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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業者抗議無效 電信資費4月照降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1-29 09:29 PM     主題: [轉貼]業者抗議無效 電信資費4月照降

4月1日起,消費者將可享有更為優惠的行動通訊費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上午舉行委員會議,確定維持先前調整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調整係數 (X值),與去年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的決議內容,行動電話費率與固網通信費率調降幅度分別達5.87%與4.816%。

以行動電話費率調降5.87%計算,4月1日起,消費者撥打行動電話簡訊、網外與行動撥打市話部分,將可享有5.87%的降價優惠,每1000元即可省下58.7元。

NCC今天將正式公告未來3年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調整係數(X值),送行政院備查。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電信業者須依據NCC公告的X值,進行資費調整,在3月12日前,將最新的資費方案送NCC備查,自4月1日起施行。

陳正倉指出,委員會議核定未來3年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調整係數,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機動調整,NCC是就產業發展、消費者利益以及國家競爭力等層面,進行綜合性考量後,才核定通過X值。上午的委員會議也參酌周二包括電信業者、消費者與消保團體在公聽會上的意見。對於電信業者對調降幅度的強烈反彈,揚言不甩NCC。陳正倉堅持依法行政立場,表示NCC可採取的對策與方法,不是只有重罰與撤照。他呼籲電信業者眼光放遠,電信資費價格下降,帶來的科技普及發展,對電信發展與消費者權益而言,都是雙贏的局面,同時也可讓資訊傳遞更快速與普及,有利提升國家競爭力。

對於電信業者一再對外喊冤沒有暴利,3G基地台建置仍處強大虧損。NCC官員表示,3G基地台的建設,在財報中屬於建置中的攤提,不能算是虧損。至於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等三大電信主導者,在95年至97年每年皆有660億元以上淨利,98年前三季亦有505億元左右的淨利,相較國內其他相關產業,電信產業因為特許,而獲得較大利潤,理應回饋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395293.shtml

拒絕降價的業者不知道會不會領NCC的便當
發表人: poliu    時間: 2010-1-30 01:04 AM

如果真的拒降被發便當,那現有用戶會被馬上斷訊嗎?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10-1-30 01:27 AM

這一次真的要硬起來了

應該是不太敢冒然斷訊吧,用戶這麼多,會暴動.......鄉民可是很兇悍的

我比較希望10M調回990拿一張有找跟拿一張多一點感覺差很多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1-30 01:46 AM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
說不定業者之後巧立名目,收些莫名其妙的費用.

就好像刷卡分期零利率...結果帳單拿到手才發現被收一筆手續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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