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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富士康第十跳 20歲男員工墜樓身亡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5-21 12:53 PM     主題: [轉貼]富士康第十跳 20歲男員工墜樓身亡

根據最新消息,鴻海旗下,大陸子公司「富士康」繼「連九跳」後,今(21)日清晨再傳「第十跳」。

    據了解,一名20歲「富士康」男性員工今日清晨五點左右墜樓身亡。目前遺體已被送往龍華醫院。由於富士康員工自殺事件頻傳,據了解,深圳官方已介入調查,大陸網友也火速傳閱這則消息。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0,5245,50503715x132010052100819,00.html

會不會太誇張了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1 01:14 PM

跳的太頻繁了XD

台商壓榨台勞那套~

在對岸出事不意外
發表人: ad5747    時間: 2010-5-21 01:17 PM

對岸比台灣人有guts也不是什麼新聞了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21 01:52 PM

下次可能一次跳一雙.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21 02:02 PM

5月21日 今晨

富士康五个月“九连跳”

  ●5月14日,龙华厂区男工梁某从宿舍楼7楼坠地身亡,21岁。

  ●5月11日,龙华厂区女工祝晨明从9楼出租屋跳楼身亡,24岁。

  ●5月6日,龙华厂区男工卢新从阳台纵身跳下身亡,24岁。

  ●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身亡,22岁。

  ●4月7日,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

  ●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女工饶淑琴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

  ●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23岁。

  ●3月1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田玉从3楼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楼受伤。

  ●1月23日,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警方调查,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

都好年輕.應該都是剛出學校的
台灣媒體怎麼沒去貼草莓族的標籤?
可能怕得罪阿共.郭董吧.

[sakillll 在  2010-5-21 02:0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1 03:04 PM


引用:
sakillll寫到:
台灣媒體怎麼沒去貼草莓族的標籤?
可能怕得罪阿共.郭董吧.

怕郭董比較可能~他很會告人
那些媒體可能怕被告
萬一在這上面做文章炒過頭或損到郭懂本人
到時可能會被告到脫褲

[cys070 在  2010-5-21 03:0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500lives    時間: 2010-5-21 03:19 PM

真的有那麼好嗎?
看得我都想跳了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1 03:27 PM

看到大陸人貼的文章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408396
原創]富士康違約條款逼死工人——太無恥!
文章提交者:aaamary8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絡】 http://www.kdnet.net

[新干班違約條款]
  。。。
  5-1.違約賠償內容包括以下三項:
  A.招募成本和綜合培訓成本共計4,000元(很不合理,招工了合作方式,風險應由雙方共同擔當,也不知是哪位提出的這樣合約,哎!無奈!!!!!)
  B.違約損失5,000元(合法嗎?不合法。保障員工權益哪去了?)
  C.從事代理費,按每年1,200元計算...(不明白)
  5-2.乙方在5年半工作期內辭職提出解約或因消極怠工、好逸惡勞被甲方辭退,須按5-1條所列賠償內容支付甲方違約賠償金...
   5-3.合同期內,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或公司規章,導致被辭退或開除,按5-2條款賠付
  5-4.合同期內,乙方因工作能力、水平方面的原因難以適應甲方,經安排工作崗位調整,乙方仍不能較好的適應的,則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須按5-2條款賠付
  5-8.乙方對以上違約賠償金不按時賠付時,甲方將凍結乙方人事檔案、戶口關係,且賠付額除追加乙方人事代理等所支付費用外,
  另按原賠付收取每年10%滯納金。



以上是網上下載的富士康違約條款

在這種無恥條款下,不死人才怪!

合計違約金1萬2對打工的人來說是什麼概念嗎?每年還有 10%複利。

比黃世仁還牛。

你知道他們要存多久才能存到那麼多錢嗎?

