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主題: [其他] [轉貼]不說最後一句話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cl0226    時間: 2009-9-1 02:20 PM     主題: [轉貼]不說最後一句話

有位高傲的富婆,在一 家 非常昂貴的餐廳裡,一直抱怨這樣不對,那樣不好。侍者耐著性子直賠不是。但這位富婆的氣燄反而越發囂張,隨而指著一道菜對侍者說,「你說,這叫做食物?我看連豬都不會吃!」

侍者終於按捺不住,對這位富婆說:「太太,真的是這樣嗎?那麼,我去替妳弄點豬吃的來。」


一個是「心中無半點善意」,一個是「胸中無半分寬容」,真是道盡現代人典型的交往模式。


再看看下面這則夫妻的對白。


丈夫:「聽妳講話就像是一個白癡。」


太太:「你難道不曉得只有這樣,你才會懂?」


「拿去洗衣店的襯衫拿回來了嗎?」丈夫問。


「我是你什麼人,女傭嗎?」妻子回答。


他頂了回去:「當然不是!你如果是女傭的話,至少應該懂得怎樣洗衣服。」


我們經常掉進一個陷阱,就是爭論必有輸贏,在所有的爭吵事件中,大 家 都堅持自己的觀念,將之視為金科玉律,不肯退讓。我常開玩笑說,這就是所謂的「禮讓…。」不管自己有沒有「禮」(理),別人都要「讓」。


更重要的是雙方都不願意放棄說「最後一句話」。似乎誰說了最後一句話,不管有理無理,誰就是勝利者,以致爭吵不休。


想解開纏繞在一起的絲線時,是不能用力去拉的,因為你愈用力去拉,纏繞在一起的絲線必定會纏繞得更緊。

人與人的交往也一樣,很多人只知道「得理不饒人」、「火上加油」,卻不曉得「逢人只說三分話」、「順風扯蓬、見好就收」的道理,結果關係纏繞糾結,常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是非對錯並沒有快樂來得重要。快樂的秘訣就是「退一步」,先向別人伸出友善的手。讓對方做「對」的人,並不代表你就「錯」了。因為,當一切都好轉後,你會發現你將獲得放下的平安,也會感到讓別人「對」的喜悅。由此,你也做「對」了。


邱吉爾在退出政壇後,有一次騎著一輛腳踏車在路上閒逛。這時,也有一位女士騎著腳踏車,從另一個方向急駛而來,由於煞車不住,最後竟撞到了邱吉爾。


「你這個糟老頭到底會不會騎車?」這位女士惡人先告狀地破口大罵:「騎車不長眼睛嗎?」


「對不起!對不起!我還不太會騎車。」邱吉爾對 那位 女士的惡行惡狀並不介意,只是不斷地向對方道歉。


「看來妳已經學會很久了,對不對?」這位女士的氣立刻消了一半,再仔細一看,他竟然是偉大的首相,只好羞愧地說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知道嗎?


我是半分鐘之前才學會的,而教我騎的就是閣下您。」


有位智者即說:「幾分容忍,幾分度量,終必能化干戈為玉帛 。」  

  

曾有一對父子坐火車外出旅遊,途中有位查票員來檢查乘客的車票,父親因為找不到車票而受查票員怒言以對。事後,兒子就問父親,為什麼剛才不反目以對呢?父親說:「兒子,倘若這個人能忍受他自己的脾氣一輩子,為何我不能忍受他幾分鐘呢?」


「不說最後一句話,則可以避免紛爭。」
發表人: twneco    時間: 2009-9-1 02:44 PM

看過很多討論區都有發現這各趨勢,發文的人總是非贏不可
所以很多好的討論到最後都只剩下砲跟酸
發表人: pujy1978    時間: 2009-9-1 02:51 PM

人總是在"爭"
這幾天看到幾個小車禍也是"爭"....
發表人: ALIEX    時間: 2009-9-1 10:46 PM

如果最後一句是,謝謝你之類的  那不說不就顯得太不客氣了?

來亂得(毆
發表人: ek721    時間: 2009-9-5 12:55 AM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吧!
往往對自己有利的就力爭到底,誰也不讓誰,到後來兩頭空的一堆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