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聞] [新聞]勒斃援交妹性侵自首 求處無期刑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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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91 時間: 2009-12-4 09:46 AM 主題: [新聞]勒斃援交妹性侵自首 求處無期刑
更新日期:2009/12/03 02:54 陳俊雄/北縣報導
中國時報【陳俊雄/北縣報導】
江俊鴻失戀找援交妹消慾火,原本談妥三千元成交,但江某卻只願出四百;廿歲林姓援交妹不想倒貼,卻在離去前商借浴室洗澡,讓江俊鴻受不了誘惑將她勒斃性侵。板橋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張誌洋認為,江某雖自首,但他勒斃林女後姦屍,惡性重大,二日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出身單親家庭的江俊鴻(廿一歲),四年前母親病逝後投靠舅舅,今年八月中他和交往年餘的女友吵架分手,除天天借酒澆愁,為消慾火,在聊天室找上廿歲的林姓輟學援交妹,雙方談妥以三千元成交。
江俊鴻與林姓援交妹在三重天台廣場碰面後,隨即騎車共同返回新莊租處,但直到臨上陣前,江俊鴻才坦承身上只有四百元。林女嫌錢少拒絕辦事,但表示因月事來臨而向江俊鴻借用浴室洗澡。
江俊鴻供稱,他和林姓援交妹雖有爭吵,但「以為兩人聊得很愉快,可以殺價甚至不用錢。」林女向他商借浴室洗澡,讓他認為是在「誘惑」,才會以為有機可乘,進而在林女以吹風機吹乾頭髮時,拉住吹風機電線將她勒斃。
江俊鴻表示,他以為林女只是一時昏厥,就把她的衣物脫光性侵,還在完事後和林女共眠,睡了一會察覺到林女沒有呼吸,這才驚覺幹下殺人犯行。
事發五小時,江俊鴻才鼓起勇氣向警坦言:「我殺死人了,屍體在這裡,我要自首。」
承辦檢察官張誌洋認為,江俊鴻雖在事後自首,可以減刑,但他因心生色念勒死林女後姦屍,惡性重大,昨日除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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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固然可惡,但援交妹也太白目.選在賣春生意不成的秋條單身男人家裡要求淋浴是怎樣?釣凱子最後殺手鐧?
兩個悲哀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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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e2233 時間: 2009-12-4 10:16 AM
這個案例是在告訴我們
如果殺人之後褻瀆屍體
那就不用自首了反正檢察官也是求刑無期徒刑
大概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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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illll 時間: 2009-12-4 01:34 PM
是以前的新聞還是新類似新聞
以前新聞也是男的自己覺得帥,身上只有百幾百元,殺價不成,用吹風機線勒幣女子
所以吹風機快要贏板凳了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4 02:42 PM
引用:
sakillll寫到:
是以前的新聞還是新類似新聞
以前新聞也是男的自己覺得帥,身上只有百幾百元,殺價不成,用吹風機線勒幣女子
所以吹風機快要贏板凳了
有點不同的是:現在這個女的有機會繞跑,卻要求洗澡...
把一個精蟲入腦,違法援交的色狼當善男信女...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12-4 08:44 PM
引用:
ken91寫到:
引用:
sakillll寫到:
是以前的新聞還是新類似新聞
以前新聞也是男的自己覺得帥,身上只有百幾百元,殺價不成,用吹風機線勒幣女子
所以吹風機快要贏板凳了
有點不同的是:現在這個女的有機會繞跑,卻要求洗澡...
把一個精蟲入腦,違法援交的色狼當善男信女...
之前那個也是投靠舅舅...........
很像是同個案例............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4 09:38 PM
引用:
有點不同的是:現在這個女的有機會繞跑,卻要求洗澡...
把一個精蟲入腦,違法援交的色狼當善男信女...
之前那個也是投靠舅舅...........
很像是同個案例............ [/quote]
狼總是找得到羊不奇怪.
奇怪的是:總是有些羊自動跑到狼嘴裡...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2-4 09:38 PM
通常事件發生後
要過好一段時間才會判刑
其實我最近看一些A片
有的在海邊做
有的在神寺作
有的在車棚作
所以我覺得女的如果真的月事來臨
然後又是援交妹(配合度高)
那我覺得借廁所沖洗應該也沒什麼
何況女的是這個兇手載回家的
在沒有交通工具回去的情況下
發生這個意外也是很有可能的
只是我在想這個男的搞不好還有一些實情沒有全部說出
[平凡小任 在 2009-12-4 09:43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iller00 時間: 2009-12-4 09:43 PM
引用:
ine2233寫到:
這個案例是在告訴我們
如果殺人之後褻瀆屍體
那就不用自首了反正檢察官也是求刑無期徒刑
大概這種感覺?
