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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單親媽遭飆仔撞死 獨留15歲女兒 [打印本頁]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0-4-25 08:41 PM     主題: [新聞]單親媽遭飆仔撞死 獨留15歲女兒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5/138-2595940.htm

北縣淡水一名單親媽媽,昨天(24日)凌晨正要下班回家時,不幸被飆車族撞死,留下一名15歲的女兒;由於母女倆感情深厚,如今發生意外讓兩人天人永隔,同事和好友都說好心疼。

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遠處一團亮光呼嘯而過,接著又出現一輛車,失控撞上自行車道再打滑,隨即往分隔島衝,保險桿還掉在地上,原來這群飆車族撞上一輛機車,女騎士凌晨剛下班回家,不幸被飆仔高速撞上,整輛機車被擠到欄杆旁,造成單親媽媽杜甯笆悠送醫不治。

死者留下15歲的女兒,她的好友形容,母女倆感情非常好,擔心小女孩沒了媽媽,未來的日子怎麼辦?杜甯笆悠原本家境就不好,她任職房屋仲介,為了女兒拼命工作。她的同事說,杜甯笆悠表現優秀,22日才獲頒第一季店內績優人員榮譽,更是公司開心果。同事憂心她的後事及女兒未來的教育費,希望外界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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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該死~應該要判那群飆車族死刑+重罰金才對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4-25 08:56 PM

我倒覺得不用判死刑
就用他餘生賺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拿去供養被害者家屬就好了
這樣活著肯定比死還痛苦
對被害者也才有幫助到
不然殺人的打掉就好了其實也沒什麼意義
發表人: hin623    時間: 2010-4-25 09:57 PM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我倒覺得不用判死刑
就用他餘生賺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拿去供養被害者家屬就好了
這樣活著肯定比死還痛苦
對被害者也才有幫助到
不然殺人的打掉就好了其實也沒什麼意義

還是判死刑來的好,賺錢?別想啦!!!
有良心一點的還會說賺的不多養不起對方,沒良心的乾脆不報收入,你也拿他沒則。只要他名下沒有財產登記,你還真扣不到他的錢,再者,他辦理脫產你一樣沒辦法。像這種人,直接判死刑算了,別浪費納稅人的錢了。
發表人: kk0114    時間: 2010-4-25 10:50 PM

榨不出錢來就賣他器官...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4-26 01:55 AM


引用:
hin623寫到:
還是判死刑來的好,賺錢?別想啦!!!
有良心一點的還會說賺的不多養不起對方,沒良心的乾脆不報收入,你也拿他沒則。只要他名下沒有財產登記,你還真扣不到他的錢,再者,他辦理脫產你一樣沒辦法。像這種人,直接判死刑算了,別浪費納稅人的錢了。

當然要人給他監管阿
總不可能一輩子都沒錢吧
而且可以學黑傑克
這一代還不了延燒到下一代
判死我覺得沒啥用
因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
活著比較折磨啦
而且之前擄人勒贖唯一死刑的時代
有些人想說反正左右是個死抓到人很多都是直接撕票
我覺得直接判死有好有壞
而且要他賺錢的方式很多
下工廠或者做工
只要一賺到錢就拿去還給被害人
這樣子一輩子等於都在還債
我覺得挺好
判死一槍斃命未免太便宜對方了
話說我之前沒工作沒收入感覺就跟死了沒兩樣
而且我還沒有家累
如果有恐怕得燒炭自殺了

另外以這個例子來講
飆仔怎可能沒錢
他至少有車吧
我是覺得錢可以逼死一條好漢
當然要這樣搞也要有預防脫產的相關措施

[平凡小任 在  2010-4-26 02:1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promise    時間: 2010-4-26 07:14 PM

我也覺得判死刑太便宜他了~

好歹也是要把該賠的賠完,

該盡的牢獄盡完,

然後.....

......

......

......

再判死刑! Orz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4-26 08:02 PM

別要妄想飆仔99%薪水
飆仔薪水剩1%簡直是跟無沒兩樣.所以飆仔乾脆會再殺
所以更危險
發表人: gff315    時間: 2010-4-27 01:17 AM

前陣子不是有個老外開車撞死人,還想湮滅證據,依酒醉駕車、過失致死、肇事逃逸, 才起訴2年半
上面這會求刑幾年?,死刑不可能
發表人: HOMEMARK    時間: 2010-4-27 04:34 PM

法律不改,這邊怎麼說都無效,
法有明文,只能誠懇的請立委大人,好好修法,
保障安份守己的老百姓。

台灣人被法奴役著,確還不知深陷其中,唉~~~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4-27 04:41 PM

這是誤殺,不可能判太重.

人權客對於故意殺人的窮凶極惡之輩,都要替他們爭取活路,彰顯人權光輝.只不過誤殺人的飆仔們,他們的人權可就更加得大力伸張,大放光芒啊.

以後人被撞死只能怪自己前輩子造孽,這輩子來還業障.請大家小心過馬路,以免身死還得背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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