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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約少女喝酒 酒醉 烹了下酒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0-5-7 02:40 PM     主題: 約少女喝酒 酒醉 烹了下酒

兩名俄羅斯男子喝醉酒之後,淹死一名少女,把屍體剁了,烹而食之。


那兩個都是20多歲的兇手,住在聖彼得堡,平日遊手好閒,有一天他們約了一個少女在住處飲酒做樂,喝茫了後,合力把少女的頭按在浴缸裡淹死,再把屍體大卸八塊,煮起人肉吃。


酒醒之後,他們還偷了少女的電話、mp3和衣服,兩人立即被捕,證據確鑿,法院速審速決,將他們分別判刑18和19年。


PS:原來俄羅斯沒有死刑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10-5-7 04:28 PM

喝醉酒


免死金牌 ?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0-5-7 04:50 PM

難怪槍斃4個後  剩下40幾個不是敢快簽名釋憲    或是說還有殺的人要招供   阿不然就是說喝酒


這些廢死聯盟的都有教喔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7 06:27 PM

俄國人可能中文念得比我們認真,但沒有讀通...
成語:秀色可餐...他們去實踐...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10-5-7 07:05 PM

世風日下
出現這種人也不能判死刑嗎?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10-5-7 07:17 PM

這...........還能稱做人嗎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0-5-8 12:13 AM

都說是人權了
人權是講給人聽
不是講給畜牲聽~
發表人: marxjs    時間: 2010-5-8 07:22 AM

這就是'先進国家"的做法

也是司改團體嚮往的境界·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10 01:20 PM

以後台灣發生類似事件
台灣的人犬就可以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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