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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少女喝酒 酒醉 烹了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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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0-5-7 02:40 PM
主題:
約少女喝酒 酒醉 烹了下酒
兩名俄羅斯男子喝醉酒之後,淹死一名少女,把屍體剁了,烹而食之。
那兩個都是20多歲的兇手,住在聖彼得堡,平日遊手好閒,有一天他們約了一個少女在住處飲酒做樂,喝茫了後,合力把少女的頭按在浴缸裡淹死,再把屍體大卸八塊,煮起人肉吃。
酒醒之後,他們還偷了少女的電話、mp3和衣服,兩人立即被捕,證據確鑿,法院速審速決,將他們分別判刑18和19年。
PS:原來俄羅斯沒有死刑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10-5-7 04:28 PM
喝醉酒
免死金牌 ?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0-5-7 04:50 PM
難怪槍斃4個後 剩下40幾個不是敢快簽名釋憲 或是說還有殺的人要招供 阿不然就是說喝酒
這些廢死聯盟的都有教喔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7 06:27 PM
俄國人可能中文念得比我們認真,但沒有讀通...
成語:秀色可餐...他們去實踐...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10-5-7 07:05 PM
世風日下
出現這種人也不能判死刑嗎?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10-5-7 07:17 PM
這...........還能稱做人嗎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0-5-8 12:13 AM
都說是人權了
人權是講給人聽
不是講給畜牲聽~
發表人:
marxjs
時間:
2010-5-8 07:22 AM
這就是'先進国家"的做法
也是司改團體嚮往的境界·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10 01:20 PM
以後台灣發生類似事件
台灣的人犬就可以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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