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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頭7破案> 4少打玩伴 丟溪溺死他 [打印本頁]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9-2 04:02 PM     主題: <頭7破案> 4少打玩伴 丟溪溺死他

<頭7破案> 4少打玩伴 丟溪溺死他
更新日期:2009/09/02 04:09 〔記者楊金城/南縣報導〕沒有深仇大恨,16、7歲的毛頭小子竟下此毒手?


南縣3名高中中輟生和1名國中生,8月26日誘出籃球玩伴、17歲的陳姓男高三生,挾持到提款機領錢,其中3人毆打陳生,再活生生將陳從橋上丟入溪中溺斃。新營警分局昨天下午逮捕4惡少,宣告破案。


誘出打球 挾持領款


涉案的是17歲黃姓、劉姓、16歲卓姓中輟生和14歲毛姓國中生,4名冷血惡少與陳姓被害人打籃球認識,黃嫌與死者是從小學同學玩到大的玩伴,令死者家屬痛罵犯嫌等毫無人性。


警方調查,8月27日,陳生的遺體在台鐵急水橋下被人發現,因無家屬出面指認,警方暫以無名屍處理,檢警原本今天要解剖查明死因。


陳生的媽媽在8月30日向柳營分駐所報案協尋獨子的下落。已離婚的陳母說,兒子在8月25日告知要去找爸爸失去音訊,由於即將開學,急著找回兒子。


後來陳父發現匯給兒子當生活費和註冊費的農會帳戶被人領走1萬6000元,警方覺得事有蹊蹺,昨午調出柳營農會提款機監視畫面,發現拍到8月26日凌晨2點22分陳生疑遭挾持領錢的影像,與水流屍的死者穿著一樣,找來陳父、母指認確認身分後,案情急轉直下,4惡少在4小時內一一落網,這天正是死者「頭七」。


黃嫌等供稱,死者平常態度很囂張,大伙對他本就很不爽,後來得知陳父匯錢到死者的帳戶,知道他有錢,8月25日把他誘出後,持械將他帶到農會提款機領錢,由於死者又訐譙他們,4人先圍毆教訓他,卓姓少年先行離開,接著3人將陳生強押到台一線柳營橋上,狠心的合力將陳生高舉丟下橋下急水溪裡,活活溺死。


黃嫌等犯案後,將搶來的1.6萬元吃喝玩樂花光,劉、黃2人又在8月29日行搶豆花攤和超商,昨凌晨劉嫌又夥同黃嫌搶2家超商後,在網咖落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2/78/1qai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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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就把對方弄死,還花別人的錢,要我是家屬實在沒辦法接受這種理由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9-9-2 04:14 PM

全部未成年!!哇~沒事沒事啦~... 我實在搞不懂未成年殺人會沒事!..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9-2 04:18 PM

我的話很簡單
如果我是被害家屬
以後照三餐去嫌犯他家或公司舉白布條抗議
看以後還有沒有人要請嫌犯工作
或者以後嫌犯還要不要做人

[平凡小任 在  2009-9-2 04:2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night0329    時間: 2009-9-2 09:43 PM

他們會把你丟下水
發表人: etman.hank    時間: 2009-9-3 11:08 AM

現在的社會都變成這樣啦!!
不爽就砍人一刀、蓋布帶、丟溪淹水...
這 ....唉!!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9-3 11:16 AM


引用:
knight0329寫到:
他們會把你丟下水

不會啦
他們沒辦法跟我比
我是沒有家累的人
我上次看那個新竹飆車砍人的事件
居然說看別人有女伴不爽
結果裡面成員居然也有有女朋友的人
所以其實那些傷害人的人也跟正常人差不多
都需要女朋友都需要家人
他把人家的家人奪走了
受到這樣的報應只是剛好而已
如果還有能力再把人家丟下水就來吧
社會大眾也不是軟腳蝦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9-9-4 01:06 AM

每次看到類似事件我都忍不住要說同一句話:
這種人留在世上幹嘛?
發表人: ffex    時間: 2009-9-4 06:30 AM

唉~這種人真的永遠都不缺貨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09-9-4 09:56 AM

這種人只能 叫她自己捏LP自殺好了
發表人: good00000    時間: 2009-9-4 10:11 AM

==現在的年青人真的是沒救了,以後長大可能還會再傷害別人,不是砍人,飆車,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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