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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上班須檢附快篩證明 勞委會:不合理 [打印本頁]

發表人: luck    時間: 2009-9-1 04:09 PM     主題: [轉貼]上班須檢附快篩證明 勞委會:不合理

H1N1新流感疫情持續延燒,針對新竹科學園區有部分企業要求員工必須檢附快篩陰性證明才准上班,勞委會表示這個要求並不合理,同時雇主如果執意要求員工請假,這段期間仍必須支付全薪。

量體溫過關卻還不見得能進辦公室上班,竹科有企業要求員工必須檢附快篩陰性證明,勞委會表示雇主的要求不合理。勞委會科長黃維琛表示,「企業要求勞工必須提出快篩證明才可以上班這件事,法律上沒有這樣規定。」

提快篩陰性證明才能上班危害勞工工作權,這部分不合理也沒必要,勞委會表示,雇主一旦強制要求發燒員工休假回家,這段期間必須支付全薪。

黃維琛說:「勞工因雇主的拒絕而回家休息,不需再補服勞務,雇主要照原工資給他,(記者問:決定權在哪一方?),請假的權利在勞工,雇主如果拒絕,勞工提供勞務,雇主必須照給工資。」

能不能上班交由員工自行認定,只是如果員工執意抱病上班,是否又會造成辦公室內恐慌?目前防疫工作僅明定勞工家裡如果有人感染新流感,可請7天家庭照顧假,這個部分雇主可以不給薪,但如果是勞工本身呢?這防疫的準則主管機關有必要儘速明定。(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嘉男、陳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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