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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電擊乳房虐殺女友 色魔求死刑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eery    時間: 2009-11-17 09:57 AM     主題: [轉貼]電擊乳房虐殺女友 色魔求死刑

曾經營重機車行的富家子宋志宏沉溺嗑藥雜交派對,去年10月與未婚妻陳米雪邀請前女友黃亭芸嗑藥玩3P後,竟用毒品控制黃亭芸並視為性虐禁臠,動輒將她裸體綑綁淋濕後電擊乳房、臀部,或毆打撞牆;宋志宏還命令她預寫「遺書」助自己脫罪,黃亭芸受虐月餘死亡,他仍狡賴否認犯行,檢方昨依殺人罪將這名色魔起訴,求處死刑。

板橋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家住台北縣樹林市的宋志宏(32歲),在酒店認識長髮美女黃亭芸(30歲),兩人交往後分手。宋志宏另與身材高身兆的中國偷渡女子陳米雪交往並論及婚嫁,不過他仍與黃亭芸有聯繫。去年10月16日,宋志宏打電話邀黃亭芸到土城市「簡愛國際旅棧」,兩人與陳米雪吸安後3P,接著黃亭芸應邀住進他住處,未料竟落入性虐死亡陷阱。

逼寫遺書企圖脫罪
宋志宏開始用安非他命控制黃亭芸,除與她嘿咻外,還變態地命令她裸體,用繩索將她雙手與腳踝綑在一起,並綁在電腦椅,推至浴室淋濕,再用接有電線的鐵片貼黏她乳房或腳底、臀部,通電電擊,她被電得痛苦驚叫,他則樂此不疲。

宋志宏有時改拿水管毆打,或用電擊棒電擊黃亭芸,也會以香菸灼傷她雙手手掌,或命她穿上重型機車的安全帽、全套護具,再對她拳打腳踢、抓頭撞牆。而黃亭芸最自豪的秀麗長髮,也被宋志宏用電動推剪剪成坑坑洞洞的短髮。她受虐一個多月後遍體鱗傷,雙手雙足掌心都灼傷潰爛。

宋志宏恐東窗事發,要黃亭芸先寫下兩份「遺書」,謊稱她因染毒很深會自殺自殘,來宋家戒毒,藉此預留脫罪證據,而黃亭芸則在去年11月24日,因為顱內出血不治。

事後宋志宏私下恐嚇陳米雪不可以亂說,否則檢方會用殺人罪查辦她,檢警第一次搜索宋宅帶走偷渡的陳米雪時,宋母還摳著她手心暗示不要說出實情。但檢警突破陳米雪心防二度搜索,在宋家查扣到宋志宏記錄雜交筆記,並扣得一台錄影機,內有他與5名女子性交畫面,包括3P等不堪內容,還包括黃亭芸受虐證據。

迫剪髮再出言羞辱
據了解,畫面中黃亭芸頭髮被剪成短髮,宋志宏仿記者採訪,在樓梯間問她:「挫冰(黃的綽號)看這邊,妳之前那麼漂亮,現在怎麼跟豬頭一樣!」進房坐下後,宋志宏用電線甩地上發出啪啪聲,要黃亭芸示範被電樣子,她稍後說:「我不要再吸了(指吸毒)。」他聽到後說:「我知道,每次脫了褲子,妳就跑來吸!」接著他還命黃亭芸「起立、立正」,她遍體鱗傷,怎麼站都站不起來。

承辦檢察官呂俊杰認為,宋志宏為了一己歡愉兇殘虐殺且不知悔改,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起訴求處死刑。

至於宋志宏母親宋黃美玲(50歲),案發後因命令陳米雪清理現場,還將水管、電擊棒等犯案證據丟棄,昨也被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起訴;而陳米雪是否涉殺人罪共犯,檢方另分案續查;宋志宏則仍被收押。

婦團:應強制治療
記者昨走訪宋家開設的模型店,店內有一名中年婦人,但她強調不認識宋男,店也與宋家無關,見記者拍攝店面,氣得將鐵門拉下不做生意。

高市婦女新知常務理事林夙慧律師說,從檢方起訴內容可見宋嫌性觀念有嚴重偏差,對女性極度缺乏尊重,且在男女關係中交往複雜,絲毫不顧慮對方的感受,以致鑄成大錯。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則認為宋嫌在獄中應接受完整的強制治療,否則出獄仍可能故伎重施,導致其他女性受害。

