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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討論]騎士遭輾路過駕駛見死不救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0-5-9 10:18 AM     主題: [討論]騎士遭輾路過駕駛見死不救

前天看到一則新聞是這樣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7/4/257xo.html
騎士遭輾 15名路過駕駛見死不救
中國時報【吳政峰/基隆報導】

基隆商工余姓夜校生四月廿七日夜間騎機車經過路口時,遭對向車道正要左轉的自小貨車輾斃。肇事者逃離現場,隨後路過的十五輛機、汽車駕駛也視若無睹,加速離去。直到路過的楊姓駕駛把自小客車擋在路中央,才避免學生再遭輾。

警方調查,基隆商工余姓夜校生,四月廿七日夜間放學騎車沿著光明路往八堵方向返家。當他途經光明路與自治街十字路口,向前行駛的余男發現廿七歲男子鄧國良駕駛的自小貨車,正從對向車道向左轉進自治街。煞車不及的機車突然滑倒在地,余男彈出機車外,滑入自小貨車的左前輪下方,頭部遭輾。

警方調閱監視影帶,自小貨車丟下騎士逃逸,路過現場、停車等待綠燈的十五輛汽機車,不但未上前搭救,反而視若無睹加速離開。甚至有路過騎士把機車停在路口,「隔岸」觀戲。

車禍後一分多鐘,楊姓男子駕車經過,驚見有騎士躺臥血泊中。好心的楊男不假思索,把自小客車轉了九十度,橫檔在車道中央,避免倒地騎士再遭輾。楊男與另名乘客則下車,手舉手電筒,不停揮舞雙臂,警示來車注意前方傷者,並迅速報警。

警方尋獲自小貨車遺留現場的保險桿碎片,肇逃駕駛鄧男受不了良心譴責,廿八日凌晨赴警局投案,辯稱當時知道撞到人,因為很害怕,才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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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家不是見死不救
而是發生太多那種
救人的反被告
那還不如不要救
所以如果看到路邊有這種事情發生

先看看傷者是否還有意識
然後再看看路旁有沒路人再來考慮要不要救那個人
明哲保身比較好
否則自己會帶來更多的麻煩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要幫助人之前要先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我家之前旁邊常常發生車禍
不過因為我家就在旁邊
所以幾乎我們家裡電話拿起來打119就好的

想問一下大家
大家摸摸自己的心誠實回答
假如遇到這種事.....你會怎麼做呢
發表人: de839800    時間: 2010-5-9 10:23 AM

這麼說是沒錯啦

但是該做的還是得做

打個119並不困難吧

況且真的見死不救也會良心不安吧
發表人: Athlon    時間: 2010-5-9 10:30 AM

一年半前就是救了自己到在路邊的中年婦人 結果隔沒幾天後 家裡就遭小偷入侵 被偷了20~30萬!!

看這救人付出的代價有多大...... 早知當時就不管他死活好了

[Athlon 在  2010-5-9 12:10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kjkj    時間: 2010-5-9 01:00 PM


引用:
Athlon寫到:
一年半前就是救了自己到在路邊的中年婦人 結果隔沒幾天後 家裡就遭小偷入侵 被偷了20~30萬!!

看這救人付出的代價有多大...... 早知當時就不管他死活好了


那個婦人是餌?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0-5-9 04:19 PM

樓主是想確認台灣有良知有善心的人還佔多少嗎
自認已失去最後的一絲人性,看到大概會疾駛而過吧
發表人: leeamd    時間: 2010-5-9 04:31 PM

的確很多台灣人害怕樓主所說之類的事情發生,但是身為一位醫護人員,
還是要鼓勵大家打119並不會讓你有麻煩的,還可救人一命,我們並不用去做什麼搶救的動作,
那反而會適得其反,做好維護現場避免二次傷害打119就是我們可以做最好的動作。
如果不是我們肇事那又何必怕呢,如果是我們肇事更應該快打119,
搶救回一條命對我們的賠償與刑事責任絕對有利。
發表人: ffex    時間: 2010-5-9 04:41 PM

我還是選擇打電話叫救護車
因為看不少雷親的社會案例了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0-5-9 05:44 PM


引用:
leeamd寫到:

搶救回一條命對我們的賠償與刑事責任絕對有利。



是沒錯
可是這卻演變成個結果
如果車禍沒撞死
那肇事人要負責這個人的所有醫藥費花費,如果斷手或植物人那更要負責
如果直接撞死呢??業務過失致死大不了幾年就出來的

這就演變成
之前砂石車發生車禍
看到人沒死
繼續後退壓死他.....


