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聞]
[新聞]基隆遊民之狼驚爆性侵過50女 史上最惡!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4-22 05:48 PM
主題:
[新聞]基隆遊民之狼驚爆性侵過50女 史上最惡!
基隆遊民之狼驚爆性侵過50女 史上最惡!
更新日期:2010/04/21 12:2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月中旬,10年前性侵殺害基隆國中女生的曹姓遊民之狼落網,事後比對出連他的兩個女兒都遭到毒手,現在更驚爆他十多年來專挑台北市木柵、南港、內湖一帶瘦小女孩下手,犯案超過50起。
54歲的曹姓遊民之狼對自己大女兒下手,被鄰居告到警察局,採DNA比對赫然發現十年前基隆女學生被性侵殺害這舊案也是他做的,警方從當年留下女學生下體的採樣,與他DNA反覆比對後,終於有重大突破,並在台北市歸綏街將他逮捕到案。
進了警察局,專案小組問曹姓遊民之狼做案有沒有30件?他竟然冷冷的說都超過50了。50這個數字非同小可,專案小組從他口中歸納,他開計程車專挑瘦小女孩下手,喝了酒就有性衝動,一方面壯膽,如果在台北市安和路附近接到條件符合的女生,就載到六張犁硬來,如果在內湖區金湖路一帶碰到的,就近到碧山巖性侵害,在基隆載到的陳姓女學生,就被他帶到七堵山區性侵殺害。
民國89年9月10日,當時一早出門補習的陳姓女學生,放學後獨自搭公車去找同學,直到晚上8時,她被路人發現倒在基隆市長安路附近的巷子,後腦有傷痕,身上有多處紅腫傷痕,嘴巴、鼻子被貼上黃色膠帶,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當時看著女兒冰冷遺體的陳媽媽哭到差點昏倒,雖然家屬懸賞30萬元緝兇,案子卻懸宕10年。
曹姓遊民之狼又被懷疑早在1996年,他就在木柵載過一個國中女生,性侵殺害後棄屍在新店溪,隔一年他就在家性侵自己二女兒,十年前犯下基隆女學生姦殺命案,今年因為連車禍癱瘓的大女兒也不放過,才被報警抓人。
曹姓男子先是計程車之狼,後來因酒駕被吊銷計程車駕駛執照成為無業遊民,又變成遊民之狼,現在爆出至少有50個女孩子也慘遭他的毒手,他因性侵女兒不能讓臉曝光,如果有地緣和手法相同的受害者,警方也希望能勇於指認。
===========================================================
人性本善.他犯了錯,強姦人,殺了人,想必他也很後悔,很痛苦,很難過.午夜夢迴,想必他心裡對於自己的作為會感到痛心疾首. 請社會相信他,他一定比被害人還要難過.
他不是有心的,只是控制不住一時衝動,隨時衝動,到處衝動...到處亂動.
給他機會,他一定會改過自新.能夠讓一個窮兇極惡的人,改過向善,善莫大焉!
給他機會,傾聽他心聲,他會告訴你,他錯了,淚流滿面,在法律和神之前懺悔.
殺了他,只是多造殺業.無法彌補任何事情.對被害人及家屬毫無幫助.
慈悲,寬恕,我們社會才會進步.
幫助他,請支持廢死刑.請共同加入人權鬥士的行列.
發表人:
umin
時間:
2010-4-22 06:22 PM
借用電影「怒火救援」中的一句名言:
「寬恕是他們與上帝間的事,我會負責安排他們見面...」
(可惜專吃人民血汗錢的...,卻無意願進行安排),為什麼呢?
殺了他們,不會減少兇殺案的犯罪率,所以要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奇怪的因果)
被判無期徒刑的原死刑犯,在監獄中混得「巧」的話,假釋永遠是一扇機會的小門,「上訴」才是真正的大門,只要上訴永遠有機會以「無罪定讞」...。
發表人:
carlccc
時間:
2010-4-22 09:46 PM
只有受害者才有資格寬恕牠 .......可惜死人不會說話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4-23 12:54 AM
引用:
carlccc
寫到:
只有受害者才有資格寬恕牠 .......可惜死人不會說話
還有人權鬥士啊.
殺人犯,來,抱一個,秀秀,別怕,人權鬥士保衛你的人權.
發表人:
jamada
時間:
2010-4-23 01:10 AM
我投廢除死刑一票
但前提是,請加一條,永不得假釋!
