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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閒聊]在Blog擺放轉貼影片或文章的法律問題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9-6 12:55 PM     主題: [閒聊]在Blog擺放轉貼影片或文章的法律問題

相信大家都有寫blog
有時候會轉貼一些所看到的文章或在youtube看到一些有趣的影片
然後轉貼到自己blog上
前陣子看到這個新聞

連結YouTube卡通 女童挨告
【劉昌松╱台北報導】一名國小六年級女童,去年在老師介紹YouTube後,上YouTube搜尋到自己最喜歡的日本卡通《魔女的考驗》,還把影片連結貼在部落格上,被業者告進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由父母管教即可,不必進行審判後,卡通代理商又打算向女童索賠。女童家長氣得大罵:「根本是想拿法律來賺錢。」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78/IssueID/20080709


那什麼都不能擺
那不就等於把自己的blog當日記寫
也不敢分享剛看到什麼文章然後寫心得的
那現在每個blog不就通通都是違法的

像那些惡搞影片不就也不能貼?
還是說可以在轉貼之前在前面加註什麼{如果侵犯權力通知我之類??}的標註還是什麼的呢???

只是覺得很奇怪
像這種可以幫助宣傳的一種方法
為什麼也會犯法?


我blog有80%的文章都是自己寫的
其中20%轉貼的一些影片跟文章
但我都有在標題打上[轉貼]字眼
並且內容中都有加註
來源網址
我知道這樣可能也會有法律問題

但看到不錯的內容想寫心得
又不貼來源的影片或文章
這樣人家哪知道我在寫什麼

[ROACH 在  2009-9-6 12:5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yiumingl99    時間: 2009-9-6 01:16 PM

Thats why movie and music are no one to buy now
cause nobody know it

I only buy comic, and only buy the one I saw on the internet first, before I buy it

Before I used to buy game too, but not much good game share on internet, that mean no reason to buy

Now only wait diablo3 and SartCraft2 come out
Of course, I will downlaod first to play before buy it if it is goodXD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9-6 05:12 PM

沒有用的
因為你並沒有得到所有人的同意
網路上很有名的林X典好像就常常在抓這種侵權行為
我自己之前也有寫BLOG
不過通常我放的照片都是我自己照的或是一些遊戲測試分享而已
侵權應該還不致於
不過如果你冒犯到人家吃飯的工具
那就自己小心點吧
看人家要不要告而已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9-6 05:35 PM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沒有用的
因為你並沒有得到所有人的同意
網路上很有名的林X典好像就常常在抓這種侵權行為
我自己之前也有寫BLOG
不過通常我放的照片都是我自己照的或是一些遊戲測試分享而已
侵權應該還不致於
不過如果你冒犯到人家吃飯的工具
那就自己小心點吧
看人家要不要告而已



我覺得網路的流行跟blog口耳相傳有關係
貼什麼或轉貼什麼都會被告
就算已經說明這不是自己的這是轉貼的
也會有問題
大家誰會很有時間的到youtube去一篇一篇的看每個影片


話說很久以前我blog裡面放上~訐譙龍的mv
我有註明這不是我做的
只是推薦
結果過幾天
訐譙龍的法務單位就寫電子郵件警告我
叫我趕快拿下否則將訴諸法律行動

害我嚇的!趕快把那些文章全部刪掉
真恐怖

[ROACH 在  2009-9-6 05:3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陽だまり    時間: 2009-9-6 05:43 PM

國內有代理的卡通不能碰
這應該是大家心照不宣的
回憶信封懷舊論壇有一些公告有提到這個問題
但是基於安全的問題
自己的blog最好還是不要放版權物這樣

--
業者大概不僅想殺雞敬猴也想撈一些錢吧
發表人: qqchien    時間: 2009-9-6 06:19 PM

只會找不懂的人麻煩  怎麼不去找原頭麻煩阿...
況且  網路世界越來越發達  這種情況很正常 管得住嗎?
發表人: kouzi    時間: 2009-9-7 05:59 AM

天阿, 我有放一些電玩的片頭在我的...

但是我的blog點閱率超低, 所以是...

