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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老醫泡熟女 嘿咻誣性病 [打印本頁]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8-26 11:27 AM     主題: 老醫泡熟女 嘿咻誣性病

老醫泡熟女 嘿咻誣性病
更新日期:2009/08/21 04:09 〔記者何瑞玲、姚岳宏、魏怡嘉/台北報導〕在台北市執業的74歲泌尿科蔡姓老醫生,透過婚友社結識49歲潘女,兩人約會「雲雨」後,老醫生以執業40多年經驗認定潘女陰道灼熱應有性病,向婚友社投訴,潘女獲悉要求道歉,否則將到診所開記者會,老醫生則反控恐嚇,檢方調查時,老醫生自知理虧,當庭道歉及打電話給婚友社澄清,最後賠償3萬元和解撤告。


向婚友社介紹人投訴


蔡某委託友人表示,雙方已經和解,他不想多說什麼,以免再生事端;不過他曾私下向友人抱怨,他是出於好意提醒婚友社的介紹人,並沒有故意散佈,介紹人不應該去跟當事人說,釀成如此大的風波。


蔡姓老醫生今年1月透過婚友社介紹,與住在台北縣的潘女交往,同月底相偕出遊陽明山、金山,並在溫泉會館發生性行為。


74歲醫生還告女恐嚇


事畢後,老醫生認為潘女的陰道灼熱,他根據自己的執業經驗認定潘女應有性病,聯繫婚友社斥責「怎麼介紹一個有性病的給我」;潘女從婚友社轉告得知,相當生氣,認為老醫生惡意中傷、誹謗名譽,4月7日及14日分別寄2封存證信函,要求老醫生出面和解,否則將提告並到診所前開記者會。


自知理虧 賠3萬和解


老醫生接到存證信函,反而狀告潘女涉嫌恐嚇,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傳喚雙方到庭,老醫生自信滿滿陳述「依我執業40多年的經驗,陰道灼熱就是患有陰道炎」。


檢方告知有無患病,應該經過醫療院所診斷,就算是患病也屬病人隱私,不得揭露,老醫生聽完後自知理虧,當庭打電話給婚友社澄清,並且同意賠3萬元與潘女和解。檢方昨天將潘女被控恐嚇案偵結不起訴。


針對此案例,中山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謝卿宏表示,體內的溫度本來就會比皮膚表面高,所以陰道內的溫度會高於皮膚表面,也會高於「小弟弟」的溫度,溫度感受是很主觀的,學理上也沒有根據,很難據此說對方有什麼問題。


謝卿宏說,婦女感染性病,大多是自己感覺到自己溫度高,別人大概是感受不到的。


臨床上,陰道滴蟲、披衣菌或是黴菌感染等婦女性病,病患比較會刺激、痛、癢,部分病患會自我感受到陰道灼熱感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21/78/1pip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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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老先生那支是溫度計嗎?上面不知道有沒有刻度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8-26 12:30 PM

重點ˋ是他說他是根據40年看病的經驗

所以他看病都是用那兒在檢查的嗎...

應該把老醫生抓起來先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9-8-26 01:18 PM

74歲老醫師可以泡49歲熟女  相差25歲也可以
難怪小時候唸書時  媽媽要我們好好用功讀書  將來可以當醫生
原來醫生頭銜這麼好用啊...

[天涯浪子 在  2009-8-26 01:1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Earlson    時間: 2009-8-26 01:20 PM

此事不單純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8-26 01:57 PM

老色狼問題還真多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8-26 02:38 PM

老前輩體力不錯
可惜有眼無珠

知識也不太好

陰道炎是婦女病,與性病並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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