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主題: [新聞] [轉貼]「臉書」上尋獵物 賤男把美眉 嫌醜竟痛扁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9-12-13 10:59 PM     主題: [轉貼]「臉書」上尋獵物 賤男把美眉 嫌醜竟痛扁

還有動新聞哦
以下轉貼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36/IssueID/20091213


【張芳榮、李定宇╱台北報導】嫌人醜就可以扁人?一名已婚惡男在「臉書」(facebook)約女網友見面,發現對方不是他的菜,不但嫌醜還批評她全身假貨,隨後將她推進電梯從11樓一路扁到1樓,並搶走背包與手機。女網友本想息事寧人,惡男1個月後又恐嚇她拿3萬元贖回物品,警方日前將惡男約談到案,怒斥:「看不對眼走人就好,未免太惡劣了!」

警方表示,嫌女網友醜的惡男陳家麟(33歲)目前無業,育有2子,最近常背著老婆上網釣美眉,陳嫌10月底以為釣到多金辣妹,但發現對方容貌與預期差距太大,就自稱是竹聯幫前幫主「么么」的姪子,再動手打人、行搶和勒索,嚇得女網友一度不敢報警,警方懷疑還有多名網友受害,正深入追查。
施暴後摟美眉續唱

警方調查,陳家麟10月間化名「小仔」在「臉書」上尋找獵物,透過好友名單搭訕女網友「兔兔」,陳家麟用一堆謊言,讓兔兔相信他是20幾歲的黃金單身漢,兩人一聊5個多小時,因相談甚歡,兩人就相約到KTV見面唱歌。
被害人向警方說,當天她進入KTV包廂時,已有其他男女在喝酒唱歌,陳嫌趨前打量她一下,就開始嫌她醜,批評她一身都假貨,接著嗆自己是竹聯幫大哥的姪子,她發覺狀況不對勁決定離去時,沒想到陳嫌卻阻止並動手痛毆她。
警方說,被害人被當眾毆打後,她趁陳嫌出包廂上廁所空隙落跑,未料卻在電梯口被陳嫌撞見,陳嫌一怒將她拉進電梯內,從11樓一路打到1樓大廳,絲毫不理會他人眼光,最後將她的背包與手機搶走才罷手。
警方調查,陳嫌毆打兔兔期間,陳嫌同行友人數度出面制止,但他如發瘋般對被害人拳打腳踢,行搶後還若無其事,繼續回到包廂抱著2個美眉唱歌喝酒,行逕十分囂張。
「胡說八道真可惡」

警方表示,兔兔原本要息事寧人,豈料1個月後卻接到陳嫌電話,要她拿3萬元贖回背包與手機,她怕到整晚睡不著,隔天才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他滿嘴胡說八道,真的很可惡!」
警方根據陳嫌手機與網址,日前將他逮捕,但他否認是竹聯幫份子,辯稱自己是推人不是打人,因擔心她當晚會叩人報復,才拿走她的手機,警方偵訊後昨依強盜罪將陳嫌函送法辦。



=======================


這個男生也太誇張的
最討厭打女生的男生
重點是?為什麼這種壞男人旁邊竟然還會跟著兩個妹
重點是??還滿著老婆

這什麼世界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09-12-13 11:24 PM

電視新聞畫面看到那女生算是瘦瘦的
不知道臉是否真有醜到需要動粗(動粗就是不對啦  跟美醜無關)
警察也說的對  看不對眼走人就好啦...
而且女方都要息事寧人  何必苦苦相逼
逼急了  反彈的力量就不見得是自己承受得起的...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9-12-13 11:55 PM

竟然只有強盜罪?
這則新聞中我至少看到了侮辱、強制、傷害和恐嚇
把那畜牲關到死啦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09-12-14 12:30 AM

應該是藉口而已啦...那嫌犯本來就是劫財為主,劫色居次.
那嫌犯真要看到醜女一個揍一個,我想早就在他自家巷口就鬧出命案了.沒看到現在街上恐龍那麼多...
發表人: 伊修藍    時間: 2009-12-14 07:47 PM

我很想看看那男的是長得有多帥(很像日本的搞笑藝人...
那個女生將來心理創傷會很深吧 真遺憾碰到這種事
不過新聞也真誇張 不知道該為當事人打馬賽克嗎

[伊修藍 在  2009-12-14 07:5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09-12-14 08:11 PM

許多人也說見恐龍妹要打
可能是男的是說到做得到
像我就做不到了

但強劫就太超過了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