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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法務部批准 4死刑犯槍決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4-30 11:00 PM     主題: [新聞]法務部批准 4死刑犯槍決

法務部批准 4死刑犯槍決
更新日期:2010/04/30 20:57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黃旭昇台北30日電)台灣死刑零執行破功。法務部晚間證實,部長曾勇夫28日已簽署死刑執行令,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今晚已執行完畢。


台灣自民國94年12月槍決殺人犯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已逾4年未執行死刑。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月前因堅持推動廢除死刑、拒絕批准死刑執行,引發高度爭議去職,新任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已表明處理死刑定讞被告,會「依法行政」。9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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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整理:
甲案.
40歲的桃園男子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民國 93年9月在桃園帶走乾女兒國小一年級女生,由哥哥張慰益打電話勒贖新台幣100萬元,他再假好心陪女童母親找孩子,將贖款由100萬元殺到30萬元後,竟撕票棄屍。案件雖3 度發回更審,最後仍被判死刑確定。
(註(案外案):最初5天因為贖金金額少,警方一直認定是假的勒贖案,錯失破案救人黃金機會...被害人母親不責怪警察...(略))

乙案.狂殺3命 落網還奚落死者  
刑事局昨天逮捕涉嫌持槍殺人嫌犯洪晨耀。(記者林正堃攝)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涉嫌於去年6月槍殺呂清一等3條人命的嫌犯洪晨耀...(略)
警方調查,洪嫌當初犯案後沒有悔意,不但對外放話,要再把死者呂清一的妻子與小兒子幹掉,甚至落網與警方閒聊時,還誇口若下地獄遇到死者,也要把他們奚落一番

丙案.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二審二十日審結南化鄉水塘雙屍命案,合議庭法官認為主嫌柯世銘細故殺人,手法冷酷殘暴,判處兩個死刑...(略)
今年元月假釋出獄...(略)柯世銘...(略)要求陳進忠保證至少以一千萬元出售被拒,柯萌生殺人犯意。柯世銘在台三線南化段用背包上的背帶緊勒陳進忠頸部數分鐘後昏迷,柯並指示陳俊傑把車子開到南化鄉中坑村山尾寮果園南側入口,見小路盡頭有一只藍色塑膠水桶,決議將陳某塞入桶內。
 柯等三人動手時,剛好在果園工作的王進來、柯玉梅夫婦誤以為該車是鄉公所人員前去查估風災,柯女騎機車上前詢問,柯世銘為防殺人犯行敗露,從後方將柯女從機車拉下,以手勒昏後搬到車上,把車開到同鄉小崙村二十四號前池塘,再合力將陳進忠與柯女推入池塘溺斃。

丁案.
判決書指出,具有擄人勒贖、恐嚇等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因網路遊戲結識當時就讀台中縣沙鹿國中的被害人,並於民國94年7月間將被害人約出,但被害人因徹夜未歸不敢回家,因而在張文蔚座車中過夜。

判決書指出,張文蔚因積欠債務,因而打電話向被害人家屬勒索新台幣100萬元贖金,並以香菸與安眠藥控制被害人行動。後因被害人清醒,吵鬧要回家,張文蔚憤而以車上的電話線將被害人勒斃並棄屍,遭員警循線逮捕。

最高法院判決張文蔚死刑,合議庭認為,張文蔚在假釋期間,不思悔改,還擄走殺害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家屬身心長期受創。張文蔚犯罪手法極為殘忍,人性良知已泯,沒有教化遷善的可能,應與社會長久隔離,因而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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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他(她)們能安息了.

我是說被害人...
不好意思,我不夠高尚,在我身上沒啥人性最後一點光輝,我無意假慈悲.

[ken91 在  2010-4-30 11:0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10-4-30 11:42 PM

該還的就要還,沒什麼好含扣的
發表人: carlccc    時間: 2010-5-1 12:24 AM

終於有一個會做事的官
想廢死刑? 除非被害人能復活!!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 12:29 AM

主張廢死刑的某大人物說:假如他家人被殺死了,他一定會原諒那個殺人兇手.

