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另一方面,聲援此新規定的除了消費者以外,網站公 司如 Google Inc. (GOOG-US) 亦大力贊成此規定,他們 認為所有網路流量都該獲得公平的對待,倘若業者降低 服務程度或阻擋網路流量,那將會變成網際網路的一大 阻礙,嚴重阻止研發創新的發展。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09-9-22 09:59 AM
台灣何時跟進?VoIP 技術其實已經很成熟了,但是某家黑心電信在局端將 VoIP 封包優先權降到最低,讓你不得不卻步,好讓他繼續賺取市話暴利(尤其是長途的)。只是法令或許可以要求他不限制,但是要怎樣稽核?你又如何分辨他是降低優先權,還是網路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