對於貧困家庭來說死是唯一選擇。

這種肆意對勞動人民敲骨吸髓的條款,披上法律的外衣,黨和國家就是幫兇。
發表人: da9267    時間: 2010-5-21 04:38 PM

但當事人要去富士康上工的第一天不知該公司有這些規定嗎?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0-5-21 04:38 PM


引用:
cys070寫到:
看到大陸人貼的文章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408396
原創]富士康違約條款逼死工人——太無恥!
文章提交者:aaamary8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絡】 http://www.kdnet.net

[新干班違約條款]
  。。。
  5-1.違約賠償內容包括以下三項:
  A.招募成本和綜合培訓成本共計4,000元(很不合理,招工了合作方式,風險應由雙方共同擔當,也不知是哪位提出的這樣合約,哎!無奈!!!!!)
  B.違約損失5,000元(合法嗎?不合法。保障員工權益哪去了?)
  C.從事代理費,按每年1,200元計算...(不明白)
  5-2.乙方在5年半工作期內辭職提出解約或因消極怠工、好逸惡勞被甲方辭退,須按5-1條所列賠償內容支付甲方違約賠償金...
   5-3.合同期內,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或公司規章,導致被辭退或開除,按5-2條款賠付
  5-4.合同期內,乙方因工作能力、水平方面的原因難以適應甲方,經安排工作崗位調整,乙方仍不能較好的適應的,則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須按5-2條款賠付
  5-8.乙方對以上違約賠償金不按時賠付時,甲方將凍結乙方人事檔案、戶口關係,且賠付額除追加乙方人事代理等所支付費用外,
  另按原賠付收取每年10%滯納金。



以上是網上下載的富士康違約條款

在這種無恥條款下,不死人才怪!

合計違約金1萬2對打工的人來說是什麼概念嗎?每年還有 10%複利。

比黃世仁還牛。

你知道他們要存多久才能存到那麼多錢嗎?

對於貧困家庭來說死是唯一選擇。

這種肆意對勞動人民敲骨吸髓的條款,披上法律的外衣,黨和國家就是幫兇。


請搞清楚 ~
法律是有錢人在玩的
沒錢 ~  那就跳呀~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21 04:45 PM

他們宿舍蓋那樣...看起來好鬱卒.
我家人說以前她宿舍也是蓋那樣,住起來很鬱悶.人在樓上往中庭看,感覺就好像有人在說:跳啊,跳啊...

宿舍蓋開放一點的格局不行嗎?那麼有錢的企業.
發表人: s58716    時間: 2010-5-21 04:57 PM

富士康的管理與公司文化也許真的有問題,
或者不適合中國大陸的員工吧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5-21 05:48 PM

郭董忙著抱老婆小孩,他的員工確忙著跳樓
好樣的
發表人: smartcard    時間: 2010-5-21 11:14 PM

剛剛新聞又多一個,不過是新進員工喝醉  墜樓.....
發表人: ico    時間: 2010-5-21 11:38 PM

到學校殺小孩子會傳染
自殺也會傳染
真恐佈的地方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22 12:24 AM

奇怪..."操人"郭在大陸才操人,在台灣不操人嗎?
真是愛國商人.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0-5-22 02:27 PM

私底下外勞都會向我抱怨台灣人很會偷懶不耐操之類的
所以各位要多向外勞學習,才有機會過勞死
發表人: HAY    時間: 2010-5-22 03:01 PM

台灣不流行跳樓,流行燒炭自殺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22 05:15 PM


引用:
HAY寫到:
台灣不流行跳樓,流行燒炭自殺

可見台灣人比較有錢.
燒炭得花錢買炭和爐,跳樓不必花半毛錢...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5-22 05:25 PM


引用:
max0857寫到:
私底下外勞都會向我抱怨台灣人很會偷懶不耐操之類的
所以各位要多向外勞學習,才有機會過勞死


台灣人是爆肝血尿吧
接下來才暴斃Xd

身邊有認識的肝指數過高
後來選擇回學校去教書
轉行的也有幾人

[cys070 在  2010-5-22 05:3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10-5-22 07:17 PM


引用:
HAY寫到:
台灣不流行跳樓,流行燒炭自殺

台灣人是工作到退休後天天跑醫院.....(茶~
發表人: ps1772    時間: 2010-5-25 12:27 AM

跳樓、鴻海給的死亡賠償金、對大陸人來說很高、對台灣人很少。所以有人就會自殺。如果賠償金很少、我想沒人會自殺、最多就是不作了、換工作。
發表人: 合法密醫    時間: 2010-5-25 12:48 AM


引用:
ken91寫到:
奇怪..."操人"郭在大陸才操人,在台灣不操人嗎?
真是愛國商人.

鴻海在大陸富士康公司,台灣人管的是技術部份.
工人部份則一律是由當地人來管理.
如果工人也是由台灣管理,公司早就被大陸關掉了.
哪會到現在都死了十個人,公司還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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