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聞] [新聞]死囚洪晨耀:「我不是罪大惡極,要挑也不會先挑我」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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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91 時間: 2010-5-4 07:28 PM 主題: [新聞]死囚洪晨耀:「我不是罪大惡極,要挑也不會先挑我」
死囚洪晨耀的家屬,在槍決後第五天到板橋殯儀館領回遺體,家屬傷心地說,法務部突然執行槍決,不尊重家屬,還說前一次會客時,洪晨耀還說自己不是罪大惡極,要挑也不會先挑他。
這名穿著白襯衫、頭戴鴨舌帽的中年男子,就是死囚洪晨耀的家屬,槍決五天後來到殯儀館領回遺體,他認為,「法務部偷偷摸摸,沒通知家屬,根本不尊重家屬。」
不只家屬覺得太突然,連洪晨耀也不敢相信自己名列第一波槍決名單。據他的家屬轉述,洪晨耀曾說「要挑也不會挑我」,家屬認為,「畢竟他又不是罪大惡極,情有可原。」
洪晨耀曾受雇呂清一夫婦,雙方後因合夥投資購地興建小木屋發生糾紛,他不滿呂清一夫婦未出面解決。95年6月21日晚間,洪晨耀帶2把手槍與手銬、腳鐐,到呂家想和呂妻談判,當時只有呂清一與越傭在家,他留宿等候呂妻;隔日上午,呂的兒子呂建忠返家,與洪發生口角扭打,鄰居陳尚三勸阻。
洪趁隙衝回房內拿2把槍要殺呂建忠,呂清一報警並上前攔阻,洪朝呂清一腹部開一槍,並拉下鐵門防止呂建忠等逃離,接著朝呂建忠、陳尚三各開3槍擊斃2人,呂清一送醫不治;換言之,他背負3條人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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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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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煞洪晨耀槍決 鄰里直呼痛快
中時電子報╱陳權欣/新竹報導 2010-05-01 03:03 調整字級: 中國時報【陳權欣/新竹報導】
涉及新竹縣峨眉鄉三屍槍殺案的洪晨耀,被判死刑後槍決。曾參與辦案的員警指稱,洪晨耀手段凶殘,犯案後毫無悔意,還向檢警嗆聲:「我還打算殺掉老闆娘和死者呂清一的小兒子,到陰曹地府再把帳算清楚!」
「雙槍惡煞」洪晨耀四年前的六月間,為生意細故到新竹縣峨嵋鄉的呂家理論,連續開了九槍打死生意合夥人呂清一、呂建忠父子,連鄰居陳尚三都不放過,犯案後潛逃回到嘉義躲藏,被竹東分局警方逮捕。
洪晨耀落網後毫無悔意,還以江湖口氣說,「殺了他們三人,一點都不後悔。」當時的新竹縣辦案警方聽了後,當場斥責洪晨耀是「手段殘忍,天理不容!」
洪晨耀昨晚槍決的消息傳出後,峨眉鄉人痛快表示,這種人早就該槍決。倒是呂清一所建峨眉鄉木屋別墅,卻已人去樓空。
峨眉三屍命案的苦主呂清一的太太張秀銀,在命案發生後,搬離竹東,連名字都改掉了,她昨天表示,在第一時間就知道洪晨耀被槍決,想到洪晨耀的兇殘,到現在還被惡夢所苦。目前住在台北縣的張秀銀說,洪晨耀是忘恩負義的人,當初是他們夫妻收容她,沒想到他吞吃了二百多萬的工程款,還誣說他們夫妻欠他的錢,這樣兇殘的人,早就該槍斃。
張企群/台北報導
昨日遭槍決的洪晨耀,僅因與好友合夥生意發生財務糾紛,就持雙槍射殺呂清一父子,連陳姓鄰居也不放過;且見洪子中槍後一息尚存,竟狠心再補開槍致死。案發後,洪逃亡一年落網,竟對著眾多員警和媒體表示:「這一年我過得很『快活』,身體也變好了!」對於冷血奪走三條人命,毫無愧色,甚至不時發出冷笑,凶殘程度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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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熟悉的台詞...殺人對他來說好像是吃撒尿牛丸...
