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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討論]人權團體!! 喜愛或否 [打印本頁]

發表人: black0927    時間: 2010-5-3 05:31 AM     主題: [討論]人權團體!! 喜愛或否

就只是想知道大家的感覺
社會已經那麼亂
人權團體 真的那麼多人愛嗎?
只會替死刑犯辯解 有替社會做什麼事情嗎??
發表人: SIN    時間: 2010-5-3 07:39 AM

宇宙間沒有比生命更重的東西

既然剝奪了別人寶貴的生命
就要付出自己的生命來平衡天平
發表人: HCY1528    時間: 2010-5-3 02:15 PM

人權團體是社會另一亂源
口號很好但終究無法維持秩序
喊那麼多
不如多教人行善
再不如說不要為惡

不要為惡後再說救贖
發表人: mentor300    時間: 2010-5-3 05:47 PM

1.如果人權團體能解決受害人(家屬)創痛..
2.如果能保證加害人往後不會再犯..
3.如果人權團體能夠置身處地或與加害人為鄰...

那再來跟大家講人權吧...
發表人: 殘風飄凌    時間: 2010-5-3 06:32 PM


引用:
mentor300寫到:
1.如果人權團體能解決受害人(家屬)創痛..
2.如果能保證加害人往後不會再犯..
3.如果人權團體能夠置身處地或與加害人為鄰...

那再來跟大家講人權吧...


就目前而論~~
人權團體完全無視於被害者家屬心中的痛..
根本是一群吃飽閒閒沒事做的閒人  一"一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3 06:42 PM

討厭歸討厭
但也別全盤否認它們的價值
社會上還是有很多弱勢需要那些團體和律師幫忙
個人是希望它們多在這邊著手

[cys070 在  2010-5-3 06:4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10-5-3 07:17 PM

當他們不在說畜生也是有人權這件事時
我喜歡他們的程度就會上升   = =
發表人: linus67    時間: 2010-5-3 07:58 PM

那些是廢死團體,只是人權團體的一部份而已,像廢死團體他們只救一些沒救的人
所以說喜歡與否,真的很難回答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10-5-3 11:42 PM


引用:
殘風飄凌寫到:

引用:
mentor300寫到:
1.如果人權團體能解決受害人(家屬)創痛..
2.如果能保證加害人往後不會再犯..
3.如果人權團體能夠置身處地或與加害人為鄰...

那再來跟大家講人權吧...


就目前而論~~
人權團體完全無視於被害者家屬心中的痛..
根本是一群吃飽閒閒沒事做的閒人  一"一


算我一份

古云:一路哭不如一家哭

並非我等不仁,只因其惡貫蠻盈不得不殺

要有條件的赦免並非一視同仁免刑
發表人: 合法密醫    時間: 2010-5-4 12:12 AM

我無法判定廢死聯盟的對與錯.....
不過我能確定,他們應該去看精神科,
瘋得太嚴重了.導致嚴重腦殘....
發表人: danminhwa    時間: 2010-5-4 09:58 AM

壞人被判死刑就該伏法,
不然沒死刑,
社會上大家為非作歹,
社會不是更亂嗎?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0-5-4 11:10 PM

看來樓上各位都同意槍決蘇建和等三位死刑犯囉
由於人權團體不斷在阻饒,讓此三人存活至今
即使把他們槍斃又如何,就算不廢除死刑又如何
我認為犯罪不會減少,反而只會讓犯罪手法更趨近完美
這種殺雞儆猴的做法效果不大
發表人: 吳銘釋    時間: 2010-5-5 12:39 AM

若是那個廢死團的人~~有家人或親友受害~~
然後為他辯護~~為他爭人權~~爭廢死~~

那~~也許懶蟲就會相信~~
他們是真心的

在這之前~~懶蟲只覺得~~
他們在做秀
發表人: beast    時間: 2010-5-8 01:05 AM

我很尊重人權團體
但前提是請他們跟死刑犯談被害人的人權
當他們剝奪他人人權時有考慮到對方的感受嗎
發表人: ppytw    時間: 2010-5-8 02:17 PM

他們口口聲聲說給人機會....
但他們有問...加害人有給被害人機會嗎?
如果沒有...那我們還給加害人機會幹什麼?
孔子說:以直報怨!!  如果以德報怨,那我們以什麼報德?
發表人: 海狼    時間: 2010-5-8 04:25 PM