我則自認:假如自己突然變得喪心病狂,像這些死刑犯一樣胡亂殺人強姦放火啥的...我寧願被抓去趕快判個死刑一槍斃掉.
變成那樣的人渣,活著只會繼續傷害其他人,最重要的是多活一分鐘就多讓自己家人多難堪痛苦一分鐘.
發表人: ico    時間: 2010-5-1 01:02 AM

應該謝謝王女士
沒她的話這些人可能永遠不會被槍決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0-5-1 06:29 AM

週休後等大家上班又有人開始說枉顧人權的話~
發表人: pingin    時間: 2010-5-1 07:02 AM

曾勇夫 真勇夫! 好
發表人: vincentccc    時間: 2010-5-1 07:07 AM

所有的事情本來就應該依法行事,個人的理念可以受到認同,但不應該影響行政,要不然,要法幹嘛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1 08:22 AM

本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要廢死刑是需要說服反對一方,取得共識修法廢除....
擺爛和用法律賤招來拖延~公開嗆聲
這些只會有反效果
這票人權團體的行為不只廢不了死刑
還激起民怨~反倒加速送這些死刑犯上路

[cys070 在  2010-5-1 08:5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 08:52 AM


引用:
ico寫到:
應該謝謝王女士
沒她的話這些人可能永遠不會被槍決

原來王女士是反串...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 08:58 AM

狂徒末路 最後一餐,沒吃 最後一程,軟腳
更新日期:2010/05/01 03:05 陳俊雄/北縣報導


中國時報【陳俊雄/北縣報導】


法務部昨日一口氣簽署四張死刑執行令,遭判死刑定讞的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先後伏法。其中遭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張俊宏、洪晨耀,先後在晚間七時半接續在北所內的台北監獄刑場槍決伏法,遺體也在八時許被送往殯儀館冰存。

(略)

地藏王菩薩 先燒紙錢祭拜


為了執行槍決,北所也特別先燒紙錢祭拜刑場外的地藏王菩薩後,再把張俊宏帶往台北監獄刑場裡的偵查庭,經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訊問驗明正身,並令他食用最後一餐後,準備行刑。但張俊宏吃不下所方為他準備的菜餚,隨即在七時半被注射麻醉藥劑後,遭法警以手槍槍決伏法。


所方清理現場後,七時四十五分再將洪晨耀帶入刑場。殺人後嗆聲「不爽才殺人」的洪晨耀,碰到生死交關也不復見當年的狠勁,全身無力,還是得由法警攙扶步入刑場,走上狂徒末路。


家屬未出面 送殯儀館冰存

(略)
由於北所已有相當時日沒有執行槍決,死囚的囚情尚穩,如今恢復行刑,大概又有些死囚會「睡不著覺」。但部分管理員私下表示,恢復執行槍決後,若前一晚傳出死囚戴著腳鐐被帶離囚房的走路聲,還是可以讓這些當年殺人不眨眼的死囚,「乖」上好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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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反對死刑的人說:那些死刑犯根本不怕死,死對他們來說不是處罰是解脫...怎麼死刑犯一聽到形形還是腳軟?怎麼殺人後嗆聲「不爽才殺人」的還是得要人扶?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1 09:08 AM

剩下那40個會拖很久吧

人犬有幫它們釋憲拖延時間
發表人: linus67    時間: 2010-5-1 09:31 AM

我看人犬星期一又會在那邊吠了,所以以後執行槍決要改星期五下班後到星期日為止,因為人犬組織週休二日的說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 10:21 AM


引用:
linus67寫到:
我看人犬星期一又會在那邊吠了,所以以後執行槍決要改星期五下班後到星期日為止,因為人犬組織週休二日的說

從前墨子摩頂放踵,我還佩服些.

拿墨子跟他們比,有點侮辱先賢. 我道歉.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0-5-1 11:02 AM

樓主唱首hellsing超渡他們吧,願惡魔與你們同在gao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 11:22 AM


引用:
max0857寫到:
樓主唱首hellsing超渡他們吧,願惡魔與你們同在gao


人都已經伏法,就沒啥好說的.

而且我覺得人權鬥士比他們更令人痛恨.殺人有法律管,人權鬥士卻是想超越法律而踐踏之.
發表人: olo04962001    時間: 2010-5-1 11:40 AM

遲來超久的正義
終於要開始伸張了!!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5-1 02:33 PM


引用:
ken91寫到:
主張廢死刑的某大人物說:假如他家人被殺死了,他一定會原諒那個殺人兇手.

