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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未婚妻罵「去死」奪走3條人命 警察新郎自戕身 [打印本頁]

發表人: ian817    時間: 2010-5-3 03:47 PM     主題: [新聞]未婚妻罵「去死」奪走3條人命 警察新郎自戕身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偵辦一起自殺案,發現死者謝兆菘竟然因為未婚妻罵他去死的簡訊走上絕路,悲劇發生後,未婚妻情緒崩潰,把肚子裡已經4個月的雙胞胎拿掉,檢察官感嘆,一封罵人去死的簡訊,竟然奪走3條人命。

監視器畫面裡,急救人員在派出所的值班台不停按壓自殺員警謝兆菘的胸口,希望能救回一命,但最後還是回天乏術,員警當場死亡,大體被送出警局。這是今年過年前發生在台北市新生南路派出所的驚悚鏡頭,問題是,員警自殺員警謝兆菘是一個馬上就要結婚的新郎,為什麼走上絕路?

承辦檢察官張安箴把調查結果寫在部落格上,原來謝兆菘和女友先有後婚,新娘子為了捍衛權益親上火線,挺著大肚子奮戰,從鑽戒幾克拉到住幾坪大,全在她的奮戰清單。

但是新郎無法作主,未婚妻氣得用簡訊罵他「沒用的廢物」,「嫁給你真倒楣」,「你們全家都不是人」,最後一封還叫他「你去死,我去死,大家一起死一死」,沒想到未婚夫受不了壓力,真的回派出所開槍自殺。

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新娘在驗屍現場崩潰泣訴說,簡訊都是氣話,沒想到你真的去死!檢方認為去死簡訊是氣話,未追究新娘是否觸法,已將全案偵結。

新郎自殺後,發簡訊要他去死的未婚妻也不好受,情緒崩潰,拿掉肚子裡已經4個月大的雙胞胎,一封簡訊竟奪走3條人命,毀掉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檢察官在部落格寫下這一段話,記得常常在氣頭上,被你摧毀的都是你最親愛的人哪!

據指出,死者和新娘是國中同學,後來男方當上警察,女方在醫藥界工作,兩人個性都很硬,分分合合多次,女方懷孕後仍時起爭執,男方同事表示,女方平時講話不饒人,同事多不看好這段婚姻,有次同事還跟他打賭分手定了,結果一週後兩人又復合。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0-5-3 03:53 PM

檢察官可以把案件調查的結果放在部落格供人瀏覽嗎?
而且是名字都公開出來
被害者家屬該如何自處?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3 04:23 PM

兩個幼稚的人,年齡成長,心智未開.
不知道是DE JA VU還是...案件真的很眼熟. 似乎是舊聞新炒? 或是案情雷同?

有些人往往受困於結婚只有一次,我是主角的觀念...所以我要求啥,對方得滿足我,否則我要對方難看,直到他(她)向我低頭...

希望新娘下次搞清楚對方能不能滿足她所有要求後再論及婚嫁.
肚子裡的胎兒何辜!!!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5-3 05:04 PM

原來謝兆菘和女友先有後婚,新娘子為了捍衛權益親上火線,挺著大肚子奮戰,從鑽戒幾克拉到住幾坪大,全在她的奮戰清單。





婚姻要爭到這種地步,難怪對方會受不了

[tangier1234 在  2010-5-3 05:0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3 10:09 PM

拿掉也好

不然小孩長大
小孩:媽咪!我為什麼沒有拔拔
媽咪:因為我叫拔拔去死的
發表人: kk0114    時間: 2010-5-3 10:25 PM

也許拿掉的理由是,不需要了...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5-3 10:29 PM

還好我跟別人交往都先說我窮得要被鬼拖走
所以女的一聽到就先閃了
不太有幾克拉和幾坪的問題
不過懷孕的女生可能偶爾會有公主病
這時候應該要自己判斷好再說
我個人覺得自己情緒管理也很重要
我自己也還在學習中
三十幾的人了...