我都沒看過人權團替替被害者發聲
尤其是死刑這個議題
為什麼不為受害者發聲了????
所以阿
我討厭他們
發表人: 凌千風    時間: 2010-5-8 07:04 PM

人權團體有其存在的價值
其種類也有許多不同
但我對廢死聯盟實在不支持
因為受害人與加害人的生命在我心中的水平是不等的
發表人: MuMu    時間: 2010-5-8 09:03 PM

人權團體如果是專為罪有應得的死刑犯發聲,那我還真懷疑他們的目的為何
今天如果是他的至親好友遇害,他們還會替他辯護嗎?
發表人: -Hero-    時間: 2010-5-9 10:58 PM

癈死聯盟應該是黑道的子公司吧
發表人: jacks    時間: 2010-5-10 08:18 PM

一般正常人被惡勢力欺負,都沒團體幫忙社會好亂喔
發表人: pengkechen    時間: 2010-5-11 03:57 PM

自己做的事 自己負責任 天公地道
少數的人權團體的作為 讓人汗顏
發表人: mildday    時間: 2010-5-11 06:54 PM

我只覺得這社會太亂
亂到連殺了人下窮凶惡極天理不容的罪犯
卻有人要保護牠們 說這不是唯一的辦法
莫名其妙
發表人: tako77    時間: 2010-5-29 07:59 PM

人權團體其實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可以幫我門匡正這社會的缺失

不過...
當人權團體只想到加害者的人權
卻忽略了被害者的悲哀,無奈與辛酸
試問,有誰能夠喜歡這樣的團體

難怪乎人權都要變成人犬了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5-31 10:59 AM

如果人權團體的家屬親人都遭人惡意傷害

我看沒多久就沒有了吧

畢竟將心比心阿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10-5-31 11:40 AM

人權團體很多都是律師在後面當靠山的

律師一小時顧問費是8000~12000
所以他們很多行動都是以財源在做事情
幫助弱勢團體跟本沒錢可賺
只要死刑犯不死,他們就可以一直靠幫死刑犯打官司來去跟政府收錢
看一看就知道為什麼廢死聯盟拼命也要廢死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 ... 95&r=3&p=45
你們知道廢死聯盟中之主要成員大多是什麼職業嗎?
答對了就是律師。

你們知道每年政府幫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被告每年花費多少律師費嗎?

你們知道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基金多為政府補助,其基金金額目標為100億,政府除第一年需補助5億外,
毎年仍須編預算補助,法律扶助之律師辯護對象中大多為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被告,
也就是我們幫殺人犯付律師費,
如殺人犯毎一審級都須強制委任律師辯護,
最大得利者就是律師,
你們現在知道為何廢死聯盟律師要積極為死刑犯爭取權益了嗎?
答案就是錢。

如果毎一個死刑犯之辯護律師不用政府出錢,
而是由廢死聯盟之律師義務辯護,
我就相信他們是真心為死刑犯爭取權益,
不要拿政府錢幫殺人犯爭取權益,
那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發表人: n7876    時間: 2010-6-11 04:21 PM

我記得前陣子有看過一則新聞
約略記得是描述一個男子被冤獄而在牢獄中度過好幾年
(印象中是5年以上)

我是覺得人權團體有部分人可以往這方面去作探討
因為這個人的遭遇比起那些死刑犯更值得被同情

雖然事後國家應該會賠償那個人金錢
不過一個人的真正青春歲月才那麼短短幾年
更何況他出獄之後不管是從哪方面來說
都等於是需要重新開始了...
發表人: Appleseed    時間: 2010-6-14 01:48 AM

人權團體就跟宗教、幫派等無數人類結社一樣
初始形成的動機與概念確有其正面意義
但總會有激進成員曲解或擴大解釋其精神,從而造成負面效應
儘管行為的本身是利他的,但結果卻往往事與願違
但人若少了人權,卻又會帶來其他負面效應

只能說,世事一體兩面,過猶不及都不是件好事
或許擇乎中庸才是處世的最佳行為準則
發表人: hnr1013    時間: 2010-7-13 02:41 AM

不要依附著政治人物或議題
及敏感的時間點~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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