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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車借醉漢撞癱人 駕駛、車主判賠2851萬 [打印本頁]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1-25 12:48 PM     主題: 車借醉漢撞癱人 駕駛、車主判賠2851萬

車借醉漢撞癱人 駕駛、車主判賠2851萬
更新日期:2009/11/25 12:25 黃志偉
酒駕肇事創下判賠天價,肇事駕駛連同車主,必須賠償被害人2851萬元!這起事件發生在4年前,一名男子酒後向朋友借車,他不只高速行駛,還沿路闖紅燈,結果撞上救護車,當時車上的替代役男拋出車外,變成植物人,法院認定,肇事駕駛和車主要連帶負賠償責任,金額高達2851萬。


4年前,替代役男陳銘傑執勤中,被酒駕者追撞,當時轎車超速又闖紅燈,行經文心路、崇德路口時,攔腰撞上救護車,害得救護車衝向對街,滑行10幾公尺,車上的陳銘傑拋飛出車外,頭部重創,成了植物人,案件經過4年多審理,法院判肇事駕駛連同車主,要賠陳銘傑2851萬。

台中地院庭長張國忠:「借車者既然可以判斷,跟他借車的人,有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而把車子借給他,我們認為借車者違反了民法。」

這起賠償案,創下車禍判賠的天價,法院考量的是,這名替代役男受傷當時才21歲,後半輩子的人生,因為這起車禍,全毀了!張國忠:「以國人平均餘命的話,還有50幾年,光是看護增加生活必需費用,就有2100多萬。」

江姓女車主聽到自己只是把車借人,竟然也要連帶賠償,相當錯愕,上午她沒出面,倒是她的母親出來喊窮。記者:「一個人差不多要賠1300萬?」車主母親:「我們又沒財產,哪裡會有錢。」

車主母親大喊沒錢賠償,但才20多歲的替代役男,被撞成植物人,卻讓家屬一輩子心痛,因為陳銘傑開餐廳的夢想,現在圓不了,家屬說,現在賠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他們的傷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5/8/1vmq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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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就是在下一直在講的,車子不要隨便借給人,還有,摩托車也一樣...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09-11-25 03:20 PM

這樣的判例,看能不能減少酒醉駕車造成別人的遺憾。
最好罰他每個月去照顧被他撞成植物人的人四天,每次折算新台幣一萬,夠划算吧,免得整天哭窮不賠錢,看你以後還敢不敢酒駕。不要以為只有超標被抓到罰錢的風險,即使輕微的酒精作祟,都可以讓你一輩子後悔。
發表人: 流水無情    時間: 2009-11-25 10:16 PM

人都會抱著我沒這麼倒楣的心態,
所以酒駕不會消失的。
發表人: alonewalker    時間: 2009-11-25 10:42 PM


引用:
watchme寫到:
最好罰他每個月去照顧被他撞成植物人的人四天,每次折算新台幣一萬,夠划算吧,免得整天哭窮不賠錢,看你以後還敢不敢酒駕。


我覺得這個方法很好
比較可以深刻了解被害人的痛苦
發表人: zeroxx_1    時間: 2009-11-26 03:18 AM

判是判了,可是真的拿的到錢嗎...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09-11-26 06:23 AM


引用:
watchme寫到:
這樣的判例,看能不能減少酒醉駕車造成別人的遺憾。


歷史帶給人類的教訓就是人類永遠不會從歷史學到教訓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9-11-26 06:27 AM


引用:
sparrow寫到:
歷史帶給人類的教訓就是人類永遠不會從歷史學到教訓

深有同感...
人類會學得教訓的話...
歷史就不會一再重演類似的事件...


引用:
zeroxx_1寫到:
判是判了,可是真的拿的到錢嗎...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唄
從肇事人每個月的薪水裡面除了基本生活開銷所需以外...強制扣錢
所以別以為喊沒錢就不用賠...
只是得賠一輩子
如果一輩子賠不完...除非兒子放棄繼承,否則兒子還得繼續賠吧...

[osaka 在  2009-11-26 06:3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peed    時間: 2009-11-26 08:45 AM


引用:
watchme寫到:
這樣的判例,看能不能減少酒醉駕車造成別人的遺憾。
最好罰他每個月去照顧被他撞成植物人的人四天,每次折算新台幣一萬,夠划算吧,免得整天哭窮不賠錢,看你以後還敢不敢酒駕。不要以為只有超標被抓到罰錢的風險,即使輕微的酒精作祟,都可以讓你一輩子後悔。


辦法雖好,而實際上折算估的太大,有證照的專業看護全天候一天不過二千多,折抵一萬太便宜肇事者了!!
另外,肇事者是否有足夠的看護能力是個問題,只能是「名義上」去看著自己造的業,但家屬豈會放心全然交付去照顧? ?植物人大概也感受不到了,但家屬可得一再去面對肇事者,再挑起傷痛,又要提防萬一肇事者心一橫,提早結束彼此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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