我則自認:假如自己突然變得喪心病狂,像這些死刑犯一樣胡亂殺人強姦放火啥的...我寧願被抓去趕快判個死刑一槍斃掉.
變成那樣的人渣,活著只會繼續傷害其他人,最重要的是多活一分鐘就多讓自己家人多難堪痛苦一分鐘.


這麼有氣度
那叫他公佈他家電話 住址 家人姓名阿
光用嘴巴說 誰不會 等到親身經歷之後還能說到做到 才是真君子
到時公佈之後 看那些重刑被放出來的 哪天心情不爽 去他家發洩一下
這樣還能原諒 我才真佩服 光出一張嘴 大家都會說 到時能真作到的 會有幾個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10-5-1 03:51 PM


引用:
ken91寫到:
主張廢死刑的某大人物說:假如他家人被殺死了,他一定會原諒那個殺人兇手.


曾聽過一個很不錯的比喻.............
問一個老農夫......他願不願意捐出汽車和房子去幫助急需救助的人
老農夫很爽快的說願意...........

問同一個老農夫........他願不願意捐出2隻雞...去幫助急需救助的人
老農夫說﹕不願意

又問﹕為何願意捐出房子和車子....卻不願意捐出2隻雞.........
老農夫說﹕他沒有房子車子.....但是剛好有2隻雞...........

所以那些像王xx一樣的假道學..........等你們剛好有2隻雞時...再來回答相同問題看看....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1 04:28 PM


引用:
yang3642寫到:

引用:
ken91寫到:
主張廢死刑的某大人物說:假如他家人被殺死了,他一定會原諒那個殺人兇手.


曾聽過一個很不錯的比喻.............
問一個老農夫......他願不願意捐出汽車和房子去幫助急需救助的人
老農夫很爽快的說願意...........

問同一個老農夫........他願不願意捐出2隻雞...去幫助急需救助的人
老農夫說﹕不願意

又問﹕為何願意捐出房子和車子....卻不願意捐出2隻雞.........
老農夫說﹕他沒有房子車子.....但是剛好有2隻雞...........

所以那些像王xx一樣的假道學..........等你們剛好有2隻雞時...再來回答相同問題看看....

其實王之前法務部長更可惡(擺爛裝死~)~不要臉
只是說王白目~還公開講說不執行
不然就會學前任法務部長裝死做很久.......

這些沽名釣譽之輩~它們認知
和民意根本是相違背
不執行該做工作就該滾下台

[cys070 在  2010-5-1 04:2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10-5-1 05:01 PM


引用:
cys070寫到:
其實王之前法務部長更可惡(擺爛裝死~)~不要臉
只是說王白目~還公開講說不執行
不然就會學前任法務部長裝死做很久.......

這些沽名釣譽之輩~它們認知
和民意根本是相違背
不執行該做工作就該滾下台

[cys070 在  2010-5-1 04:29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覺得不應該只有滾下台而已...........
不依法行政...嚴重瀆職...應該追究其責任
發表人: tako77    時間: 2010-5-2 04:13 AM

我看讓那些廢死聯盟或是人犬團體
叫他們家中請
詐欺犯當她們的會計
強姦犯當她們的保姆
強盜犯當她們的司機
竊盜犯當她們的清潔工
死刑犯當他們的保全

這樣感覺不錯唷
要多多保護這些犯人阿
給他們機會愛護她們
所以請這些團體帶回家養也是不錯的選擇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0-5-2 09:20 AM

我比較好奇的事到底是誰在供養牠們是黑道嗎
經費從哪裡來的難不成都是自願當義工喔
怎樣都好希望牠們可以貫徹信念,朝向理想中的黑暗世界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 09:53 AM

人犬團體去找老外告狀了
借老外想施壓政府咧

沒本事說服國人
只會玩些賤招~廢死永遠無法有共識.....

歐盟通常在國際場合和組織根本不怎麼鳥(支持)台灣~
看著台灣被阿共和其他國家打壓時有想到台灣人的人權嗎?

