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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分享] 請轉貼到ptt..為老師報不平~!!!!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atman    時間: 2009-12-7 09:11 PM     主題: [分享] 請轉貼到ptt..為老師報不平~!!!!

這事太過份了....新聞媒體只報表面的說詞...而且..蘋果所報的..只是學生一之詞...
以下為蘋果的報導內容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68/IssueID/20091207
而下面是那位女生的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shin840626/26098738

我所知道是女學生太過份..不聽勸...口出惡言..還踢老師下體...
最後被制服...然後...女學生就去爆料了..

我一位小學妹曾被那老師教過..她說他不會是那種人...一定是女學生做了什麼...
然後...在女學生的自己無名...還很炫耀的貼出這件事...= =
請有熟知ptt朋友....幫忙把文貼出去...請網友們公評~!!!!

[Catman 在  2009-12-7 09:2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9-12-7 10:03 PM

其實以現在的環境而言(不是指以前  我相信以前很多人都被老師揍過)
老師敢動手打學生的  已經不多了
會讓老師動手的  幾乎都是學生欺人太甚  老師氣不過才動手的
雖然常說要對未來懷抱希望
但是看到這樣的下一代  我還真樂觀不起來啊...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9-12-7 10:49 PM

他跟他的同學都髒話不離口耶
哎唷誰家的小寶貝快帶回去吧...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2-7 10:54 PM

我覺得不管怎樣
真的不要動手
動手你就輸了
雖然事實很殘酷
就像監所管理員
儘管你面對的可能是像陳進興那樣的殺人犯
可是說真的你如果是管理員你還是沒辦法修理他
因為法律並沒有賦予你這樣的權力

而且我記得有的老師可能會訂班規要求可以處罰或體罰
可是這就像之前德國有個上網請網友吃了他
雖然訂了契約承認可以吃他
可是違背基本的法律和善良風俗所以基本上契約從一開始就失效了
所以那個吃人的網友還是有罪
以上是個人淺見
我那個時代還有打還有體罰
現在好像是不行了

不過看到這小孩的部落格

算不知好歹吧

[平凡小任 在  2009-12-7 10:5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atman    時間: 2009-12-7 10:54 PM


引用:
Louisgaru寫到:
他跟他的同學都髒話不離口耶
哎唷誰家的小寶貝快帶回去吧...

羊肉快找人轉貼~!!!!!
發表人: Meteorshower    時間: 2009-12-7 11:35 PM

真是糟糕啊
現在的社會變成老師對學生只要有體罰的行為就不可
發表人: lerix    時間: 2009-12-7 11:44 PM

至於現下學生人手一機,似已成校園新衝突點。張萍說:「我若是那名老師,制止幾次不聽,會笑笑陪在女生旁邊,問她『是不是有很急的事』,學生若非有急事,相信一定會不好意思收起電話。」

這位同學都烙話又不是沒去過少年隊
照所謂「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高雄分會主任」張女士這麼說就可以擺平
那就不需要警察了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12-7 11:53 PM

老實說又不是自己的小孩
我寧可選擇不要理他
反正學校老師的錢也不是很好賺
補習班還好賺多了
沒必要為這種事跟自己過不去
講這話雖然有點好像事不關己
不過有時候說真的你真的不要管太多
因為"生命總會找到自己的出路的"

今天有學生挑釁你
你可以選擇不回應
他遇到這情況自己也會理虧
如果你跟他起舞你就輸了
就像劉墉書上寫的放話
學生是什麼身分
你是什麼身分
你跟他對幹就像武學大師跟村姑匹夫單挑一樣
會笑掉人家的大牙
如果你選擇不理他
對方也沒皮條
這東西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要我學生要打我我就讓他打
打完再勸他
如果他還要打我再讓他打
一直到他自己醒了為止
如果真被他打死了我也只好認了
不過以我的個性就是一直去勸他可是我絕不會動手
就像黑傑克漫畫裡的故事一樣
不過還好我以前教書還沒看過那麼皮的
現在的學生多半是冷漠型
尤其是青春期
如果是這種猛烈型的應該是有很多很多想法要爆發出來這樣
我以前教高年級也是感覺班上有點死氣沉沉
中年級就還OK

[平凡小任 在  2009-12-8 12:03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longwey    時間: 2009-12-8 02:23 AM

原作者關無名落跑了
以下是轉貼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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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840626 - 上新聞跟報紙了 在學校打架 ..(補充)
www.wretch.cc
扯!!明明事實就不是那樣什麼叫做我自己跌倒阿??明明就是你先過來抓我往牆壁撞的我才踢你覽趴欸還有誰被打不會罵髒話你明明就是先自己過來奏熱鬧的今天記者採訪我的時候校長還拜託我幫忙講話結果現在變我錯笑死誰阿好心想說校長拜託結果變成我的錯拜託 你有種就去掉監視器我只能說我說的事實!!!!!!!!!!監視器會說話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7/8/1weuj.html兩個喔!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7/17/1wf0i.html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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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wey 在  2009-12-8 02:25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atman    時間: 2009-12-8 08:23 AM

