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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以為吃到飽…歐洲飆網2小時 帳單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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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obt
時間:
2009-8-8 06: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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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以為吃到飽…歐洲飆網2小時 帳單16萬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065165.shtml
以為吃到飽…歐洲飆網2小時 帳單16萬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9.08.08 05:55 am
一個費率「吃到飽」的無線網卡,到國外飆網一小時竟要八萬元!一名女大學生在歐洲使用3.5G網卡上網兩小時,隔天竟收到十六萬元帳單,嚇得她打電話回台哭訴。
邱女士指出,她的女兒七月六日到奧地利參加音樂營,當晚使用中華電信3.5G網卡外接電腦上網,沒想到才上網兩小時,隔天中華電信就來電說要收十六萬元的漫遊費,她原以為是詐騙集團,到門市查詢才發現是真的。
她要求再查證,隔天中華電信客服部承認「計算有誤」,但仍要收費十二萬元,邱女士質疑是敲竹槓,並指在上網過程中,中華電信完全沒有發出額外收費的警語或簡訊,直到隔天才來電要錢。
她說,當初在申辦時,中華電信就沒盡到告知義務,許多用戶誤認為繳了八百多元月租費(吃到飽方案),到國外就不需再收錢,經過跟中華電信爭取,中華電信才同意從十二萬元降到三萬元。
中華電信表示,所有用戶申辦3.5G網卡時,合約上都載明「出國使用得負擔額外的國際漫遊費」,視封包量收費,且因地而異,這些費用多數是付給國外業者的漫遊費。
很多人以為用無線網卡就跟到國外接手機一樣,只要多收幾十元,其實不盡然。
消費者王先生說,類似案例不只一起,去年有人出國用3.5G網卡上網,隔天就收到四十一萬元帳單,因此像台灣大、遠傳等業者,在3.5G網卡用戶出國時,就直接關掉網路漫遊功能。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則認為,中華電信資訊揭露不夠充分,應該自行吸收,消費者不需負擔半毛錢。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9-8-8 10:08 AM
雖然我對中華電信的網路費居高不下也很不爽
但我覺得 有時候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時候
也應該要把各項資訊問清楚才對
不能一昧地把責任都推給商家
像這個案例 有擺明要賴帳的意味
出國漫遊一定是不一樣的價錢 手機門號也是這樣 不是嗎
中華電信也太扯了
居然還會有所謂帳單計算錯誤的狀況發生 12萬變16萬
那平常的帳單到底對不對 誰知道啊...
發表人:
arcee
時間:
2009-8-8 11:06 AM
長久以來,這類新聞種會問問消基會的說法,然後登在文章最後,可是事情還是沒變,
害我以為消基會只是放馬後炮的單位。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8-8 02:28 PM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之前新聞就有類似案例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8-8 09:13 PM
老實說沒有用過無線上網的我,根本不太會注意這種新聞.
要不是本版有貼,下次我出國可能就這樣傻傻地用,然後上新聞.
發表人:
Earlson
時間:
2009-8-9 01:36 AM
我是漫遊被打skype打到暴
才知道skype打漫遊
對方要付費
還好是易付卡
打暴了就要等充值在用
不然我就爽了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9-8-9 10:01 PM
怪了
這種薪聞沒多久就出現一次
是這些人都是蠢豬?
還是都沒長腦子?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8-10 12:26 AM
說真的 很少人會去看條文
現在很多條文都是放網站備查(也就是不直接發紙本)
所以會看的人又更少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大家應該都有保險吧
那厚厚的保單 有幾個人仔細看過條文?
其實如果有仔細看過 很多理賠 其實自己就能跟保險公司要求了
不用每次都透過保險業務 然後又說對方怎樣怎樣..
學著看契約條文 其實也蠻不錯的
至少吵架還有所本..
發表人:
speed
時間:
2009-8-10 12:00 PM
引用:
obt
寫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065165.shtml
她要求再查證,隔天中華電信客服部承認「計算有誤」,但仍要收費十二萬元
...........................
到國外就不需再收錢,經過跟中華電信爭取,中華電信才同意從十二萬元降到三萬元。
這兩段看得很奇怪
看起來像是
需付 16萬 其實 12萬也 ok
12萬 酌收 3萬 也是可以
3萬的話呢?
是否還可以多聊一下也許還有議價空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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