不殺生,但關到死總行了唄…
發表人:
marxjs
時間:
2010-4-23 06:29 AM
一定会改过...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至少被判死刑的,完全没改-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10-4-23 11:21 AM
我也投廢除死刑一票
但前提是,請加一條,關押期間不得給予水和食物
不殺生,但讓牠自生自滅總行了唄…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4-23 01:05 PM
更生人楊振堂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的事件
張美瑛卻說:「楊振堂也是可憐,他的養父養母早死,養姊也不肯再收留他,我們要怎麼怨恨他?」
看破無常,當作還前世的債
療癒傷痛,深思生命真價值
從心放下,欣然看待生死題
我們要如何原諒犯錯的人?人要如何學會寬恕?
http://74.125.153.132/search?q=c ... p;ct=clnk&gl=tw
發表人:
southjacky
時間:
2010-4-23 01:18 PM
人性本善.他犯了錯,強姦人,殺了人,想必他也很後悔,很痛苦,很難過.午夜夢迴,想必他心裡對於自己的作為會感到痛心疾首. 請社會相信他,他一定比被害人還要難過.-------
會難過 會痛苦 還會連續犯下50起??
他不是有心的,只是控制不住一時衝動,隨時衝動,到處衝動...到處亂動.----
顯而易見非常人
給他機會,他一定會改過自新.能夠讓一個窮兇極惡的人,改過向善,善莫大焉!----
50多次的機會還不夠??
給他機會,傾聽他心聲,他會告訴你,他錯了,淚流滿面,在法律和神之前懺悔.
殺了他,只是多造殺業.無法彌補任何事情.對被害人及家屬毫無幫助.----
殺了他是為了幫他減輕所謂的痛苦和避免有人再次受害
慈悲,寬恕,我們社會才會進步.----
不知所謂進步指的是什麼?
幫助他,請支持廢死刑.請共同加入人權鬥士的行列. ----
人權 渡假也算人權算不算把人權無限上綱了?
很多人會用"反正下一個不會是我"的角度來說話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原諒他"這種話也很容易說出口
可是說這些話的人 你的家人呢 他們能承受嗎? 為了一個自己不殺生的理由 而讓更多的人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這算那門子慈悲?
[southjacky 在 2010-4-23 01:3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hunck
時間:
2010-4-23 03:39 PM
窮兇惡極之徒誅之
中國人不適合免除死刑
至少我這麼認為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4-23 05:07 PM
引用:
sakillll
寫到:
更生人楊振堂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的事件
張美瑛卻說:「楊振堂也是可憐,他的養父養母早死,養姊也不肯再收留他,我們要怎麼怨恨他?」
看破無常,當作還前世的債
療癒傷痛,深思生命真價值
從心放下,欣然看待生死題
我們要如何原諒犯錯的人?人要如何學會寬恕?
http://74.125.153.132/search?q=c ... p;ct=clnk&gl=tw
看破無常,當作還前世的債?
是啊,我們投票給政治人物,讓他們其在我們頭上,吸我們的血,享受特權,這應該也是在還前世的債.
大家一起深山修行去吧,當小百姓的都是一群罪人啊.
被殺的,是前輩子做壞事造孽啊,因果輪迴啊.
被強姦的,是前輩子做壞事造孽啊,因果輪迴啊.
被詐騙的,是前輩子做壞事造孽啊,因果輪迴啊.
被偷被搶的,是前輩子做壞事造孽啊,因果輪迴啊.
那些殺人放火的,都是來消我們的業,是來渡我們的明王菩薩啊.
乖乖的伸出脖子來.
乖乖的脫下內褲來.
乖乖的掏出錢包來.
是在還債,贖上輩子的罪啊.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4-23 08:05 PM
我也投廢除死刑一票
但是要加一條但書
如果被判無期徒刑
請給他依個游泳圈 讓他選擇要由台灣海峽還是太平洋
反正有個前總統有說過: 台灣待不下去 不會游到對岸嗎 海上又沒加蓋
然後就由人權鬥士盯著 確保犯人游一半 不會被魚給吃了
如果順利到達對岸 你就可以重新做人了
發表人:
alan3340
時間:
2010-4-23 09:16 PM
生命可貴
我完全不想投廢除死刑一票
但如果讓死刑犯和人權鬥士住在一起到死
吃喝拉撒睡全由人權鬥士負責
我可以贊成廢死
發表人:
de839800
時間:
2010-4-24 03:11 AM
唉~真的是很令人羨慕(誤)
不對!!是很令人忿怒的新聞
只是這和廢除死刑有啥關係?
人權不是這樣隨便套用的
既然敢犯罪
那麼就要有相對的覺悟
發表人:
LAEET
時間:
2010-4-24 03:16 AM
我完全站在受害者的立場
加害者應該要接受逞罰
死刑不能廢
發表人:
pingin
時間:
2010-4-24 08:19 AM
他是用反諷嗎? 我怎看好像都是叫他去死一死的感覺
發表人:
AJAIN
時間:
2010-4-24 08:23 AM
這樣好了...
把犯罪工具繳出來(切掉),就放他一條生路 !!
另外彈庫也要掃蕩 XD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0-4-24 12:39 PM
看來樓主已經參透真理,話說文章比以前還來得有趣多了
發表人:
阿ya
時間:
2010-4-24 01:11 PM
想著自己努力賺錢乖乖繳稅乖乖守法...為的就是養這些人..這難道就是命..
到底是懲罰對的人還是錯的人....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