只有廢死時才管台灣的家務事...柿子挑軟的吃





歐盟譴責台灣處決人犯 籲廢除死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2/19/24x0k.html
(法新社布魯塞爾1日電) 歐盟外交事務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今天對台灣將4名人犯處決表示譴責,並呼籲台灣廢除死刑。

艾希頓的辦公室發表聲明說:「高級代表對台灣再次執行死刑感到遺憾。台灣自2005年以來,事實上暫止死刑,原本令歐盟感到鼓舞。」

聲明中說,「歐盟籲請台灣政府,立即恢復事實上暫止死刑」,並「恢復邁向最終廢除死刑的政策」。

台灣法務部4月30日證實,已基於人犯所構成的危險,將4名人犯處決,其中1人在接獲所綁架學童的家人支付贖金後,仍將這名學童勒死。

台灣法律規定,可將犯下嚴重殺人罪和綁架罪者判處死刑,但在施行上引起了當地的爭議。(譯者:中央社張佑之)

[cys070 在  2010-5-2 10:07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arrier9    時間: 2010-5-2 11:08 AM


引用:
cys070寫到:
人犬團體去找老外告狀了
借老外想施壓政府咧

沒本事說服國人
只會玩些賤招~廢死永遠無法有共識.....

歐盟通常在國際場合和組織根本不怎麼鳥(支持)台灣~
看著台灣被阿共和其他國家打壓時有想到台灣人的人權嗎?

只有廢死時才管台灣的家務事...柿子挑軟的吃





歐盟譴責台灣處決人犯 籲廢除死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2/19/24x0k.html
(法新社布魯塞爾1日電) 歐盟外交事務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今天對台灣將4名人犯處決表示譴責,並呼籲台灣廢除死刑。

艾希頓的辦公室發表聲明說:「高級代表對台灣再次執行死刑感到遺憾。台灣自2005年以來,事實上暫止死刑,原本令歐盟感到鼓舞。」

聲明中說,「歐盟籲請台灣政府,立即恢復事實上暫止死刑」,並「恢復邁向最終廢除死刑的政策」。

台灣法務部4月30日證實,已基於人犯所構成的危險,將4名人犯處決,其中1人在接獲所綁架學童的家人支付贖金後,仍將這名學童勒死。

台灣法律規定,可將犯下嚴重殺人罪和綁架罪者判處死刑,但在施行上引起了當地的爭議。(譯者:中央社張佑之)

[cys070 在  2010-5-2 10:07 AM 作了最後編輯]



我個人是支持反對死刑,不過前提是這些廢除死刑連盟願意與這些人一起生活,歐盟願意養這些人,那我就支持!
我不是受害的家屬,我不瞭他們對這些有多恨,但是社會資源的立場,我們為什麼要浪費資源給他們!
每年缴那麼多稅,為什麼要把我工作到快爆肝的納稅錢給這些人使用。

[carrier9 在  2010-5-2 11:10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Zhimin_Yah    時間: 2010-5-2 12:08 PM

我也是支持死刑,
現今法治社會,真的會判到死刑大多是作惡多端的壞人..
雖然一死了之解決不了什麼,但留這些下來..
對社會也並無什麼好處,除了多花納稅人的錢..
我覺得對目前台灣社會來講,維持死刑雖然不是最好的..
但沒有死刑之後,並不會變得比現在詳和!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10-5-2 02:20 PM

得知地球擁有豐富的資源 , 非人住星球聯盟開會要進攻地球 , 經過評估 , 就算地球集合全力 , 聯盟只需要一小時就可以瓦解地球聯軍的空軍 , 太空軍力更是等於零 , 但是在評估地面戰力的時候 , 聯盟就退縮了 , 選擇另外再找個有資源的星球

因為他們要面對的是地表最強人權團體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10-5-2 02:32 PM


引用:
cys070寫到:
歐盟譴責台灣處決人犯 籲廢除死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2/19/24x0k.html
(法新社布魯塞爾1日電) 歐盟外交事務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今天對台灣將4名人犯處決表示譴責,並呼籲台灣廢除死刑。

艾希頓的辦公室發表聲明說:「高級代表對台灣再次執行死刑感到遺憾。台灣自2005年以來,事實上暫止死刑,原本令歐盟感到鼓舞。」

聲明中說,「歐盟籲請台灣政府,立即恢復事實上暫止死刑」,並「恢復邁向最終廢除死刑的政策」。

[cys070 在  2010-5-2 10:07 AM 作了最後編輯]