不管怎樣啦!!人還是有惻隱之心
還是打個119吧
發表人: sp013216    時間: 2010-5-9 06:07 PM

可能會離的遠一點,然後幫忙叫救護車吧
畢竟也會害怕被雷親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5-9 06:20 PM


引用:
Athlon寫到:
一年半前就是救了自己到在路邊的中年婦人 結果隔沒幾天後 家裡就遭小偷入侵 被偷了20~30萬!!

看這救人付出的代價有多大...... 早知當時就不管他死活好了

[Athlon 在  2010-5-9 12:10 PM 作了最後編輯]

這...救人跟家裡遭小偷並沒辦法劃上等號
除非你能舉證因為救了人你的個資外洩然後被小偷盯上
不覺得兩者沒什麼相關
好比某甲得了癌症末期後拼命做好事
有一天突然蒙主感召了也不能說明拼命做好事就能減緩死亡的後果阿...
發表人: pandacat    時間: 2010-5-9 06:57 PM

遇過兩次即時車禍現場
都是先將機車停旁邊,然後立刻打電話,再來就是去擋車(避免被害人又被撞)指揮一下交通,然後一直等救護車到來之後才離開。

這兩次的經驗是,熱心的人還是很多,因為不只有我停下來,還有好幾個路人一起停下來擋車或打119
,在第二次的經驗裡,還有熱心的民眾去追肇事逃逸的兇手。

幸好沒遇上那種救人反而被告的情形  @@"

不過我覺得無論如何,第一時間應該先打119比較好..
發表人: polarstar    時間: 2010-5-9 07:15 PM


引用:
Athlon寫到:
一年半前就是救了自己到在路邊的中年婦人 結果隔沒幾天後 家裡就遭小偷入侵 被偷了20~30萬!!

看這救人付出的代價有多大...... 早知當時就不管他死活好了

[Athlon 在  2010-5-9 12:10 PM 作了最後編輯]


你的舉例很奇怪~~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9 07:15 PM

頂多用功用電話打119

朋友老爸因為好心幫忙
結果換來是被人亂咬

雖然後來有路邊的人幫忙作證才沒事
但以後應該不會在這樣好心了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10-5-9 07:21 PM

自從朋友看到有人車禍幫忙送到醫院
結果一直被傷者家屬告到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搞到工作也丟了,老婆也跑了
一個好心人,不甘心被冤枉也走了

現在碰到
快快閃開
發表人: danminhwa    時間: 2010-5-9 07:38 PM

我只可以做到2,
1的我不敢作,因為傷者的家屬,
反過來說你撞他的話,
真的搞不完。
發表人: ego    時間: 2010-5-9 08:25 PM


引用:
atree寫到:
自從朋友看到有人車禍幫忙送到醫院
結果一直被傷者家屬告到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搞到工作也丟了,老婆也跑了
一個好心人,不甘心被冤枉也走了

現在碰到
快快閃開


因為家裏長輩有教 , 遇過一次這種狀況

也只敢站的遠遠打電話報警和叫救護車
發表人: pandacat    時間: 2010-5-9 08:34 PM

被反告的例子好像很多,我下次會學乖了…   = ="
發表人: Athlon    時間: 2010-5-9 08:47 PM


引用:
polarstar寫到:

引用:
Athlon寫到:
一年半前就是救了自己到在路邊的中年婦人 結果隔沒幾天後 家裡就遭小偷入侵 被偷了20~30萬!!

看這救人付出的代價有多大...... 早知當時就不管他死活好了

[Athlon 在  2010-5-9 12:10 PM 作了最後編輯]


你的舉例很奇怪~~


不 因為這中間還發生好幾個冏很大的巧合
發表人: n7876    時間: 2010-5-9 11:19 PM

我可能會看事件的情況來選
所以應該是 1 或者 2 吧

前幾年我家人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不過是較輕微的  
沒有輾過這麼嚴重

那時候我姐是當美語補習班的助教
約晚上10點左右 小朋友都下課之後
她騎機車經過一條小路
然後突然後面來了一輛砂石車

不知道是那條小路太暗沒路燈 還是怎樣
那司機直接就擦撞到我姐的機車
結果我姐就倒在路旁了(我姐的運動神經有點遲鈍...)

幸好遇到住在附近的婦人剛好看到打了119
不然我姐可能會失血過多...