我覺得..有些時候..家長要負起管教小孩的責任..有錯要認..而不是一昧的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老師管教不當刻意體罰就算了.....但不服管教..一般來說..學生都還手了...老師能不制服她嗎..何況現場家長那嚜多..在不危害現場制序的情況..合理制服是正常..而這個學生似乎拿到一點小梗..就大做文章..還搞上媒體..甚至還貼文炫耀...現在呢..??網誌還不是關了??真是的....對這下一代的小孩..真的不想講了.....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9-12-9 10:56 PM

很多老師忘了自己領的錢是上課教學的錢,
離開自己的上課教學範圍還在管那就錯了.


唉!
交給父母自己管吧,
管人家那麼多幹嘛?
發表人: COM    時間: 2009-12-9 11:44 PM

適度的"修理"還是有必要,
"養而不教"的父母也是不少,
小錯不糾正,大錯才悔恨...太遲了
最倒楣的還是被害人.
發表人: newtoepie    時間: 2009-12-10 10:55 PM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都會讓我想到我同學被老師一巴掌打飛出去
能把我那好脾氣老師氣到要動手..100%是我同學的錯
沒有因哪有果
人還是要自愛一點
只希望那女學生發洩歸發洩..還是要懂得反省
不然遲早她會再被打....結果會是淤清還是其他的就看她自己造化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12-11 04:40 PM

沒有嚴師哪來高徒

奧運金牌選手 哪個不是打罵出來的...

以前待體育班 整天真的像被虐待 (不過不至於全身傷啦)

雖然後來真的不是學體育的料

不過那幾年 我並不覺得是悲慘的回憶

反而覺得很有趣

高中某化學老師曾說

人類是很犯賤的生物

我深表認同

人有時候真的很欠揍
發表人: de839800    時間: 2009-12-12 01:29 AM

誰是誰非很難論斷的

只不過就現在的大環境來說
對於公職人員有很大的衝擊

在多數人自我意識高漲的情況下
首當其衝的就是人民的"公僕"啦

以前的作法已經不能再適用於現在的環境
而那位老師顯然就是還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學習如何適應新環境
不再是白領或是藍領階級的必修科目
而是全民所應當具備的基本技能之ㄧ
發表人: FURUTA    時間: 2009-12-15 11:15 AM

以現在教育來講,是明文反對體罰。

只是我們過去的教育卻是默許體罰的存在。

我想體罰只能當作最後一個手段,只是在教學的當下遇到XX的學生真的會很想給他一巴掌下去。

不完全說,學生有錯就一定要老師或學生兩者都要負責。

但是教師卻能夠控管自己的情緒,讓事情不再複雜化

有些學生不受教,那就讓它受到自然的懲罰。

以現在的法令規定,教師是沒有辦法做出多餘的懲處的,對中2點的學生。

你罵他,他也可以告你。

但是教師真的只有教學上的功用而已嗎,

我想教師的職責應該不單純只有這樣的吧,每個人一定有個時期會覺得會去關懷你的老師很重要。

所以老師並不是單純的教完課就沒事了·。
發表人: keith0423    時間: 2009-12-15 12:03 PM

唉~

師者 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但很多老師在傳道、授業時,很多老師都忘了解惑這件事。
本來老師的義務就是教導學生,適當的懲罰對學生是好的!
但我也認為,在懲罰時必須讓學生了解懲罰的目的,這是很高深學問,是老師必修的課題。
若學生不了解為何受到懲罰或將懲罰認為是惡意處罰,那就失去懲罰的意義了!
有很多老師的EQ管理其實有待加強,
一般而言,懲罰學生,應該都在師生雙方冷靜後才進行,才不會有問題。
老師冷靜後,可以更容易跟學生說明為何要懲罰;
學生冷靜後,就不容易情緒化的將事實複雜化。

仔細看這類的新聞,都會發現,老師都是在盛怒下出手,所以才會出現甩耳光或毆打的事情;
學生就是人生歷鍊不足,氣憤下當然就不顧後果的做出令人難以理解的事。再加上家長不理性、不知道檢討自己的教育方式,當然問題就更嚴重了!
然後再加上媒體的大肆報導,整個問題就渲染化了。

總之,我覺得師生跟媒體都有問題就對了!
發表人: porsche3310    時間: 2009-12-16 07:47 PM

社會變了,也病了,已經分不清楚啥事對啥是錯
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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