樣......

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發表人: ETK    時間: 2009-8-5 05:41 PM

實在是太過分了 .... 這樣怎麼會讓人有工作熱忱咧.

會不會有將離職員工加些奇怪的料在飲料中報復老闆啊  ~ ?
發表人: Earlson    時間: 2009-8-5 09:16 PM

這種工作 真的是....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8-5 09:20 PM

連鎖???是清心嗎??


話說在台中梧棲這邊的清心有夠誇張
有次我過去買
算算看少說裡面有十來個吧.....

請十來個員工搖飲料.......
發表人: AJAIN    時間: 2009-8-5 09:27 PM

又是把人當作全方位廉價台傭的例子 ...


引用:
artshin寫到:
主管接著說:升成月薪是23000,一個月要做250小時...
(時薪92塊...)
主管最後又說:工作未滿一個月提離職要15天後,滿一個月要2個月...

這招真的很卑劣 !
以月薪計算雖然高於基本工資
但是拉長工作時間,換算成時薪,最低工資就沒達到
1. 勞動基準法
2. 勞動基準法(98.04.22  修正)
另參法規 : 第21條, 第30條, 第35條,可以找主管機關(第4條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反應一下

哪一家飲料連鎖店!? 能否透露一下   一.一a"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09-8-5 11:26 PM

這種工作通常都是"中繼站"
去應徵的人是如此
老闆也是這麼設想
反正缺工作的人多的是
又不需很多的時間做教育訓練
隨便人來做都可以
自然會被隨便"操控"
要是那種需要事前教育的工作
老闆當然不會浪費太多的時間成本來找新人

唉,能說什麼勒
市場機制摟
發表人: lin8lin    時間: 2009-8-5 11:38 PM

新聞好像有
清心逃漏稅

樓主不用太賣力
天氣熱有現成的飲料可以喝
每一種都給他品嚐一下
喝膩了就拍拍屁股走人
發表人: ARMANI    時間: 2009-8-6 08:19 AM

有時候想想
這樣惡性循環下去
到底是誰贏
發表人: Tuser    時間: 2009-8-6 12:10 PM

站一整天的工作是很累的,
早一點換工作最好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8-6 12:12 PM


引用:
ARMANI寫到:
有時候想想
這樣惡性循環下去
到底是誰贏



當然是老闆贏
你不做還有很多人排隊整著做...............



話說上次我去一間飲料店
都是女的
五六個女的擠在三坪左右的地方靠著旁邊搖飲料
人一過去櫃台
櫃台的那個小姐就會喊『歡迎』其它小姐也跟著一起同聲喊『歡迎』

那種爽度感覺起來就是不一樣


不過這種工作只能當臨時打工
你可不想以後去應徵工作
對方問您有什麼經驗,你直接回答

我有五年搖飲料的經驗


話說上次聽到一個笑話是有人在電影院負責『撕票根』
這個人後來換工作,對方問他有什麼工作經驗

他直接回答『我有一年撕票的經驗』
發表人: mentor300    時間: 2009-8-6 12:33 PM


引用:
artshin寫到:
...(前略,恕刪) 因為公司的門市沒開發票,所以要自己去台北萬大路上的餐飲工會
入會,交完季會費後公司會補助70%,一季是4100!!! ...

不懂這邊的意思..
為啥公司沒開發票.. 通常不是小吃可申請 "免使用發票"~
而也為啥要員工去工會繳交會費?! 至少這也應該是老闆的事情吧....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09-8-6 12:45 PM


引用:
mentor300寫到:

引用:
artshin寫到:
...(前略,恕刪) 因為公司的門市沒開發票,所以要自己去台北萬大路上的餐飲工會
入會,交完季會費後公司會補助70%,一季是4100!!! ...

不懂這邊的意思..
為啥公司沒開發票.. 通常不是小吃可申請 "免使用發票"~
而也為啥要員工去工會繳交會費?! 至少這也應該是老闆的事情吧....


意思就是...
公司根本不存在,不繳稅不辦勞健保
叫員工自己去加入工會
公司就可以省下很多勞健保費
這種公司真應該去檢舉揭發
找水果日報去好了,他們應該很樂見這種違法犯紀的公司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09-8-6 12:46 PM


引用:
ROACH寫到:

引用:
ARMANI寫到:
有時候想想
這樣惡性循環下去
到底是誰贏



當然是老闆贏
你不做還有很多人排隊整著做...............