光看到頭銜....我就覺得我們又要輸了..................
人家可是高級帶婊...............
帶婊已經是很強了........竟然還是高級的.................
發表人: rockhu    時間: 2010-5-2 03:14 PM

這些帶錶只敢挑軟柿子,這麼厲害的話怎麼不去譴責左岸...,這些該死的早點死,對社會才真的會有警惕作用...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5-2 04:10 PM

先把台灣的廢死聯盟幹掉吧
帶頭的好像是個女的
叫什麼怡的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 04:39 PM


引用:
yang3642

光看到頭銜....我就覺得我們又要輸了..................
人家可是高級帶婊...............
帶婊已經是很強了........竟然還是高級的.................  



政府有回應了~希望別軟下去

以前
讓人犬,沽名釣譽政客用欺騙和偷雞摸狗搞廢死
才會累積了44個死刑犯

現在有反對民意和反廢死組織出現(朱xx那個)
在加上人犬和廢死的高傲態度~

要走向完全廢死刑更不可能


           
歐盟譴責執行死刑 吳揆:依法行政符合國人期待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 ... d2=1&nid=241154
歐盟對台灣日前依法執行死刑,表達譴責。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2日)強調,台灣歷次民調都顯示,死刑不能廢止,法務部依法行政,符合台灣期待;因此對於歐盟表達的意見,表達感謝。不過,吳敦義也說,期盼未來社會公民道德達到理想狀態,或許就能夠廢止死刑。


  法務部日前低調執行死刑,歐盟表達譴責。行政院長吳敦義認為,台灣目前民調都認為死刑不能廢止,法務部執行死刑,是一種社會正義。吳敦義:『(原音)當前情況下,歷次民調70%以上、甚至於80%幾都認為死刑不能廢止,法律有規定有死刑,對於人神共憤的犯罪行為,依法判死刑,法務部依法行政,符合絕大多數國人的期待跟法律的規範。執行死刑也是一種社會正義、而且依法行政,我覺得歐盟代表意見,我們謝謝,但不可能改變我們依法行政的基本做法。』

  吳敦義認為,全球有不少民主法治國家,但對死刑看法卻有歧見,不能要求每個國家都有相同看法。吳敦義:『(原音)並不是全世界每個民主法治的國家都會跟別的國家一樣,歐盟過去跟美國很親,可是貿易也會有摩擦,對死刑做法也不同。日本也是民主法治國家,他也廢過死刑,後來又恢復了。美國現在還是有死刑執行。』

  吳敦義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過去也廢止過不少唯一死刑的條例,期盼有一天社會公民道德達到理想狀態,也許就能夠廢止死刑。

[cys070 在  2010-5-2 04:4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10-5-2 04:51 PM

罪證若是不明確的...那還有討論空間........
但若是罪證明確的.........就不應該拖這麼久........
人家對岸多有效率.......今年3月...不是有個殺好幾個孩童的..罪證確鑿....4月就執行死刑....
我希望台灣也能做到這樣..........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 04:59 PM

剩下那40個應該會拖不少時間......]
人權團體一定會用各種方法阻礙


搞廢除死刑的自我感覺良好
老是講廢死刑是世界潮流就要強迫別人接受
而且態度囂張~無視反對意見也要硬幹

連 美日都恢復死刑

沒死刑的法國~
民意調查也是希望恢復死刑比較多

[cys070 在  2010-5-2 05:4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孤客飄凌    時間: 2010-5-2 06:09 PM

所謂亂世用典!不過,太平世代也需要有足以阻嚇違法的嚴重的暴行~~~~~~~~
只要有足夠的合理的查、審的法律的程序來保障沒有誤判的情況..............還是維持死刑才適合國情!
不要昧著良心,不看現實的案情,單純的以口號──人道,人道的亂喊!
應看罪行跟受害人親屬、友人的感受、受刑人所得是否得以償還他們的罪行!
總的一句:該抺除就把他們從人群中抺殺~~~~~~~該關就關!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5-2 07:55 PM


乾脆辦個全民公投啦
廢除死刑  繼續執行死刑 大家來投票不就好了
不過我怕 廢除死刑會多數過關
畢竟在台灣 作奸犯科的閒人太多  每個都怕支持死刑 下依個中標的就是自己