話不能這麼說吧
你照這麼說,那我可以反推得:殺人不用死,太美妙了
沒死就不應該了,無期徒期實質是逞罰納稅人,繳的錢都去養那樣的人渣了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2-4 09:46 PM
我是認為
如果真的活在世上
可是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也是很可憐的
一槍斃命太便宜他了
只是現在監獄管理沒有古典時代還在虐囚
發表人:
killer00 時間: 2009-12-4 10:00 PM
有人喜歡養那種人,那是個人的自由
個人愚見,與其花錢養那種人,不如給沒飯吃的人或拿來做環保,那還有義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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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2-4 10:06 PM
其實也沒有怎麼養
在裡面也是會下工廠什麼的
除非你是那種有殘疾或是累進處遇到很高段的
不然都還有活在做
與其去注意那些不如去看看社會上更多不公
譬如虧錢還可以狂領年終
這跟給老百姓養還不是一樣?
我認為如果在監獄的都能夠苦行
不是像現在還可以聽收音機看液晶電視那麼爽
那社會觀感會好很多
說真的我自己有在自己家裡監禁自己過
大概一個禮拜就快受不了要出去透透氣
所以關在裡面若什麼都沒有應該也不是很好受
如果一人發一條長毛巾搞不好很多人會選擇上吊自殺
而且如果我做個實驗
把你安插在一間白色或素色的屋子裡
你都不能外出
裡面有盥洗設備可是其他什麼都沒有
信不信這樣子就算我每天照三餐供給你食物飲水這樣就可以"養死"你
人不是動物
而且就算是動物這樣搞牠他搞不好也會自己瘋掉
[平凡小任 在 2009-12-4 10:3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ine2233 時間: 2009-12-4 10:27 PM
引用:
killer00寫到:
引用:
ine2233寫到:
這個案例是在告訴我們
如果殺人之後褻瀆屍體
那就不用自首了反正檢察官也是求刑無期徒刑
大概這種感覺?
話不能這麼說吧
你照這麼說,那我可以反推得:殺人不用死,太美妙了
沒死就不應該了,無期徒期實質是逞罰納稅人,繳的錢都去養那樣的人渣了
你有這種心很好, 請去跟那些人權團體說叫他們不要推動廢除死刑了
我個人是比較推薦多種死刑, 像這種自首的, 只要花兩小時絞碎兩條腿額頭紋上淫蟲再關10年就好了
不自首抓到就是花四年絞碎四肢再用水淹死
受刑在裡面是要做事情的, 像是手工藝品木工小錢包之類的
納稅人是花錢請獄卒看好受刑人不要逃出來害人用的
受刑人吃的還是要自己賺的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12-4 11:08 PM
引用:
ine2233寫到:
我個人是比較推薦多種死刑, 像這種自首的, 只要花兩小時絞碎兩條腿額頭紋上淫蟲再關10年就好了
不自首抓到就是花四年絞碎四肢再用水淹死
用鐵絲插入牠的尿道內..每30分鐘短暫通電一次...(全年無休...含睡覺時間都一樣).........
等折磨夠了....關20年後....持續通電...就直接電到死為止
發表人:
藤原豆腐店 時間: 2009-12-4 11:35 PM
才剛看完奪魂鋸6,I wanna play a game......
發表人:
wudm 時間: 2009-12-5 05:08 AM
精蟲充腦這樣嚴重,關進去後不知道室友會不會受難 XDD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09-12-5 06:35 AM
引用:
ken91寫到:
狼總是找得到羊不奇怪.
奇怪的是:總是有些羊自動跑到狼嘴裡...
"我是狼"這三個字不會寫在臉上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5 09:20 AM
引用:
sparrow寫到:
引用:
ken91寫到:
狼總是找得到羊不奇怪.
奇怪的是:總是有些羊自動跑到狼嘴裡...
"我是狼"這三個字不會寫在臉上
在這個案例中,狼和羊都已經自表身分了,還試著交易過.可是狼已經伸爪子說要白幹了(嗯...算便宜幹好了)...小白白還跟牠討免費洗澡水...把自己洗乾淨了讓牠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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