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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痛批救災不力 小林村民要求國賠 [打印本頁]

發表人: 97859785    時間: 2009-8-16 08:20 PM     主題: [轉貼]痛批救災不力 小林村民要求國賠

八八水災發生到現在,救援活動持續進行,在高雄縣甲仙鄉的小林村,在大水來的那刻,全村幾乎掩埋,形同滅村,面對失去親人的哀痛,村民痛批政府救災不力,要求國賠損失!

風災重創,讓高雄縣的甲仙鄉小林村,被整片土石完全覆蓋,全村估計到目前為止,已確定的失蹤人數,高達491人,對於政府的救援緩慢,小林村民情緒相當不滿。

災後已經進入第八天,因為失去家園,災民們完全沒有任何能力、資金,能重建家園,期盼政府能夠盡快給予資助。

甲仙鄉長劉建芳:「死亡證明,在重大災害,是須要先報失蹤,失蹤滿一年之後,才由法院宣告是死亡,對家屬來說他們現在什麼都沒有,對他們來講,就像雪上加霜,我們希望政府能夠開死亡證明的時間縮短,能否一個月內,甚至更早,在一個月一內就(憑證)能發死亡者的救濟金給他們。」

因為法令規定,死亡證明必須在失蹤滿一年後,才能開立,村民希望能盡快開立,這樣他們也能快一點請領救濟金,進行家園的重建。

小林村災民也感覺,政府災發至今,給予的協助少之又少,未來不排除北上,要向中央表達不滿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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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人性  把要國賠說的理直氣壯

應該是請求 應該是請求 應該是請求國賠  而不是抗議 而不是抗議 或是比照921受災戶
罵政府救災緩慢 可以大聲罵 因為我們的政府 你不罵他是快不起來的
但災後重建工作跟資金 並不是因為救災緩慢就能任意要求的
各國捐款+各界捐款+編列預算審核後 才能知道有多少資金能幫助災民
這讓我想起南亞大海嘯 新x部把該援助的資金放到被踢爆

其他的話在 http://twed2k.org/viewthread.php?tid=279106&extra=page%3D1 這篇有回文了 不在說了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09-8-16 08:26 PM

他們有權利要求國賠
準不準是法院的事
外人並沒有什麼權利去批評他們

畢竟如果自己也碰上這種事的話
我不相信沒人會不想去要求國賠的

況且這次是天災在前,人禍在後
發表人: 97859785    時間: 2009-8-17 03:27 AM

先感謝2k的驢友們 41個看文 沒罵我 你們算客氣了

回樓上的. 如果是發生在我身上 死的是我
我希望我的小孩能先感謝那些給他食物飲水 遮風避雨地方的人
而不是一昧指責別人的錯

誰下台誰負責 難到就能彌補心中的痛?

我沒說他們不能申請 但是沒必要用激烈手段 是媒體還是政客把災民寵壞?

那些新聞給我的觀感 說真的很差 大家為了下一代 都在說教育很失敗
難到這種新聞給下一代的感覺不失敗嗎?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是不是以後的年輕人 身上發生不幸的事 就能理直氣壯的大聲罵人 把錯都推到政府身上?
騎車跌倒怪路不平 要申請國賠 罵救護車來太慢訓練太差可能連路都找不到?

煤體 政客 災民 都在罵政府速度慢 請問 是哪個政府官員在開直昇機載人? 哪個官員開挖土機?
哪個官員架橋? 你們在罵人時 身旁那些冒著身命危險的救難人員聽了心理有何感想

我有朋友加入救難協會 921後 他跟我說他去救災的情形
災民有8成以上對他們救難人員都沒好口氣 他們也都能忍受 因為體諒他們受災後的心情
救災優先是從可能有生還的地方先挖 每個災民都要他們快點幫忙挖這邊挖那邊
問他們還有幾個家人可能還困在裡面 他們說不出來 只是天天催著他們幫忙挖
沒幫他們挖就被罵 罵了幾天後 有些隊員火就起來了 要回家不挖了
災民知道後 只能改口氣 拜托他們幫忙挖 因為裡面黃金價值幾十萬 希望能幫他先挖出來
說出實情後 當然變成救難隊整隊的不爽 因為倒塌的屋下可能有生還者 只能手持工具挖 不能用怪手
也只能好聲的跟他們說 要挖家中值錢東西 要等到確定沒生還者時 怪手才會來挖


現在的觀念 災民只能同情 手段激烈是對的 就算有錯也不能批評

抱歉 我跟社會脫節了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8-17 08:12 AM

基本上國賠應該從嚴~不管是不是受災戶

台灣這些年來~社會風氣動不動就有人說要國賠
新聞上也常看到
感覺政府好像也沒嚴格把關的樣子

反正出錢的是繳稅的全民.......

[cys070 在  2009-8-17 08:1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ggb255    時間: 2009-8-17 09:19 AM

更讓人覺得直得想的是.
颱風是突發性的.但是水土保持是長久的.難道那些災民全部都是沒有在山坡地種植一些會破壞水土環境的作物嗎.雖然不是針對全部.
但從過去就一直是這樣.不論哪個政黨.對於這些人的核發執照或是水土的控管都是有問題的.