罪大惡極的定義...我不太懂.可能我書讀太少,社會歷練太少...
情有可原這個詞...原來是這樣用的啊,嗯,嗯,長新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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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ise 時間: 2010-5-4 08:05 PM
什麼樣的家屬,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今天他會被槍斃,他的家屬要負一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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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時間: 2010-5-5 08:54 AM
我是覺得
天下父母心
就算你自己生出了殺人犯兒子
畢竟他還是自己的骨肉
至於要不要負責任我不覺得有什麼絕對的正相關
之前幹掉父母的林清岳他父母對他也是非常好
還不是錢不夠用就把他父母幹掉了
還有現在網路上流行的一篇日本十八歲少年被判死刑的故事
他說把精液注入死者身體是要讓對方復活的一種儀式
還說在小嬰兒脖子上綁蝴蝶結(勒斃)只是要跟他玩
這些都是牽拖之詞
基本上要幹掉對方理由總是千百款
如果能在下手前想想自己也是有家人的或許才會減少不少遺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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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minhwa 時間: 2010-5-5 09:31 AM
槍殺3人,家屬還認為他又不是罪大惡極,情有可原。
感覺是連他家的人都有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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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時間: 2010-5-5 10:03 AM
新聞那些看看就好
這些年要求處和判死刑已經不容易
檢察官和法官都怕事,沽名釣譽的也一堆
這些罪行重大的,判刑確定後後
就該依法辦理!
大家繼續發聲
並監督法務部,別讓它們怠惰
以為送走四個後就能交差了事
[cys070 在 2010-5-5 10:05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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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之旋 時間: 2010-5-5 01:27 PM
洪晨耀還說自己不是罪大惡極,要挑也不會先挑他。
光是這句 就可以知道該嫌 不知悔改
....原來 他覺得自己做的壞事還不夠多 不夠狠
如果他不第一個去死 那誰該先去 ? 王清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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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91 時間: 2010-5-5 04:07 PM
引用:
凱之旋寫到:
洪晨耀還說自己不是罪大惡極,要挑也不會先挑他。
光是這句 就可以知道該嫌 不知悔改
....原來 他覺得自己做的壞事還不夠多 不夠狠
如果他不第一個去死 那誰該先去 ? 王清峰嗎?
其實他講出所有死刑犯的心聲了.
在心裡面,每個人其實都會原諒自己所作所為.
(不原諒自己,全盤否定自己的話,在獄中早就自殺了)
所以,大部分死刑犯其實還是盼著能活著出獄.
人性就是這樣,大家都怕死,好死不如歹活.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5 04:31 PM
引用:
ken91
其實他講出所有死刑犯的心聲了.
在心裡面,每個人其實都會原諒自己所作所為.
(不原諒自己,全盤否定自己的話,在獄中早就自殺了)
所以,大部分死刑犯其實還是盼著能活著出獄.
人性就是這樣,大家都怕死,好死不如歹活.
逃避現實~就不會想自殺...
躺著出來比較有可能
像那簽捐贈器官同意書又上訴的根本是狗屎
想騙法官它們有悔過之心看能不能換個無期
[cys070 在 2010-5-5 04:4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5 06:42 PM
引用:
逃避現實~就不會想自殺...
躺著出來比較有可能
像那簽捐贈器官同意書又上訴的根本是狗屎
想騙法官它們有悔過之心看能不能換個無期
[cys070 在 2010-5-5 04:44 PM 作了最後編輯]
這次處決的四個沒有一個簽...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10-5-5 09:20 PM
他們殺人前有沒有讓被害者先回家一趟?
發表人:
kyo7878 時間: 2010-5-5 09:34 PM
瘋子永遠都認為自己是正常的~
發表人:
lerix 時間: 2010-5-6 12:17 AM
死囚洪晨耀:「我不是罪大惡極,要挑也不會先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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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僅僅放火搶劫還算得上善心人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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