所以如果是我遇上的話至少會打個119
如果加上附近有監視器
或者受傷的是老幼婦孺可能會變成選項1
發表人: resetchen    時間: 2010-5-10 12:07 AM

不管是保護自已(這最重要)或是保護傷者,千萬不要去接觸傷者,或是破壞現場。傷者有可能因為移動遭二次傷害。就算是醫護人員碰壞了傷者,都會被傷者家屬告到吐,更何況我們一般人。
在路中間忽然停下來,對自己和別人都是很危險的舉動,那只是炒新聞。要是因為你停在路中間被撞了,或是有人撞到你,你怎麼辦,你是警察嗎?憑什麼可以擋人擋車。

[resetchen 在  2010-5-10 12:1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0-5-10 11:33 AM

幫忙緊急處理我一定會做
上個月才跟另一位路過好心人幫一個機車犁田的叫救護車
而我跟他都很有默契不先離開(因為要互相作證不是我們兩個造成的)
直到救護車來了才離開現場(也很奇怪警車沒來)

通常後車應該是比較不會有被栽贓的問題
不過還是要稍微明哲保身
發表人: mentor300    時間: 2010-5-10 12:24 PM

儘可能還是會幫忙撥個電話.. 報案 119 或 110
不過還是擔心後續手續很麻煩.. 會不會去做證人還是筆錄呀?!
但是想到要是自己或朋友也"不小心"倒在路上..
一定很希望有善心人士.. 挺身而出!!

發表人: henrymsn    時間: 2010-5-10 06:44 PM

我是選2。但是實際上,我遇到的情況是,有台機車撞到電線桿,我在路邊打119後,防止其他車輛輾過受傷的騎士,等到救護車來後,再離開。
發表人: brodigit    時間: 2010-5-12 12:48 AM

在我還沒開始工作前,我毫不遲疑的選1
等到完成部份社會大學學分後,我選2
最後人生有點起伏與歲月消逝,我偏向3

因為害怕失去,擔心受傷,慢慢越來越膽小怕事,
這塊土地已經過度擁擠,人與人之間競爭激烈,
人性本善的初衷,慢慢於一次次的考驗中淡去。
發表人: Y2K    時間: 2010-5-13 12:44 PM

我會打119並在現場指揮交通,
防止來往車輛再撞到傷者,
待救護車來到後再走。
(我曾經這樣做過)
發表人: csky    時間: 2010-5-13 06:52 PM

我還是選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發表人: riven    時間: 2010-5-14 12:11 AM

也許停在路邊的人只是以為有人已經打了119or110所以才沒去管吧
我通常遇到的時候都已經有人在旁邊幫忙了說
若我真有遇到的話,我應該就是幫忙打電話
發表人: ykiwi    時間: 2010-5-14 10:15 AM

上次我看到車禍 我打了110 因為騎士倒在地上一直都沒起來

結果警察大人問的好詳細 我的名字電話 還問是不是我撞的等.....該不會是懷疑是我撞的吧

心里毛毛的  下次不理這種事了
發表人: lerix    時間: 2010-5-15 04:00 PM

...人人機車前後都該裝行車攝影機
這樣比較能自保吧
發表人: kiruachu    時間: 2010-5-19 02:25 PM

家裡前面馬路是交通主要幹道
又小條的可憐
常常發生車禍....
所以只要聽到"碰"的一聲 就知道又出事了
會先打開窗戶看狀況
之前就看到頭破血流的人躺在路邊沒人救...
我姊就衝出門幫受傷的人 被我爸媽訓了一頓
我則是遠遠的用手機打了119報案 畢竟....受傷的人亂移動 萬一傷更重 去幫忙根本是自討沒趣
發表人: liro    時間: 2010-6-18 12:32 AM

別再散撥那種報警被反咬的狀況了啦
凡是講證據
大家幾乎都是聽說聽說
到底有幾件是真的被反咬還被法官判刑的
車子沒撞痕~沒監視器~沒證人
啥證據都沒~如果還真的被判刑
那只能說去買樂透吧!

不過還是要看狀況適當保護自己
發表人: pandabb    時間: 2010-6-21 06:13 PM

交通事故發生在眼前,如果真的下車去救援傷者,那可能是好心做了壞事,因為腦震盪的傷者通常不能隨便移動,沒有足夠的專業能力,除了打電話給119,最好不要隨便動手。
在都會區幹那種肇事逃逸的事,真的很蠢,警方要追的話,數不清的監視器很容易就將犯人的底細曝露出來,到時罪上加罪,那又是何苦呢?
發表人: foeverlee    時間: 2010-6-29 04:07 AM

2.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如同樓上許多人說的
誰知道被害者到時會不會指鹿為馬!!說就是你撞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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