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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戰車上國道 攔罰、驅離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09-10-16 10:59 AM     主題: [轉貼]戰車上國道 攔罰、驅離

高雄縣陸軍裝甲部隊五六四旅戰車營移防台南縣,委託民間貨運業者載送重型戰車;業者未申請「臨時通行證」,就載著戰車駛上高速公路,在中山高新市收費站遭國道公路警察開單告發,還強制駛下交流道。


國道警察表示,超寬、超重物品沒申請就上國道,會影響行車安全,國軍即使有軍事需要,也須申請許可,並於貨車上設警告標示。

軍方表示,部隊移防遭警方開單告發,已影響國軍形象,且託運裝甲車未依規定流程申請通行證,危及勤務安全,將處分承辦移防的軍官。

五六四旅戰車營自高雄縣阿蓮鄉移防台南縣白河鎮「南測中心」內角營區,承辦移防業務的旅部中尉運輸官雷銘豐委託貨運公司載送多輛戰車,前天司機黃智通駕駛的拖板車行經中山高北上三一三點五公里處遭國道員警開單,罰款四千五百元。

警方說,超寬、超重特殊器材物品上國道,須先提出運送路線、時段、託運物品長寬高重等規格,獲准才可上路;五六四旅未先向高雄監理站申請,警方巡邏發現只能告發。

員警說,中山高車道寬僅三點五到三點七五公尺,戰車等部分特殊貨物因超寬,若無完善警告設施、未依相關路線時段行駛、變換車道,會嚴重危及其他車輛安全,希望國軍守法。

台南監理站表示,國道運輸物件若寬超過三點二公尺、高超過四點二公尺、重超過四十五噸多不會獲准,貨運業者可能明知申請不會獲准,乾脆不申請。

軍方表示,軍品依規定作業託運,萬一出事有保險理賠,任意上路,承辦、押車軍官都違反勤務規定,雖未發生事故,仍應處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197108.shtml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9-10-16 11:04 AM

這本來就要申請的

我還記得十多年前當兵的時後,我們也有夜間演習跟移防的經驗
都要事先去申請路權
不然一上路,就要被抓去關,很麻煩的
怎麼還會有軍官不知道?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09-10-16 02:16 PM

北七五六四,戰車上板車要嘛走省道,要嘛上高速公路就要申請
當兵當太爽了,腦都殘了
發表人: ine2233    時間: 2009-10-16 03:33 PM

阿兵哥役期太短沒交接好

軍官升遷速度又太快超年輕連長排長一堆

老士官又擺爛

簡簡單單就發生了
發表人: 貝貝    時間: 2009-10-17 03:54 PM

移防都是利用半夜
為了方便
有時候會把步槍藏在大卡後面
就怕憲兵上車查
戰車通常是用火車托運
從火車站到營區一小段路
有一次砲管還勾到小吃攤的帳蓬
還好沒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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