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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涉賭 棒協促追回國光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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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1-18 1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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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涉賭 棒協促追回國光獎章
球員涉賭 棒協促追回國光獎章
更新日期:2010/01/18 02:39 陳志祥/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祥/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連年爆發打假球涉賭案,捲入的球星層級也愈來愈高,這些球員近年來依據國光體育獎章辦法獲頒的獎章和已領走的三二一○萬元獎金,是否應該追回?全國棒協祕書長林宗成指出,不自愛的涉賭球員已經讓台灣棒球「蒙塵」,當然應該追回。
現任獎審會委員、前任全國體總與大專體總祕書長魏香明表示:「總統頒發的勳章都能追回,國光獎章為何不行?國內體育界應該藉此案例,重新樹立乾淨、有紀律的環境。」
重創國球 不該再享殊榮
涉及賭案的中職球星,從○二年釜山亞運亞軍開始起,總共領走三千餘萬獎金與無價的獎章。其中以被約談請回的謝佳賢是國光獎金的「最大咖」,已被交保或起訴的蔡豐安、張誌家、鄭昌明也各有三百萬元以上的獎金;國家給了他們榮耀,他們卻不能給社會帶來榜樣。
對此,林宗成認為,球員們的不當行為,已令國球受創深重,如果仍然持續享有國光獎章的榮耀,這是非常諷刺的事,他建議體委會應儘速決定,追回獎章以正風氣。
體委會副主委陳顯宗則是說:「國光獎章與涉賭是兩回事,球員為國家爭取榮譽而獲得肯定,只是人非完人,若因涉案而將國家的獎賞要回來,似乎不盡情理。」陳顯宗進一步表示:「一切依法行事,此事只要符合社會大部分人的想法可以再談。」
無前例可循 體委會難辦
魏香明指出,其實職棒球員涉賭與國光體育獎章的問題,以前獎審會也有討論過,有的委員表示,涉賭與現行頒獎的辦法不能混為一談,目前沒有條例去追回球員的獎勵,若是在審查之前發生,還來得及在審查時除名,可是球員都已拿走了,怎麼追回來?
不過,為了端正體壇風氣與環境,「既然禁藥不可使用,以維護競賽公平性,用了禁藥的選手會被大加撻伐。」魏香明說:「賭博的行為就能被容忍嗎?台灣體壇除了成績重要之外,品德、紀律也很重要,否則道德敗壞,對體育界也不光榮。」
魏香明認為,追回獎章、獎金是可行的,因為他們已經敗壞名聲、不能再當社會道德指標,也嚴重損毀體育界形象,如果拿不回來獎章、獎金,至少國光獎章的榮譽要追回來,不可以跟著球員一輩子。
國光獎章審查委員會近日內將召開修改獎勵辦法的會議,關於「追回涉賭球員國光獎章」的議題,獎審會委員將視體委會的指示,是否再次進行討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8/4/1yykg.html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10-1-19 06:53 AM
獎勵與處罰這是兩碼子事怎麼可以混淆
他們替國家打球是事實
獎勵是應該的...
他們涉嫌放水涉賭就算是事實
也自有法律會去判決
沒道理去追回人家辛苦得到的獎章和獎金
除非有能證明
當時代表國家隊的比賽也是放水涉賭...
發表人:
antung
時間:
2010-1-19 01:36 PM
除了落井下石 他們還會什麼
不不不
還會錦上添花
發表人:
ek721
時間:
2010-1-21 03:34 AM
那位偉大秘書長
這麼多人涉案 你們這些公家機關都沒責任嗎?
事後要人家還東還西 太超過了吧= =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0-1-22 11:38 AM
引用:
ek721
寫到:
那位偉大秘書長
這麼多人涉案 你們這些公家機關都沒責任嗎?
事後要人家還東還西 太超過了吧= =
所謂的正義天使已經沒有正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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