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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親眼目睹」就能罰? 運將抗議警栽贓 [打印本頁]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1-29 08:30 PM     主題: 「親眼目睹」就能罰? 運將抗議警栽贓

「親眼目睹」就能罰? 運將抗議警栽贓
更新日期:2010/01/29 18:49 張子銘


員警開紅單,沒有拍照、沒有證據,只憑著一句「親眼目睹」,被開單的民眾只能乖乖接受嗎?台中一名計程車司機日前載著2名乘客,突然被員警攔下說他闖紅燈,車上乘客幫忙做證有等紅燈,卻不被採信,硬是被開紅單;事後他向監理站申訴,得到的回覆竟是員警「親眼目睹,並無不當」,讓他不禁要反問,現在的警察光是用嘴巴說,就能說民眾違規嗎!


計程車司機李先生:「警員親眼目睹,拜託,他是目睹到什麼?你證據拿出來啊,親眼目睹,你光靠嘴巴說就算數嗎!」

就是「親眼目睹」這4個大字,讓計程車司機李先生氣憤難平,他說日前開車載著2名乘客,經過十字路口遇上紅燈,明明有停下來,等到綠燈後再前進,竟然被員警攔下來,罰他闖紅燈。

李先生:「後來員警一直開單的時候,阿桑(乘客)就自己開門,他就說這個年輕人明明就沒闖紅燈,你為什麼硬要說他有闖紅燈?後來阿桑的女兒也補一句話說,你們台灣警察怎麼都這樣子!」

李先生強調,當時車上2名乘客主動做證,卻不被員警採信,硬是被開紅單,李先生拒絕簽名,向監理站申訴,只換來「親眼目睹,並無不當」的解釋。

李先生:「車上我們也有乘客,我們也有親眼目睹啊,我們沒有闖紅燈,他硬要開罰單;今天我沒有犯罪,打個比喻,我沒有殺人,那他也可以硬說我殺人了嗎!」

只憑「親眼目睹」就硬要開罰,讓李先生不禁要質問,難道警察說的,就一定是對的嗎?立人所巡佐施秉鑫:「駕駛人闖紅燈,行人不依規定穿越馬路,沒有辦法立即舉證採證的部份,員警有看見違規所見,違規就可開罰。」

警方解釋,民眾申訴後還是不滿意,可以再填寫裁決書跟聲明異議,交由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讓法官根據雙方證據裁決,只要站得住腳,民眾同樣有權利,挑戰法律賦予警方的公權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9/8/1zooj.html
發表人: Soup    時間: 2010-1-29 09:39 PM

警方回應的態度也真令人不爽,這樣會讓人覺得這就是官啊.....
發表人: jrala    時間: 2010-1-29 10:34 PM

警察賺外快 荷包滿滿滿 道理隨他說 社會來評鑑!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10-1-29 10:37 PM

乾脆以後將警察這職業給廢了就好了
發表人: southstar    時間: 2010-1-29 11:45 PM

有一回我等完一個紅燈, 變綠燈之後, 我騎機車第一波就左轉了.....
50公尺後被警察攔下來開單.

警察: 你轉過來的時候, 我這個方向看過去還是綠燈, 表示你的方向還是紅燈就違規左轉.

我怎麼解釋警察都不聽, 跟警察說不然到路口去看燈號究竟怎麼樣, 他一點都不想移動.
我不簽名他不讓我離開他身邊. (口頭威嚇+證件不還我)

後來我耗很久只好簽了....不甘心就回去路口看, 兩個方向的燈, 根本就不是一紅一綠在交替.
警察看的方向, 紅燈跟綠燈都比我騎來的方向慢三秒, 而且綠轉紅沒有黃燈.

怎麼辦? 我也不曉得怎麼同時拍九十度離那麼遠的燈號, 我能跟誰舉證?

講好聽一點, 燈號可能剛好壞了, 警察只是想不通真的有這種巧合.
講難聽一點, 誰知道是不是警察故意把路口燈號控制箱調成這樣的?