其實我覺得拿掉也好
因為一開始已經殘缺了
雖然孩子何辜
不過與其一生下來就不接受祝福
不如就在一開始就放棄掉
而且這女的倘若生下來每每看到孩子或許會想到他們的老爸
或許還會突增悔恨或這變本加厲地虐待也說不定

[平凡小任 在  2010-5-3 10:3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0-5-3 11:58 PM

最難聽的聲音就是嘲諷、譏笑
發表人: tako77    時間: 2010-5-4 02:55 AM

女方要求很多
不管房子還是鑽石
如果這樣的話
去找小開不就得了

要錢要到這種德性
真的很難看
發表人: ego    時間: 2010-5-4 09:02 AM

女的幼稚,男的又太傻.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4 09:06 AM


引用:
tako77寫到:
女方要求很多
不管房子還是鑽石
如果這樣的話
去找小開不就得了

要錢要到這種德性
真的很難看

有些女的很機車,雖然不是惡意(誰知道 )...
她們可能認為,這樣說這樣做可以逼男友奮發向上.

事實上這個案例根本就是我一個朋友的翻版,只差他們最後還是結婚沒有自殺.他們不孕,所以沒有小孩,也許這算好運???

另一個朋友也很慘...醫師,他老婆結婚前就立志要嫁醫師,歷遍許多男人.最後兩人結婚了,可是老婆發現醫師老公收入原來才那麼一點點,不滿之下整天一直念,一直罵,一直諷刺.

我朋友有次說漏嘴,跟我說:他老婆有一天罵他:我以前某個男朋友現在月入百萬,那像你這麼不中用...

我覺得這句話好傷人.

要是我早就跟這種婆娘離婚了.虧我朋友忍得住.
不過我不會為了這種女人去自殺,再怎麼生氣也不會. 要我為這種女人去死?人生樂趣還很多,不值得.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5-4 10:38 AM


拿掉的理由是
帶著拖油瓶 不好找小開
都要結婚了 還嫌東嫌西的 那一開始就拿掉不要定婚 才對阿
發表人: kram    時間: 2010-5-4 12:45 PM

一開始能認識相愛是機會
認清後能斷然分手是智慧
多少的遺憾都是假「無心」之名所造成
尤其是口語上的傷害
從小到大
被父母、老師不知修理過幾次都記不得了
但被羞辱過的話語卻仍能清楚的想起
很多專家說體罰是很嚴重的行為
但言語上的羞辱是更無形、傷害更大的一種處罰
那些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人啊~
如果在之前有想過你的一句話能讓你所愛的人失去生命
那怕是一分鐘也好
或許就不會發生這種憾事了
如果婚前真的覺得沒法相處
請別寄望婚後會有所改善
不是越演越烈就是相敬如冰
結婚從來不能改變什麼
只是對雙方責任感、協調能力與價值觀包容的重新檢視與考驗罷了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4 05:14 PM

現在能了解為什麼有長得很帥的同學卻娶了醜女.

機車女比醜女更恐怖啊.
發表人: aldofo    時間: 2010-5-5 05:05 AM

往往最能傷你的人, 就是最親近的人.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5-5 08:47 AM

我覺得是懷孕公主病發作
就像文中所講的
小倆口雙方本來個性就很衝
交往過程也一直會爭吵
如果女的本來就是拜金女的話男的不可能會不知道
而且如果女的不可能不知道男的工作
又不是生意人一個月賺多少幾乎是非常固定的事
我個人是覺得男的太過衝動
有時候女生哄一哄就好了
當然他當員警比較沒有時間陪伴
不過我覺得這是可以克服的事情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0-5-8 01:09 AM


引用:
ken91寫到:
另一個朋友也很慘...醫師,他老婆結婚前就立志要嫁醫師,歷遍許多男人.最後兩人結婚了,可是老婆發現醫師老公收入原來才那麼一點點,不滿之下整天一直念,一直罵,一直諷刺.