宋志宏用來性虐黃亭芸取樂的電線、小型錄影機(右圖)及安全帽(左圖)。資料照片

色魔宋志宏將前女友黃亭芸脫光,用繩索將她的雙手各自綁在腳踝,推至浴室淋濕,再用連接上電線的鐵片貼黏她乳房或腳底、臀部,透過延長線通電電擊。

新聞圖片影片資訊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03/IssueID/20091117

轉貼於  蘋果日報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11-17 10:43 AM


引用:
寫到:
婦團:應強制治療
高市婦女新知常務理事林夙慧律師說,從檢方起訴內容可見宋嫌性觀念有嚴重偏差,對女性極度缺乏尊重,且在男女關係中交往複雜,絲毫不顧慮對方的感受,以致鑄成大錯。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則認為宋嫌在獄中應接受完整的強制治療,否則出獄仍可能故伎重施,導致其他女性受害。
轉貼於  蘋果日報


強制治療個屁....
這些負團...........也一起處死吧...........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09-11-17 11:01 AM


引用:
yang3642寫到:

引用:
寫到:
婦團:應強制治療
高市婦女新知常務理事林夙慧律師說,從檢方起訴內容可見宋嫌性觀念有嚴重偏差,對女性極度缺乏尊重,且在男女關係中交往複雜,絲毫不顧慮對方的感受,以致鑄成大錯。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則認為宋嫌在獄中應接受完整的強制治療,否則出獄仍可能故伎重施,導致其他女性受害。
轉貼於  蘋果日報


強制治療個屁....
這些負團...........也一起處死吧...........

高市的婦女要人人自為了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1-17 12:17 PM

現在沒死刑
只是希望在獄中有獄友可以幫他"強制治療"了

[平凡小任 在  2009-11-17 12:2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阿達猴    時間: 2009-11-17 04:23 PM

太離譜...這種人還有救嗎?有沒有黑洞直接把他丟進去好了...
發表人: ine2233    時間: 2009-11-17 04:35 PM

這種人太可怕了

應該保護好要害之後吊起來分三十天鞭到死

雖然以暴制暴不是好方法

但是至少.....我也不知道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11-17 05:42 PM

看新聞它好像是有錢人
有打點或輸通一下

在牢裡應該可以過的不錯.....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1-17 05:44 PM


引用:
cys070寫到:
看新聞它好像是有錢人
有打點或輸通一下

在牢裡應該可以過的不錯.....

聽說父母在賣模型飛機
男的開過手機店和重機店都倒了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11-17 05:48 PM

可以這樣燒錢~父母親應該還有點錢

救不出來~關在裡面父母親應該會幫它打點一切

這種人就是父母寵壞了沒教好

[cys070 在  2009-11-17 05:4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1-17 05:52 PM


引用:
cys070寫到:
可以這樣燒錢~父母親應該還有點錢

救不出來~關在裡面父母親應該會幫它打點一切

這種人就是父母寵壞了沒教好

[cys070 在  2009-11-17 05:49 PM 作了最後編輯]

不知道是多有錢
我一個親戚也是億來億去
兒子在裏面蹲可是也只能每個禮拜固定一天去看他而已
有錢可能還沒啥用
像黃宗宏是用特別接見
都是藍綠立委下去喬的

這母親50歲兒子32歲
應該算滿早婚的吧

[平凡小任 在  2009-11-17 05:5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11-17 05:59 PM

你都提到民代
講真的送點東西給民代~在僑一下監獄方面拜託多注意
它應該是不會被人找麻煩

這類人其實定罪確認後給它一槍~省得浪費資源

[cys070 在  2009-11-17 06: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1-17 06:07 PM


引用:
cys070寫到:
你都提到民代
講真的送點東西給民代~在僑一下監獄方面拜託多注意
它應該是不會被人找麻煩

這類人其實定罪確認後給它一槍~省得浪費資源

[cys070 在  2009-11-17 06: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很難阿
民代我親戚也熟阿
也是沒啥用
像國小師考試好了
那個也無能為力
基本上這可能是交情和錢都得配合
而且送錢也要送對人才有用
而且要送直接送裡面的監所管理員、監獄官不是更快?
買民代一個選舉可能就幾百幾千萬了
監所管理員應該不用那麼高
其實現在也沒死刑
法務部長也根本不會批
所以那些怎麼來一槍的都是空想而已
而且死掉這女的好像是酒店妹
可能家境也沒多好吧
只能說毒品害人不淺
如果女的沒有吸毒的習慣可能也不會那麼容易就受到別人控制

[平凡小任 在  2009-11-17 06: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nn86711592    時間: 2009-11-18 12:45 AM

以其人之道加倍還至其人之身!
發表人: osso    時間: 2009-11-18 08:40 AM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現在沒死刑
只是希望在獄中有獄友可以幫他"強制治療"了

[平凡小任 在  2009-11-17 12:25 PM 作了最後編輯]


你指的是彎腰撿肥皂嗎…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09-11-18 08:13 PM

這種人應該不用治療了吧
有些畜生..............是沒有讓他活著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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