一部份來自違法在先的山墾濫伐.一部分是核發的腐爛官員....
不過基於同情.也不便在說啥.

畢竟好的裡面有壞的又不能打翻一竿子船.....
發表人: poyu    時間: 2009-8-17 09:32 AM

>騎車跌倒怪路不平 要申請國賠 罵救護車來太慢訓練太差可能連路都找不到?

說點跟救災無關的題外話
騎車跌倒如果原因真是路不平(坑洞),我個人會請求國賠
申請原因就是因為繳稅有一部份就是給國家建設用的,把路鋪平整平有那麼難嗎?
一條路一年到頭挖個不停,三不五時坑坑洞洞
騎車時除了要閃汽車、卡車,還得隨時做特技表演閃地上的坑洞
開車時要小心因為閃地上坑洞而突然進入你前方車道的騎士(也不能說騎士的錯)
所以,路不平的前提下,騎車跌倒怪路不平申請國賠有理,因為這是繳稅公民應有的權益。

>都忘了 還有這麼多人在幫你們的忙 你們道謝的話沒幾句 受了天災 就沒了感恩的心
另外那篇沒回的在這篇也回一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道謝的話很多句,感恩的心也有,只是報導比例相對其他少多了,那是記者和電視台取材因素的影響
除了那四個佳暮村四英雄感謝大家新聞報導的很多以外
其他的感謝話除非很感人,不然一般新聞都會略過不報的
只有親身去災區幫忙,親耳聽到災民握著你的手感謝不完,才體會得到
以上,是我女友921還是學生時第二天親自坐直升機去救災到結束離開後的感想。(她要我打字回文的)

[poyu 在  2009-8-17 09:4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8-17 09:40 AM


引用:
poyu寫到:
>騎車跌倒怪路不平 要申請國賠 罵救護車來太慢訓練太差可能連路都找不到?

說點跟救災無關的題外話
騎車跌倒如果原因真是路不平(坑洞),我個人會請求國賠
申請原因就是因為繳稅有一部份就是給國家建設用的,把路鋪平整平有那麼難嗎?
一條路一年到頭挖個不停,三不五時坑坑洞洞
騎車時除了要閃汽車、卡車,還得隨時做特技表演閃地上的坑洞
開車時要小心因為閃地上坑洞而突然進入你前方車道的騎士(也不能說騎士的錯)
所以,路不平的前提下,騎車跌倒怪路不平申請國賠有理,因為這是繳稅公民應有的權益。


道路那個請國賠到好沒什麼不應該


像之前在學校被同學撞到死掉的小孩

父母還要申請國賠比較扯~該賠的對像是學校和那撞人的同學

像這樣無限上綱的案例越來多

[cys070 在  2009-8-17 09:4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poyu    時間: 2009-8-17 10:03 AM


引用:
ggb255寫到:
更讓人覺得直得想的是.
颱風是突發性的.但是水土保持是長久的.難道那些災民全部都是沒有在山坡地種植一些會破壞水土環境的作物嗎.雖然不是針對全部.
但從過去就一直是這樣.不論哪個政黨.對於這些人的核發執照或是水土的控管都是有問題的.

一部份來自違法在先的山墾濫伐.一部分是核發的腐爛官員....
不過基於同情.也不便在說啥.

畢竟好的裡面有壞的又不能打翻一竿子船.....


民視異言堂,這兩天有看到這部分的探討,也提到台北市北投的溫泉違建,最誇張的都建到河谷上方了
(不是河谷旁的兩岸行水區而已,而是河谷水流的正上方)打到市府相關部門得到的回應是敏感時刻不便回應

中天晚間有政治批判節目,裡面有段內容我(剛好轉台)看了後拍拍手,大意是這樣
主持人問來賓這次水災誰最該負責,有位來賓很猛,他回:總統......(跳過,我贊成他的說法,但這不是我想說的重點)。還有,這邊剛好有幾位政治人物、民意代表也要負責(透過電視可以看到幾位立委當場臉很難看)。因為每次建議要怎樣做的時候,除了民眾反對以外,就是立委,縣議員,民意代表一直不停的來"關說",硬要把不合法的就地合法化...

以上,真的對這位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他是誰的人敢言敢說給予最大的掌聲!!
發表人: lizard640915    時間: 2009-8-17 11:13 AM

不知道可不可以趁這次重大天災所突顯出的山坡地濫墾濫伐的問題,一次解決,
可以的話,最好順便將檳榔樹也一併禁止種植在山坡地呢?
或者,可以的話,將檳榔列為禁吃、禁種,那更是好。
當然,這只是個人小小淺見~
發表人: kk0114    時間: 2009-8-17 11:23 AM

該做的事,該立的法,該檢討的人事物進度如何了呢?