應該還好巴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9-7 07:31 AM


引用:
kouzi寫到:
天阿, 我有放一些電玩的片頭在我的...

但是我的blog點閱率超低, 所以是...

應該還好巴


這不是點閱率的問題
這是搜尋度的問題
比方說你放太空戰士電玩片頭在裡面
我在Google搜尋關鍵字
前兩頁就有你的關鍵字

那...................



我發現喔!!因為我blog在Yahoo所以有些文章
只要一打上去
隔一天在Yahoo就可以搜尋的到
還在前幾筆哩

如果你是Google的blog
那....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9-7 11:22 AM

其實我猜訐譙龍不讓你放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他希望別人都是從他那邊入口進去看到MV的
而不是你這邊
所以他當然有權利去阻止你放他的MV
所以有時候轉貼也是會損及到他人的利益的
發表人: ETK    時間: 2009-9-7 12:43 PM

沒錯, 網路看似免錢, 但是總是有人靠網路吃飯的. 礙到別人的飯碗, 會被咬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 要咬也要找賠的起的來咬才是吧 , 欺負小學生就真的是非常令人反感的了...

不過, 我想只是提供連結, 而不是用盜連, 或是 copy 的方式, 應該還是可以放心引用這些東西吧 !?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9-7 12:49 PM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其實我猜訐譙龍不讓你放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他希望別人都是從他那邊入口進去看到MV的
而不是你這邊
所以他當然有權利去阻止你放他的MV
所以有時候轉貼也是會損及到他人的利益的


這就變成一個重點的
假如我擺一個超連結
現在點哪個超連結都會中毒誰敢亂點呢
且超連結看到的路徑不代表點下去後連結的路徑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9-7 12:56 PM


引用:
ROACH寫到:
這就變成一個重點的
假如我擺一個超連結
現在點哪個超連結都會中毒誰敢亂點呢
且超連結看到的路徑不代表點下去後連結的路徑

我認為
最保險的做法
就是你放一個google的search bar
然後告訴大家關鍵字是什麼請大家自己去找
這樣最保險了
不然只要你侵犯到他人權利
他自然會找你算帳
至於google那麼大
應該沒什麼人動得起
除了對岸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9-7 04:09 PM

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 資訊隱私

blog 太多人在上面寫生活日記了

人肉搜尋之所以這麼強 也是因為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線索太多 一旦被抓到blog 無名 就全洩了底

並不是說要大家做壞事 而是 保護好自己的隱私也是很重要的

警察雖然可以查IP 但是他不會每個都查

會去查 不是重大案件 就是 你的案子太簡單(身家資料 可能都已經貼在網路上了)

所以 務必要保護好自己網路隱私
發表人: mentor300    時間: 2009-9-7 09:49 PM


引用:
ROACH寫到:
這不是點閱率的問題
這是搜尋度的問題
比方說你放太空戰士電玩片頭在裡面
我在Google搜尋關鍵字
前兩頁就有你的關鍵字

如果你是Google的blog
那....

哈哈..科技真的一刀兩面呀~
發表人: lin8lin    時間: 2009-9-8 06:14 PM

在Blog擺放轉貼影片或文章的法律問題?
這有什麼疑問?
被告是應該
沒被告是僥倖

這個跟男生說黃色笑話給女生聽一樣
對方聽得進去就算『調情』
聽不進去就是『性騷擾』
告不告的權力在對方
發表人: liaokk    時間: 2009-9-8 09:30 PM

呆丸的網路環境,雖然沒有搞「實名上網」制,不過,實際經驗也差不多了。

在台灣網路警察的管轄範圍內,不能貼色文、A圖、漫駡人身攻擊、提供有侵權嫌疑的檔案下載。
就算是「正版光碟」,拿去網拍都可能會被告,更別提賣盜版的自殺行為。

有些網站雖然 IP 不在中華民國範圍轄區,但會「配合」台灣警方辦案,提供連線 IP 紀錄的,視同「中華民國轄區」。

獎金獵人、興訟流氓、頂著業績壓力的條子,躲在暗處隨時可能來個「背刺」,讓你荷包失血。
在台灣上網,就是要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所以,請大家罩子放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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