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求助]免費法律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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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9-11-28 06:32 AM
主題:
[求助]免費法律資詢
請問有無免費法律資訊的電話或網站及存證信函如何寫阿
我的相片被盜用並寫上一些污辱我的文字
發表人:
csky
時間:
2009-11-28 07:33 AM
請先別生氣,想想是否值得吧。
法律資詢一小時大約都是5000
存證信函自己寫就下載標準格式,律師寫3000(少字)-5000
問題是你發了存證信函後要做什麼,如果你是受害者,存證信函的用處不大,要寫律師信才對。
存證信函只在標明時間點,和你想說的話,其它沒有用處。
雖然所有律師會先叫你寄存證信函。
如果你不能預期拿回一定數量的金額。
建議報警處理即可。如需函送,由警方幫您處理就好了。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9-11-28 07:46 AM
他將圖放在他的電腦桌面及msn上並寄給其同部門的同事及及msn上的好友
我同事看到告訴我的(沒想到這麼崇拜我,事情又不是我做的
亂寫又在照片上寫一些文字)
[南無 在 2009-11-28 07:4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11-28 08:37 AM
這種私人恩怨你先警告一下對方~
寄存證信函先禮後兵 (這自己寫就行)
若他還是這樣做~不道歉
你咽不下這口氣~
就把它傳給你同事的東西保留下來當證據
請律師~直接告對方毀謗之類的
讓他跑跑偵察庭和法院
你也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不過這種案子不知會不會理你就是...
[cys070 在 2009-11-28 08:39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9-11-28 08:39 AM
南無兄去找小黑豬吧~
他正好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或許可以提供你一些意見~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9-11-28 08:44 AM
他上星期五離職了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9-11-28 08:47 AM
引用:
南無
寫到:
他上星期五離職了
寫存證信函要點
http://www.tccg.gov.tw/law/quesans.php?qaid=379
這邊有範例
http://pinkyvivi.pixnet.net/blog/post/20582734
先寄存證信函吧
主要要求他不要在這樣做
說真的這種事和解就算了~要賠償可能就要進入法律程序
打官司是滿浪費錢和時間.......
[cys070 在 2009-11-28 08:5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9-11-28 08:57 AM
讓我想一想
該不該告此人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11-28 06:28 PM
市公所應該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找一下自己所在地...查一下.......
我們鳳山市公所.......有這項服務..........
可上網查詢服務時間........
但可能要排隊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1-28 06:41 PM
我曾經交通事件打電話給所謂的法扶
基本上是...沒什麼用
而且你這個case你又不是名人什麼的
雖然肖像權人皆有之
我認為成功機率頗低
還有要看他怎麼罵
我想既然你知道是誰你就口頭警告他
他如果耍白依然故我
你不妨找時機公開給他罵
趁機錄音錄影(或者找SEVEN那種有監視器的,不過你要確定他能錄到聲音你也跟店長很熟)
然後就可以提告了
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下成功的機率才會高
一點淺見
發表人:
CADDIE
時間:
2009-12-6 09:39 PM
各地方法院檢察署都有免費的義務律師提供法律諮詢
上網查就近的地檢署
打電話過去就可以問到
發表人:
可樂果
時間:
2009-12-13 12:43 AM
我記得 鴉鴉 好像有提過 法律的問題 他好像能幫上忙 PM 問他一下吧
不過我不確定喔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9-12-20 11:00 PM
先看他們的表現再原諒他們
他們上班時看A片老闆連覺得沒怎樣
我們也者有認了
(這是老闆的選擇
)
發表人:
pingin
時間:
2009-12-22 03:37 PM
叫可樂狗帶一群兄弟去嚇嚇他
發表人:
tigertiger
時間:
2010-2-6 10:38 PM
台北市政府一樓有免費法律諮詢
發表人:
fyshb401
時間:
2010-2-8 10:18 AM
引用:
南無
寫到:
他上星期五離職了
離職...
是在說我嗎??
是很想啦~只是一直沒機會~哈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
看他有無意願跟你和解~
而你願不願意接受
如果願意~那就結束了
如果不願意~可以對他提出刑事告訴
但是你要先蒐集一下相關證據資料
到時候比較方便
可以透過你朋友幫你蒐集
存證信函麻~是可以寄啦
只是那也沒什麼法律效果
只是有一個告知的意思
所以如果要寄~自己寫就可以了
只要表達出你想說的意思就可以
並沒有一定格式要求
也不用寫得很文謅謅
一般能讓大家看得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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