我只想多罵幾次  e04   ,  照這新聞看,  申訴果然是白費力氣........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0-1-30 07:10 AM

事情再鬧大一點就有機會改了, 以現在的科技, 要做到存證不難, 這種逕行舉發的罰單, 應該取消. 可惜十大民怨沒這個選項.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10-1-30 08:18 AM

交通裁決所會說,警察不會故意造假,所以申訴駁回
都是狗~__~
要是路口沒有監視器就舉證困難了,萬一又沒有裝行車記錄器......一定是啞巴吃黃蓮.......
發表人: voodoo8    時間: 2010-1-30 08:26 AM

我有遇過一個也是很噁爛的事
我紅燈右轉(這是我的不對, 請勿學習) ,被後方條子伯伯抓包 ,收了一張紅單
結果我騎和條子伯騎往同一個方向,在下一個十字路口 , 條子伯伯立刻紅燈左轉過去 我只能等綠燈後兩段左轉

所以 台灣條子 有的真的是令人點點.. 前幾天還看到一個騎警用機車的條子在紅燈時 來一個270度的十字路口大轉向
發表人: onlyone    時間: 2010-1-30 10:46 AM

年關將近...
加菜金...
年終...
都要靠大家讚助...
所以自己要小心點....
發表人: ETK    時間: 2010-1-30 06:23 PM

趕時間的話, 只能當被狗咬一口.  
不趕時間的話, 就跟牠耗了. 不簽就是不簽, 看牠想不想下班, 想不想換個軟點的柿子吃.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1-30 07:52 PM


引用:
voodoo8寫到:
我有遇過一個也是很噁爛的事
我紅燈右轉(這是我的不對, 請勿學習) ,被後方條子伯伯抓包 ,收了一張紅單
結果我騎和條子伯騎往同一個方向,在下一個十字路口 , 條子伯伯立刻紅燈左轉過去 我只能等綠燈後兩段左轉

所以 台灣條子 有的真的是令人點點.. 前幾天還看到一個騎警用機車的條子在紅燈時 來一個270度的十字路口大轉向

因為他在執行公務
你不是
所以你輸了

我個人遇過一種比較誇張的
我覺得我是沒有兩段式左轉→罰600
條伯伯認為我是闖紅燈→罰1800
最後小市民講的當然不算
只能說遇到正義的條伯伯
說什麼算什麼了

[平凡小任 在  2010-1-30 07:5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XDR    時間: 2010-1-30 08:27 PM

我有一次在路口綠燈迴轉
被攔,說我"越線行駛" 壓到黃線尖端
小馬路要要轉銳角已經很難了,是要有多高超技術?
還是整台車開到路口中間再轉? 我還怕擋到別人咧
最好是每人開車都跟阿斯拉一樣裝有風扇能懸浮啦

只能說真的台灣很多警察欠人咒
真心希望這些傢伙會發生什麼事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1-30 10:16 PM


引用:
atree寫到:
乾脆以後將警察這職業給廢了就好了

這樣會更慘吧

違反交通規則後果就是被旁人+閒人,抓去浸豬籠,掌嘴,鞭刑,變成民粹主義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0-2-1 04:44 PM

警察開單都是死不認錯的

就算他有錯 他也只會說 請你去交通裁決所申訴

所以如果有警察開單 我都懶得說什麼了 反正 自己收集證據 之後再去申訴
發表人: yiharng    時間: 2010-2-4 10:38 AM

人家是警察耶, 雖然還是有很多好警察, 但是......但是......他們有上層的壓力吧.....唉~~
所以闖民宅也好, 親眼目睹也罷, 人家是執行公務, 小老百姓除非有事沒事隨身錄影
否則死無對證時人家是警察耶, 人民保母說了算, 可憐的好警察總是被牽拖到.......
發表人: r123456789078    時間: 2010-2-4 02:54 PM

有些時候~它們根本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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