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主題: [新聞] [新聞]惡質! 朋友撞死人 醉男兩度輾屍塊 [打印本頁]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0-5-13 01:59 PM     主題: [新聞]惡質! 朋友撞死人 醉男兩度輾屍塊

惡質! 朋友撞死人 醉男兩度輾屍塊

一名開著賓士車的彭姓男子,12日清晨行經台中市區,撞死騎腳踏車的黃姓婦人,他向張姓友人求助,張找來七、八名黑衣人到場,不但員警咆哮、推擠,甚至兩度開車衝進封鎖現場,輾過死者的右腳屍塊,行徑十分囂張。

昨日凌晨6時許,彭偉明(25歲)開車經過中市文心、陜西路口,撞上騎單車的黃惠卿(56歲),黃婦被撞飛50公尺,當場慘死。彭偉明供稱,當時黃婦突然從陝西路闖紅燈騎出,他煞車不及才撞上;警方表示其酒測值0.06毫克,未超過標準。

彭男肇事後,打電話向友人張惟勛(27歲)求助,不久張帶著七、八名男子到現場,對現場蒐證警員罵三字經,並與警員發生拉扯、推擠;誇張的是,張男竟然還開車硬闖封鎖現場,輾壓死者屍塊兩次,擦撞警車後逃逸。台中市警五分局副局長李建新表示,「當場把他逮捕,從車輪有採證到他壓過(死者)小腿的痕跡。」

一個多小時後,張惟勛又跑回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探視彭偉明,還裝沒事,警方當場將他逮捕,並在他車裡找到兩瓶空啤酒罐,酒測值0.81毫克,比彭男還高,隨後依妨害公務、損害屍體罪嫌送辦,彭偉明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兩人各獲以5萬元交保。

警方查出,彭、張2人分別有毒品、妨害自由等前科;張惟勛辯稱他不是故意輾壓屍體,因離去時忘了載友人才返回,當時沒注意路面有屍塊。

===== 我是分隔線 =====

不知道廢死聯盟認為這樣囂張的人該判什麼樣的刑責?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0-5-13 02:01 PM

下面的內容感受不會很好,給連結就好,請慎入!

動新聞的報導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0-5-13 02:16 PM

警察的過肩摔怎麼在這時候不見了?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0-5-13 02:28 PM

看來以惡治暴的時代總算來臨了
咦!廢死不是為了解放人類而存在的嗎
這樣才可以盡情犯罪不是嗎

PS.當法律失去效用時,就是人類大開殺戒的時候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0-5-13 02:54 PM


引用:
max0857寫到:
看來以惡治暴的時代總算來臨了
咦!廢死不是為了解放人類而存在的嗎
這樣才可以盡情犯罪不是嗎
PS.當法律失去效用時,就是人類大開殺戒的時候

讓我想到夜魔俠,不是因為班艾佛列克比較帥,而是TMD瞎子居然比明眼人更看的清,這就是法律。
至於過肩摔,也許不是每個警察都練過的吧!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0-5-13 03:06 PM


引用:
watchme寫到:
讓我想到夜魔俠,不是因為班艾佛列克比較帥,而是TMD瞎子居然比明眼人更看的清,這就是法律。
至於過肩摔,也許不是每個警察都練過的吧!

柔道、奪刀、奪槍....等格鬥技是警察必學的啦,不會武功怎麼抓壞人?
發表人: ad5747    時間: 2010-5-13 03:10 PM

這樣當然是關兩年阿...
沒看到他有喝酒嗎
發表人: flute_even    時間: 2010-5-13 04:48 PM

影片中看警察被推好玩的
也沒有啥反應
對惡人她們也怕怕的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5-13 06:27 PM


2罐啤酒
酒測值超標 2倍
嫌犯只要辯稱 那時候喝醉了 啥都不知道
想必又可以矇混過關了  希望死者地下有知 常去給他託夢
...輾2次 又衝撞警車 還記的喝2罐啤酒後 自己去投案 分明有高人指點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13 08:45 PM

台中的警察都被教的很乖的樣子
下去我去台中時.找個警察PK.然後上傳到Youtube炫耀一下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3 09:12 PM


引用:
sakillll寫到:
台中的警察都被教的很乖的樣子
下去我去台中時.找個警察PK.然後上傳到Youtube炫耀一下

台中市是特種行業的天堂,經過那裏幾次,記得理容院都是KING SIZE.
餐廳街的老鼠都特別肥特別大隻.
同理...
台中市的黑道還有躲在後面的白道也是特別大尾.