我朋友有次說漏嘴,跟我說:他老婆有一天罵他:我以前某個男朋友現在月入百萬,那像你這麼不中用...


表示這女的世面見得少了一點
一個年輕醫師哪有可能月入百萬啊
也差不多要熬到當主任才會有吧  那也是十幾廿年後的事了
難怪月入百萬的男友會甩了她  這種見識的女人是帶不出場的
說不定真會如小時聽到的笑話
在聚會場合聽到有人聊孔子  她還會說:孔子我跟他很熟啊  昨天才一起吃過飯而已...

醫師雖不到月入百萬  但十幾萬總是有的  
我有醫師朋友也是被吃得死死的
我覺得現在的男性普遍趨向窩囊(我也是男性)
現在家庭多為雙薪  夫妻共同負擔收入  
所以現在丈夫說話不若以往20年前那麼大聲有力  因為以前男性是家庭收入唯一來源  講話當然可以大聲
今天錢賺得比老婆少  被老婆講幾句酸話  倒也就罷了  怪自己不爭氣
錢賺得比老婆多  還要被老婆這樣罵說不中用  那就真的是不中用了
我有朋友也是如此  家裡是家族企業  住的也是單層獨戶的豪宅
娶個老婆擺明了是為了錢而來的
結果也是什麼是都是以老婆意見為主
不是說有錢就是老大  可以欺負沒錢的那一方
不管是夫妻  還是一般男女  都應該尊重對方
但像這樣被踩在腳下的男人  還真是悲哀啊...
發表人: Soup    時間: 2010-5-8 01:37 AM

我覺得念一兩次可以,第三次我就會覺得是故意,那我會給另一半兩條路走,(分手或離婚)或閉嘴從此不提。

因為我覺得在一起不是為了聽另一半念自己的不是讓她很爽........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0-5-10 11:09 AM


引用:
ken91寫到:

引用:
tako77寫到:
女方要求很多
不管房子還是鑽石
如果這樣的話
去找小開不就得了

要錢要到這種德性
真的很難看

有些女的很機車,雖然不是惡意(誰知道 )...
她們可能認為,這樣說這樣做可以逼男友奮發向上.

事實上這個案例根本就是我一個朋友的翻版,只差他們最後還是結婚沒有自殺.他們不孕,所以沒有小孩,也許這算好運???

另一個朋友也很慘...醫師,他老婆結婚前就立志要嫁醫師,歷遍許多男人.最後兩人結婚了,可是老婆發現醫師老公收入原來才那麼一點點,不滿之下整天一直念,一直罵,一直諷刺.

我朋友有次說漏嘴,跟我說:他老婆有一天罵他:我以前某個男朋友現在月入百萬,那像你這麼不中用...

我覺得這句話好傷人.

要是我早就跟這種婆娘離婚了.虧我朋友忍得住.
不過我不會為了這種女人去自殺,再怎麼生氣也不會. 要我為這種女人去死?人生樂趣還很多,不值得.





假設不是很愛這女的應該可以用精神虐待訴請離婚~而且原因是出自女方 應該也不會給錢= =還可以

要求一比精神損害賠償= =(假設已經厭倦之下)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10 12:10 PM

自己自戕也真是不孝
對不起國家栽培還丟下無依雙親
要是被歹徒殺死.還有龐大安家費
自戕頂多有安慰金而已
發表人: ma1111    時間: 2010-5-10 06:46 PM

EQ真低

ps.
檢察官應該不適合po案件資料(原則問題任何類型的案件都不行),
想想那天你因某事被檢察官調查(已經自認很倒楣),過倆天全天下都知道了,那真是...

[ma1111 在  2010-5-10 06:4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0-5-11 12:00 PM

奇怪   現在射後不理的一推         怎這位想這麼多~~~~~~>太古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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