話說上次我去一間飲料店
都是女的
五六個女的擠在三坪左右的地方靠著旁邊搖飲料
人一過去櫃台
櫃台的那個小姐就會喊『歡迎』其它小姐也跟著一起同聲喊『歡迎』

那種爽度感覺起來就是不一樣


不過這種工作只能當臨時打工
你可不想以後去應徵工作
對方問您有什麼經驗,你直接回答

我有五年搖飲料的經驗


話說上次聽到一個笑話是有人在電影院負責『撕票根』
這個人後來換工作,對方問他有什麼工作經驗

他直接回答『我有一年撕票的經驗』


這是乍聽之下........綁票?!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9-8-6 08:44 PM


引用:
LiuRambo寫到:

引用:
mentor300寫到:

引用:
artshin寫到:
...(前略,恕刪) 因為公司的門市沒開發票,所以要自己去台北萬大路上的餐飲工會
入會,交完季會費後公司會補助70%,一季是4100!!! ...

不懂這邊的意思..
為啥公司沒開發票.. 通常不是小吃可申請 "免使用發票"~
而也為啥要員工去工會繳交會費?! 至少這也應該是老闆的事情吧....


意思就是...
公司根本不存在,不繳稅不辦勞健保
叫員工自己去加入工會
公司就可以省下很多勞健保費
這種公司真應該去檢舉揭發
找水果日報去好了,他們應該很樂見這種違法犯紀的公司


差不多吧...
公司的收據開的是xx食品行...
發表人: 吳銘釋    時間: 2009-8-6 09:35 PM


引用:
ROACH寫到:
他直接回答『我有一年撕票的經驗

這句讓懶蟲笑了
發表人: h80053    時間: 2009-8-7 11:04 AM

大大辛苦了@@當服務業的真的是很難賺
還要被老闆剝削 難怪我有聽清X的工讀生幫老闆算錢算的很不爽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09-8-7 11:43 AM

恭喜大大找到其他工作脫離不好的工作啦      
發表人: 偉大的鬼塚    時間: 2009-8-7 11:57 AM

奧客..爛老闆...忙碌...低薪
在台灣只光作服務業很難活
要加上專業
作過的感同身受
發表人: csky    時間: 2009-8-7 06:34 PM

唉,工作超時的問題也是很無言,
說是一天8小時,常常搞到12小時以上。
台灣人真命苦。
發表人: 西雅圖    時間: 2009-8-7 08:10 PM


真是辛苦的工作,
不過老闆的制度很過份呢...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8-7 11:24 PM

我覺得很多公司的老闆到底是把人當成{工具}還是把人當成{朋友}

工具跟人就差很多的

你可以依照這個工具一定的價值把它拿進來這個職場使用
怎用都是老闆的事
就算不正常的使用或直接丟到倉庫一邊這也是老闆的事

但如果當朋友呢?老闆就會站在你的角度去考慮
反正大家都是為的這個team打拼
大家一起努力


但我發現現在很多老闆都只是把人當{工具}而已
發表人: Zhimin_Yah    時間: 2009-8-8 11:12 AM


引用:
ROACH寫到:

引用:
ARMANI寫到:
有時候想想
這樣惡性循環下去
到底是誰贏



當然是老闆贏
你不做還有很多人排隊整著做...............



話說上次我去一間飲料店
都是女的
五六個女的擠在三坪左右的地方靠著旁邊搖飲料
人一過去櫃台
櫃台的那個小姐就會喊『歡迎』其它小姐也跟著一起同聲喊『歡迎』

那種爽度感覺起來就是不一樣


不過這種工作只能當臨時打工
你可不想以後去應徵工作
對方問您有什麼經驗,你直接回答

我有五年搖飲料的經驗


話說上次聽到一個笑話是有人在電影院負責『撕票根』
這個人後來換工作,對方問他有什麼工作經驗

他直接回答『我有一年撕票的經驗』


這句也讓我笑到了, 面試的人應該會傻眼吧..
心眼這人是那裡的角頭大大嗎.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09-8-10 12:16 PM


引用:
AJAIN寫到:
這招真的很卑劣 !
以月薪計算雖然高於基本工資
但是拉長工作時間,換算成時薪,最低工資就沒達到
1. 勞動基準法
2. 勞動基準法(98.04.22  修正)
另參法規 : 第21條, 第30條, 第35條,可以找主管機關(第4條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反應一下



沒有用
他們給的薪資符合規定
至於工時過長
只要一句責任制
工作沒做完憑什麼下班就可以了
在服務業工作
就是要有這種體認

[hjw930 在  2009-8-10 12:18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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