警察當然算"老小的"(台語).
發表人: jrala    時間: 2010-5-13 10:23 PM

台中警察靠這些兄弟吃飯是不是呀!

檢察官是不是已經說好了 作個樣子就放人了   沒救的濕髮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4 04:48 PM


引用:
jrala寫到:
台中警察靠這些兄弟吃飯是不是呀!

檢察官是不是已經說好了 作個樣子就放人了   沒救的濕髮

是不是,大家心知肚明...
====================================
撞人輾屍不認錯! 傳嫌犯找立委關說
更新日期:2010/05/13 19:28 許立帆


賓士駕駛開車撞死人,還找來朋友輾過屍體,囂張行徑令人髮指,現在更傳出有人幫忙關說;據了解,輾死嫌犯是南屯道上小弟,外傳接近中午時,一名自稱顏清標服務處的主任,打電話到分局,要求警方趕快把案子辦完移送,事情不要鬧大,真有此事嗎?包括顏清標服務處人員,還有台中市警察局長,一概否認。


黑衣男子坐在駕駛座,他幫朋友處理車禍,卻囂張輾過屍體斷肢,事後,一臉毫不在乎模樣;警方調查,黑衣男子姓張,是南屯道上小弟,可能知道事情鬧大了,竟然還想找人關說。

警局內,傳出一名自稱顏清標服務處的主任,中午打電話到分局,要警方趕快把案子辦完移送,不希望事情再擴大。中市警局局長胡木源:「到目前為止,我沒有聽到五分局報告,有民意代表關切這件事。」

警方有沒有接受關說?事涉敏感,從副分局長到局長,被記者一問,全盤否認;至於顏清標服務處,也是無奈回應。記者:「彭偉明你們認識嗎?」顏清標服務處人員:「不認識ㄟ。」記者:「是不是有打電話到服務處,請你們幫忙『喬』事情?」顏清標服務處人員:「我沒有接到。」

顏清標服務處對外澄清,不認識這起車禍的2名嫌犯,但會不會是其他的小服務處接到電話,他們表示還要一一詢問;酒駕撞死人又輾過屍體,已經讓死者家屬難以接受,現在又傳出關說疑雲,無疑是讓死者家屬的心,再痛一次。
==================================================
台中市是個好地方,前提是你要有特權,黑或白都沒關係.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0-5-14 05:31 PM

在那邊是不分黑道的

只要你有錢有勢 那你就是名流

沒錢? 那就是下流
發表人: ma1111    時間: 2010-5-14 07:41 PM

什麼叫幫派文化?
就是不論是非,只問是不是自己人,
是自己人就是要挺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0-5-14 11:38 PM


引用:
watchme寫到:
不知道廢死聯盟認為這樣囂張的人該判什麼樣的刑責?


死刑是三小 我只知道廢死聯盟會幫我脫離死刑~
發表人: 蟑螂與小強    時間: 2010-5-15 07:20 PM

這種事還輪不到廢屎團體出頭
撞死人是意外致死,有錢就可以解決了(聽說今天拿現金30萬給家屬了先)
輾屍體的,是損毀遺體罪,跟盜墓差不多而已,罰個幾萬塊就結案了

人命阿....價值何在??
發表人: laster    時間: 2010-5-16 05:33 PM

命就是不值錢,
所以需要人肉搜尋,
用千千萬萬網民的力量制裁"牠"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0-5-19 11:53 AM

肇事者還上過大螢幕

同樣一句話,內容不是很舒服,慎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51/IssueID/20100519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9 11:56 AM

輾屍嗆警風暴 台中叫無傳播妹
更新日期:2010/05/19 04:21  

〔記者許國楨、張協昇、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婦人遭撞死又被輾屍案餘波盪漾!


