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主題: [生活常識] [轉貼]皮夾失而復得要小心哦!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eaper    時間: 2010-4-2 06:43 PM     主題: [轉貼]皮夾失而復得要小心哦!

就是包包撿回來卡也要重辦才保險的意思。
台北縣板橋市吳姓市民遺失皮夾後,被人拾獲送回;他以為沒事,沒想到兩張信用卡已被側錄複製,還假借他的名義三度向發卡銀行要求更換密碼,再到他家信箱攔截取得密碼,持偽卡預借現金卅三萬元得逞。

吳姓市民說,元月十三日凌晨三時他從台北市的公司下班後,搭計程車回板橋,一個小時後,兩名年輕人按他家門鈴自稱撿到他的皮夾,他查看褲袋,果然皮夾不見了,趕緊下樓取回皮夾,現金雖然沒了,身分證、信用卡等證件都安在。

一星期後,他在苗栗接到銀行發來簡訊,指稱他剛才在台北市饒河夜市預借現金兩萬元,他奇怪信用卡明明在他身上,人也在苗栗,怎麼會在台北市預借現金?心裡還怪銀行「搞什麼飛機」。 回到台北後向銀行查詢,才發現歹徒複製偽卡預借了六萬元。  

吳姓市民趕緊再向另一張信用卡的發卡銀行查詢,歹徒已在四天內預借現金九次,每次三萬元,一共廿七萬元。
經由銀行告知,吳姓市民此時才驚覺,那一夜遺失皮夾後,短短一小時兩張信用卡都被歹徒側錄複製偽卡,銀行的電腦語音客服系統顯示,「他」曾三度要求更換密碼,銀行都將密碼以平信郵寄到他住處。

吳太太說,她曾收到一次,但不以為意,後來發現家裡的信箱曾被破壞,現在想起來,原來是歹徒冒名換密碼,然後就在他家附近守候,伺機攔截郵寄到的密碼。

吳姓市民向台北縣警局報案,並向消保官求助;
他認為自己皮夾遺失卻未及時掛失,該自認倒楣,銀行在客戶三度更換密碼卻未警覺,密碼也未以掛號郵寄,管控上有漏洞,也應負部分責任。

消保官原本日內邀集雙方協調,其中一家銀行同意分攤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另一家銀行也表示和解意願。
吳姓市民說,歹徒詐騙的心思和手法細密,側錄複製偽卡後立即送回他家,讓他以為沒事,降低戒心,如果他辦掛失,歹徒就無從得逞。

他說,雖然損失十多萬元,如果能引起眾多持卡人注意防範,這筆錢花得也值得。
發表人: pujy1978    時間: 2010-4-3 08:29 AM

這種事情也在發生~
歹徒真的什麼錢都想要賺~好可怕~
發表人: 亂蛇    時間: 2010-4-3 08:46 AM

真的要小心囉,丟證件沒報失,受洗錢組織利用吃上官司,最近滿多
看一下這篇有講
http://twed2k.org/viewthread.php?tid=301468
發表人: ags    時間: 2010-4-3 01:00 PM

平常皮包裡不要放太多卡,要考量一下遺失後可忍受的損失。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0-4-3 01:44 PM

皮包一定留有歹徒的指紋,要抓還不容易。
反正不是高官貴人被騙,新聞報一報就沒事了不是嗎?
發表人: badcat    時間: 2010-4-3 06:17 PM

一般來說小偷是想偷你的錢,但證件只是附帶紅利。


重要的證件需要時才帶著;沒事別一直帶著,增加遺失風險。(Ex: 開車是得帶駕照,但不需要一直帶著身份證吧?)

若真的得帶著證件,最好放在身「前」的口袋 (或「貼身暗袋」等),這樣小偷動手時,你的「眼光」會瞄到。
褲子側袋是第二差,絕不要放在身後口袋,那等於是要把皮包送給小偷。(放後面是別人的。)

且最好「證件和錢包分開放,讓小偷的焦點放在錢包,這樣付錢時才不會連證件都遺失。」(遺失證件比錢還麻煩,後續的法律問題很多,但法官總不會認為光丟錢的人是嫌疑犯吧?)

[badcat 在  2010-4-3 06: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lo04962001    時間: 2010-4-3 07:16 PM


引用:
reaper寫到:


「他」曾三度要求更換密碼,銀行都將密碼以平信郵寄到他住處。



感覺很矛盾
這麼重要的東西竟然不會用掛號的

如果出事被盜領
銀行也要負責吧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4-3 07:33 PM

掛號 要多付掛號費吧 銀行當然是能省就省

還有我覺得那皮包因該是被專業扒手 扒走的
不然正常人撿到皮包拿走錢就算了 因該沒辦法側錄條碼才對 那個因該要有工具
所以 犯案的因該是專業的團隊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