一個月後,罵人的只剩下不到現在的3成。
兩個月後,只見大家歌照唱,舞照跳,車照飆,酒照灌...
半年後,只剩下受災戶記得發生什麼事。
一年後,颱風又來了...
發表人: tani85    時間: 2009-8-17 11:29 AM

一年前,颱風來了,他們確實是被滅村,但並無傷亡。
有沒有國賠我就不知道了。
但現在,又出事了。
能解決的事情為何去年不解決??我覺得這是雙方的問題,
國家沒正式地質問題,再加以村落上游應該有濫墾濫伐,若真有此事
當初村民應向有關單位舉報才是。申請國賠在我個人認為只屬馬後炮。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8-17 11:46 AM

有人提出 是河川引流造成災害

如果真是如此 那國賠有理

如果不是 我認為 應該是國家"補償" 而非 "賠償"

這次事件 主要還是天災為主

不該都丟給國家

像現在救災也是 都怪中央 其實中央除了有權有勢

人力根本少得可憐

救災應該是全民一起動起來

就像新聞說 網友發動救援速度比政府快

我想這是必然的 人民的力量才是最大的力量

台灣 加油!
發表人: ico    時間: 2009-8-17 02:33 PM

國賠要過........

難啊......

不過那是他們的權利.....
發表人: da9267    時間: 2009-8-17 02:58 PM

我是認為"國家"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這樣才叫"國家"他們今天也不是沒繳稅也不是在那住一天兩天,房子土地也是錢買的,家家戶戶有門牌號碼,政府若覺得那地方不該住人那就禁止該地開發居住

台灣有多少錯誤的政策動不動都是百億流掉,合理的國賠我認為是適當的,若政府拒絕國賠事件那更應該審慎把人民當自己家人,路上坑坑洞洞也賠了不少錢但你覺得台灣路況有改善嗎?他們的認知是路可以跑就好,摔死了那只是少數,台灣缺少的就是電影裡的V怪客,對於這些政客靠選票沒用,靠V怪客還比較快
而裡頭引述一句話.... 人民不應該害怕政府 政府才應該畏懼人民
發表人: knight0329    時間: 2009-8-17 02:59 PM

前句他們的確有批評政府"救災不力",但要申請國賠的原因,乃是因為災民認為是水庫和水利設施配套不當導致土石流,所以才提出要國賠,而不是因為所謂的救災不力。
兩句連在一起,不小心就會以為是因為救災不力所以申請國賠,對於綠營而言可以突顯"救災不力"攻擊政府,對於藍營而言可以暗示"不知感恩"替政府說項,對於兩方而言就叫做加劇黨爭,這是記者慣用的寫作技倆,媒體相當會製造誤會,撕裂情感,不然他們賺個屁;大災難對於各家媒體而言,可是最棒的金母雞。

[knight0329 在  2009-8-17 03:1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good00000    時間: 2009-8-17 05:51 PM

現在的亂相 ,出於媒體,都報導負面的消息,不過要是沒這樣報導,應該也沒什麼人愛看吧,
好的不說,只報導壞的,難怪社會會如此的亂,一堆口水…事情的真相為何,也沒查查就相信
,亂透了…
發表人: knight0329    時間: 2009-8-17 06:54 PM

我不是對負面報導不滿,負面的報導可以監督政府,民主原本就該是由"人民對抗政府",人民抱持普遍的懷疑主義才能監督政府行政。
不然威權極權政治的媒體最有道德了....實際上他們只是報喜不報憂,不敢面對現實;也無法讓政府上緊發條。

我主要不爽的是媒體故意犯下錯誤,也就是試圖製造、設計新聞,這才讓人不齒。

[knight0329 在  2009-8-17 06:5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winer111    時間: 2009-8-18 07:46 AM

靠夭!!突然想到  希望下次不要輪到清境  
清境的過度開發已經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如果不管管  將來就又一堆人在那邊哭天喊地
大自然萬歲~~  人類滾邊站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09-8-19 11:31 AM

清境 早晚的問題
一堆樹林砍伐掉
都變成民宿跟休閒咖啡屋了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09-8-19 12:21 PM


引用:
atree寫到:
清境 早晚的問題
一堆樹林砍伐掉
都變成民宿跟休閒咖啡屋了


同感
清境真的過度開發
之前我帶我親戚去那玩幾天
他們是在台東種水果的果農
他們說開發成這樣子別想做水土保持

如果這次颱風雨量是下載那邊
後果也是無法估計

線在那邊每一間幾乎都是民宿跟休閒屋
說真的 每一家都有通過執照嗎
這個問題以前就一堆人再講了
但是政府有在積極處理嗎
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等下一次再埋個幾人之後
放個"馬後砲" 說要檢討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8-19 04:34 PM

是可以吧
因為好像性侵害也有國賠
http://www.cdns.com.tw/20090509/ ... 009050819483699.htm
從這立法角度而言
人民跟政府的關係是滿緊密的
就像繳營業稅
他要給你丈量你營業場所的大小
根據你員工數目等等來跟你徵收
出事了你就可以要求賠償什麼的
還有國家跟地方資源層級也有不同
像我之前有在國立和私立大學待過
國立的資源可說是私立的數倍不只
而且你去讀學費還低很多
總的來講我不覺得這個東西是自己的事
很多東西其實是互相牽連的
而且這應該是他們的權利
就像白冰冰明知道陳進興沒什麼錢還是提出民事高額賠償
法院也通過了
可是也不過是象徵性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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