黑衣人疑開經紀公司


台中市警局多次邀集6個分局分局長及偵查隊長召開檢討會,並針對車禍當天前往支援的多名黑衣人身分進行了解,經查是開設傳播妹經紀公司業者或車伕。


警方發現,這些平日負責搭載傳播妹在市區各三百暢飲酒店、汽車旅館、自助式KTV流竄的車伕,均具有黑道背景,且近2年來結合毒品、高利貸控制傳播妹,對同業甚至客人暴力相向,為壓制其囂張的氣焰,自上週五起展開掃蕩行動。


警方除針對這些公司的據點列管監控外,並在市區各三百暢飲酒店、自助式KTV前設下攔檢點,只要有自小客車或計程車搭載傳播妹前來,除盤查司機身分,同時拍照存證列管。影響所及,這兩天在上述場所鮮少見到以往俗稱「雞仔車」的自小客車或計程車接送傳播妹的場景,有的公司認為風聲太緊,乾脆休息一陣子,導致酒店調不到傳播妹。


針對黑衣人向警方嗆聲,連日來引發外界強烈抨擊公權力淪喪;對此,台中市長胡志強不願多做回應,只說「尊重警政署的處理」。


台中市警局則下令往後發生死亡車禍案件,派出所所長、交通分隊長及偵查隊值日小隊長須到場處理,昨天並召集派出所所長等單位主管舉行檢討會要求落實,並強化與媒體良好互動,避免因說明不當,致事態擴大。
=====================================================
傳播妹還真無辜.
這算是警察給死者一個交代嗎?讓業者損失幾天收入,算是補償金.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10-5-19 12:22 PM

又上新聞了,網友說他演過猛甲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10-5-19 12:46 PM


引用:
watchme寫到
不知道廢死聯盟認為這樣囂張的人該判什麼樣的刑責?

廢死聯盟:當然是無罪呀,都死在地上了還管他的人權幹麻,只要保護好壞人的人權就好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19 05:06 PM


引用:
嗚^^c寫到:
又上新聞了,網友說他演過猛甲


原來艋舺果然是真人實事.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19 07:48 PM

這樣還會有艋舺2嗎
如果有.那可要劇情更兇才能壓過真實版的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0-6-9 01:02 PM

起訴了,果然很 [重]
輾屍主嫌 求處重刑3年2月


    * 2010-06-09
    * 中國時報
    * 【鮮明/台中報導】

     社會矚目的黑衣人輾屍案,台中地檢署昨偵結。主嫌張惟勛酒後駕車抵達現場,無視公權力存在,與警員發生口角後竟兩度駕車衝撞三角錐,並輾壓車禍死者殘肢,手段殘忍且犯罪情節重大,被檢方依涉侵害屍體、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具體求處三年二月重刑。

     這起輾屍案發生在五月十二日,因嫌犯態度囂張、手段殘忍,引起社會撻伐;五月底又發生翁奇楠命案,更加深外界對台中市治安敗壞、公權力不彰印象。

     友人撞死人 嫌犯酒後強出頭

     上月十二日凌晨五時許,男子彭偉明駕車行經台中市文心路、陝西路口,不慎撞死騎腳踏車的黃姓婦人,黃女右小腿當場斷裂彈落在馬路上。警方據報立即封鎖現場,不料,彭男友人張惟勛、周志勇、李奎漢等人,聞訊趕來關心,與員警發生拉扯、推擠等衝突,並辱罵「三字經」,態度十分囂張。

     此時,帶有幾分酒意的張惟勛,先是駕車駛離現場,後來又回來衝撞三角錐,再蓄意輾壓蓋有黃色殮布的死者殘肢,往大雅路方向逃逸。事後,張男主動回到現場接受警方調查,酒測值達○.八一毫克。

     「三字經」嗆警 事後辯不知輾屍

     張男辯稱不知道該處有死者殘肢,是不小心壓到。但檢方表示,張男在偵訊時自承有看到覆蓋死者的黃布,依常理判斷應知黃布下是遺體或殘肢,辯詞不足採信,起訴並求處重刑。另外,彭偉明、周志勇、李奎漢分別被依過失致死、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後兩人分別求刑八月、十月。

[watchme 在  2010-6-9 09:0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min    時間: 2010-6-9 01:12 PM

把活人撞死的嫌犯:求刑八月。

損毀死人屍體的嫌犯:求刑三年2個月。

------------------------------------------------------------
活人的生命,果然比較不值錢。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