至於那個歐盟 也只能這樣發新聞吧 天高皇帝遠的 根本沒影響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 08:49 PM


引用:
凱之旋寫到:

乾脆辦個全民公投啦
廢除死刑  繼續執行死刑 大家來投票不就好了
不過我怕 廢除死刑會多數過關
畢竟在台灣 作奸犯科的閒人太多  每個都怕支持死刑 下依個中標的就是自己

至於那個歐盟 也只能這樣發新聞吧 天高皇帝遠的 根本沒影響

公投是浪費錢.....就算反對居多它們還是會做......

之前看節目有請廢死聯盟中的某人
他擺明說不能參考反對的民意,找了很多藉口來否定
且還說受害者家屬都是情緒化.....

基本上這票人是把廢死刑這類當作宗教信仰再拜
只有他們最高尚最理性~反對的人都是愚民

[cys070 在  2010-5-2 09:2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10-5-2 09:07 PM

歐洲可以做到廢除死刑這樣
應該是因為他們人文素養已經到達一定水準了吧
若是他們的犯罪如同家常便飯一般?
他們會想廢死刑??
我才不信咧
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因地因時而制...
道德已經不能規範一個人行為的時候
就是只能靠法律從外部去規範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10-5-3 01:16 AM

美國在討論用槍弊或是注射毒藥比較符合人權
台灣卻在爭要不要廢死
原來台灣已經比美國還進步......
發表人: Dr.J    時間: 2010-5-3 04:42 PM

不過這些死刑犯 虐待姦殺 人犬團體的家人後,他們的態度又會是什麼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0-5-3 06:38 PM

教誨師:廢死應尊重死囚意願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3日電)北所執行死刑後,囚情穩定,但特別戒護16名死囚情緒。已伏法張俊宏的家屬今天到殯儀館領遺體,曾輔導張俊宏的教誨師應曉薇主張,廢死應先提完整配套,並尊重死囚意願。

台北看守所兼辦台北監獄台北分監業務,副所長杞炎烈下午表示,北所還有16名死囚,執行死刑事件發生後,對於在監人犯的戒護工作仍如常進行,但會密切注意囚情的相關發展。

杞炎烈說,這16名死刑犯都羈押在一般舍房,透過電視、報紙報導,均已知法務部在30日晚間執行槍決一同羈押在北所內的獄友張俊宏、洪晨耀2人,但至今他們的情緒與作息都沒有特殊變化。

擔任台北看守所教誨師、長期輔導死刑犯的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理事長應曉薇今天表示,近日將如往常入所與死囚晤談,並告訴其餘死刑犯要「真心懺悔、面對司法」,因為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

應曉薇表示,尊重受刑人的想法,也是一種人權。有些死刑犯非常希望執行死刑,並認為執行死刑是最直接的懺悔,以及對受害者家屬的賠罪,活下來反而是一種折磨;部分死囚認為,廢死與其立場相違背。

應曉薇表示,除非政府有完整配套措施可以說服人民,否則不宜廢除死刑。她輔導4年多的死刑犯張俊宏上星期被執行槍決,她主動澄清,自己並沒有建議張俊宏聲請釋憲。

應曉薇以輔導的張俊宏為例說,張俊宏伏法前曾寫給她多封信,都表達希望儘速執行死刑,以死來表達內心的懺悔。

應曉薇建議,主張廢死者,希望也能親自長期到監所內擔任志工,聽聽死囚背後的故事,以及死囚不同的人格特質與想法。廢死者,希望也能親自長期到監所內擔任志工,聽聽死囚背後的故事,以及死囚不同的人格特質與想法。

張俊宏的父母今天到台北縣立殯儀館,辦理領取遺體。對於兒子伏法,老人家不願發表意見,希望事件早日落幕。

陪同張父的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家屬很確定知道,張俊宏在往生前,對於他犯下的過錯是悔悟的;之前被害者家屬也原諒他們,張家要表達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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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主張face的傢伙
真覺得他們的主張是真理的話
就跟應曉薇去獄中擔任志工在來說吧
只會把自己的意念強加在他人身上
一堆只懂得沽名釣譽的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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