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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鄭大為改口 稱曾志朗愛國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10 09:28 PM     主題: [新聞]鄭大為改口 稱曾志朗愛國

更新日期:2009/12/10 21:01
因為東亞運跆拳道比賽判決引發風波的裁判鄭大為,嚴詞批評政務委員曾志朗在現場的發言跋扈,煽動暴動,鄭大為10日改口,曾志朗的抗議行為,是愛國表現,他也抱怨半夜還接到民眾抗議電話,一夕之間成了全民公敵,鄭大為不後悔自己的判決,只是感到萬般無奈。


政務委員曾志朗,在東亞運場邊為跆拳國手曾敬翔據以力爭的畫面,讓所有觀眾同聲叫好,不過現場判決韓國得勝的台灣裁判鄭大為,一回國就痛批曾志朗的言行囂張跋扈,相較於曾志朗抗韓英雄的形象,鄭大為彷彿成了全民公敵。


有別於前一晚的情緒發言,鄭大為隔天變得委婉許多,前後兩天態度翻轉,原來是鄭大為半夜3點還接到抗議電話,搞得他一夜難眠,對方甚至拿他老婆是韓國人來作文章,大罵他三字經,鄭大為教出陳怡安、紀淑如幾位金牌國手,相當資深。


即使他至今仍然堅持判決沒錯,不過遠在香港的體委會主委戴遐齡震怒,已經要求盡快召開紀律委員會,對鄭大為做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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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這傢伙嘴硬到底,我會佩服他帶種.
如今改口...還不如當初改判.沒老二...

我有一篇轉貼開玩笑說他二奶是南韓人,原來他老婆真是南韓人...

發表人: knight0329    時間: 2009-12-10 10:47 PM

我是覺得已經開始走向過火那個方向了。
他判決韓國選手有千百種理由。
罵他誤判、罵他沒專業、罵他親韓、罵他什麼都好,但是把不相干的人牽扯近來,就有點超過那條線。
希望不要搞到真的去欺負人家妻女阿= =

[knight0329 在  2009-12-10 11:2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9-12-10 11:23 PM

此人真是傻了
想想自己又不是要定居國外  怎會批評曾志朗在場據理力爭的行為是丟國家的臉呢
你也是要回台灣的嘛
不然就跟老婆回南韓定居算了

話說回來  南韓的人民不喜歡我們稱他們是"南韓"
要稱他們是"大韓民國"或是直接稱"韓國"
大概是要強調韓國只此一家  別無分號了
不過南韓的人稱北韓還是叫北韓...
發表人: ico    時間: 2009-12-10 11:55 PM

不是傻
是白目
誤判也還好啦
錯在他說的那些白目的話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09-12-11 12:48 AM

我一直以為當時的裁判是南韓人
搞半天原來是台灣人....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11 08:51 AM

一個人意志夠堅定,頭尾始終如一,可以做真硬漢.
一個人能洞察先機,事先見風轉舵,可以做真小人.

這人...白目放話在先,說絕不後悔.又半途而軟,改口說製造暴動的人是愛國...只能當個裡外不是人的豬八戒.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12-11 11:41 AM

我相信這裁判的專業 也相信當下他給分不是因為其他因素

畢竟裁判不是雷射眼 也不能腦中慢格播放

只是事後有錄影重播 而且受傷的部位也是在喉嚨(總不會是打胸傷喉吧..那內功也太強了)

看了這些證據還堅持不改口 真不知道該說啥了

至於他批曾志朗 說過就有證據了 改口只是證明心虛而已...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11 04:23 PM


引用:
Ailio寫到:
我相信這裁判的專業 也相信當下他給分不是因為其他因素

畢竟裁判不是雷射眼 也不能腦中慢格播放

只是事後有錄影重播 而且受傷的部位也是在喉嚨(總不會是打胸傷喉吧..那內功也太強了)

看了這些證據還堅持不改口 真不知道該說啥了

至於他批曾志朗 說過就有證據了 改口只是證明心虛而已...

根據我練過跆拳道的專業判斷...這應該是抓奶龍爪手裡的第十式的捶奶傷喉.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11 04:29 PM

裁判怎麼判...其實他可以怎麼判都好,反正南韓拿跆拳道金牌我們見多了... 多一人少一人不足為奇.

可是這傢伙第一時間對於國人抗議的抗議卻是勃然大怒,嚴詞指斥,裝不屑...活該被搞...搞不清楚這樣做對他有任何好處.
閉上嘴裝啞巴不就好了,沒神經只想硬裝酷...遇上媒體採訪嘴巴就秋條興奮,活該被鄉民圍剿.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12 09:16 AM

跆協處分 鄭大為停權3年
更新日期:2009/12/12 04:11
〔記者梁偉銘/台北報導〕針對東亞運副審鄭大為失當言行,全國跆拳道協會緊急召開紀律委員會,決議停權3年處分。日前自嘲「樂於當全民公敵」的鄭大為,態度也明顯軟化,隨即發表聲明,向國人及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道歉。


東亞運跆拳道國手曾敬翔慘遭南韓惡敵違規痛擊喉部,當場倒地不起痛失金牌,當時擔任副審的鄭大為,除堅持爭議性判決無誤,還指稱曾志朗煽動民眾情緒,引發軒然大波。


昨日紀律委員會歷經3小時討論,認為鄭大為公開中傷侮辱曾志朗,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而專業領域部分,他在大會仲裁未做結論前,就向現場媒體發表個人意見,也有違裁判職責,因此停權3年懲處,期間道館停止招生及參與晉級測驗、不得參與比賽及會議、也無法擔任教練或裁判等任務,等同完全封殺,鄭大為將付出慘痛代價。


跆協秘書長何豐彥表示,鄭大為是跆拳道8段國際裁判,很有個性和主見,卻與協會之間的想法落差極大,所幸雙方溝通後有所交集,共同以維護跆拳道發展為重,鄭大為也不再堅持,以免傷害持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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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君其人最近言行:
1.首先指稱曾志朗抗議舉動是煽動民眾暴動.
2.放話「樂於當全民公敵」.
3.發表聲明,向國人及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道歉.
最新行動:
4.今晨在電視新聞中又拿出道歉聲明向記者表示:道歉非出於自願,是協會拿出制式道歉函要他簽名的.


這人真是個渣打.
,欠.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9-12-12 07:30 PM

我個人是覺得
不應該對這位鄭教練所做的判決來對他做懲處
裁判是人  人會有誤判的時候  
他只是對他當下所得到的訊息來做出判決
但是他事後對曾志朗的出言不遜  的確是該做出處置
跆拳協會做怎樣的處置  當然是由內部開會決定
停權3年  不讓他在國內比賽當裁判  這處置還算合理
但是不准他的道館招生或是參加晉級測驗及比賽
這就有點矯枉過正了

以上純是個人意見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12 07:46 PM


引用:
天涯浪子寫到:
我個人是覺得
不應該對這位鄭教練所做的判決來對他做懲處

你沒看昨天新聞,的確是只針對他不當發言部份懲處.
假如針對判自家人輸的部份進行懲處,應該會判吊刑或是火刑,宮刑,因為那可是叛國大罪啊.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9-12-12 09:47 PM

這傢伙可以適用通敵叛亂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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