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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分享] 家無電腦網咖找資料 險遭記過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0-5-26 11:12 AM     主題: [分享] 家無電腦網咖找資料 險遭記過

家無電腦網咖找資料 險遭記過
更新日期:2010/05/25 20:01

家境清寒難道是原罪嗎?來看台中市這一名家境貧困的小六男童家裡買不起電腦,但他為了完成學校交代的作業,和讀國三的姊姊到網咖找資料,結果遇上了警察被留置盤查,姊姊還因此差點被學校記大過。

為了完成老師交代的作業,已經傍晚了,一名小六男童因為家裡窮買不起電腦,跟姊姊來到這家網咖找上課資料,突然一名教官和三名警察出現,要小姐弟不要流連快點回家,小姐弟非常害怕趕快解釋,實在因為家中沒電腦才會不得已到網咖來,但學校卻一度堅持,要記姊姊一個大過。

事發後,社會處趕緊專案處理,緊急送了一台二手電腦給這個貧困家庭使用。

小姐弟不得已上網咖情有可原,只是還有許多弱勢家庭的小朋友家中同樣沒有電腦,下次他們如果也要用電腦交作業,那該怎麼辦?(民視新聞林尚賢、林賢明台中報導)

PS 覺得很奇怪
為甚麼學校的處罰學生的魄力
每次都用錯地方
給他無言...
發表人: giogioh    時間: 2010-5-26 11:36 AM

因為強欺弱本來就是這樣

看看那位最近交保的那位學生大哥就知道了
跟在爸爸旁邊乖得跟什麼一樣
發表人: bbx1    時間: 2010-5-26 11:48 AM

給他電腦, 他還是沒錢申請網路阿? 要怎麼上網找資料?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0-5-26 12:07 PM


引用:
bbx1寫到:
給他電腦, 他還是沒錢申請網路阿? 要怎麼上網找資料?


帶去網咖連
然後學校再記一次過

下次就知道給電腦時 順便要幫忙裝一下網路 = =

PS 難道學校沒有 電腦可以解學生用嗎?
發表人: tako77    時間: 2010-5-26 12:26 PM

記者大概又沒新聞可抄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5594843.shtml
這是2010.05.13 的新聞=.=

==========================
「家境清寒有罪嗎?」台中市一名小六男童家貧買不起電腦,為完成老師的作業找課外資料,母親不放心他一個人上網咖,叫讀國三的姊姊陪同,結果姊弟被警察留置盤查,姊姊還差點被學校記大過,幸好弟弟的老師求情。

「始料未及,十分內疚,」男童老師日前投書本報說,當社會只關心哪所國中第一志願考取幾個人時,誰來關注像這名男童的弱勢孩子和家庭?當每項作業都要寫學習單、查詢資料、分享心得,這些孩子因為家裡沒電腦,只能選擇不交或不寫?

本案緣於男童老師出了一項作業,要求學生查閱資料,找出與課文中主角同樣有殘疾卻值得敬佩的人物,若家中無法查閱資料,可到圖書館找書籍。

隔天,男童的老師在聯絡簿上,看到家長寫了一段文字又用立可白塗掉,隱約看見「警察」兩字。老師感覺不妙而詢問男童,男童低聲說:「我犯錯了,沒時間去圖書館,跑到網咖寫作業,被警察抓到…姊姊因為我要被記大過。」

男童媽媽心疼女兒,把過程寫在聯絡簿上希望老師求情,但男童認為「自己上網咖就不對」,要求母親塗掉。

老師說,男童母親很困擾,「女兒很乖巧,聽到要被記大過嚇哭了,記過是很重的處罰,她怕留下不良紀錄」;男童的老師了解全盤後,主動向姊姊就讀的國中說明始末。

這對姊弟的母親在餐飲業打零工、父親是鐵工,工作不穩定,育有四子,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姊弟的午餐、學費都申請減免補助。

姊姊就讀的國中張姓校長談及此事,因為情有可原記大過可免,但仍要罰愛校服務,後來又改為「口頭告誡」。

據了解,這對姊弟去網咖是在傍晚,依規定青少年深夜十時以後禁止出入網咖,不過為免青少年下課時間逗留,警方會不定期配合學校生活輔導人員,到網咖抽查。

==============
有圖書館可以查資料
只是學童沒時間去找

一開始學校不知道學童家裡情況
會記過我想是正常的
後來是男童的老師主動跟姊姊的學校說明
學校瞭解後就不記過了

沒有一間學校能夠事先知道學生去網咖是玩遊戲還是查資料吧
民視新聞記者報導真的很偏頗,引導別人認為都是學校的錯

話說
學校記過有差嗎
出社會之後有人被查過在小時後被記過的記錄嗎= =
最多看看大學成績單而已,有的也不會看
記過就嚇嚇小孩子而已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5-26 12:32 PM

記過~這樣才不會變宅童
發表人: raidendxw    時間: 2010-5-26 05:05 PM


引用:
tako77寫到:

話說
學校記過有差嗎
出社會之後有人被查過在小時後被記過的記錄嗎= =
最多看看大學成績單而已,有的也不會看
記過就嚇嚇小孩子而已


沒錯 對小孩子而言就是有差
長大的人當然覺得沒差 不過請站在小孩子的立場 發揮同理心替小女孩著想
我想 記過對乖小孩內心會是很大的一個影響
發表人: kk0114    時間: 2010-5-26 05:19 PM

記過對有羞恥心的有差,對那些無恥的記他300支也沒差...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26 05:33 PM


引用:
bbx1寫到:
給他電腦, 他還是沒錢申請網路阿? 要怎麼上網找資料?

WI FI...免費上網的地方例如捷運站.
不過配備要有無線網卡.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0-5-26 06:29 PM

圖書館查資料也要看地方
有些地方的圖書館不提供上網
有些只能用30分鐘
有些還很多人...等

基本上網咖比較方便~但環境也比較雜
=======
未過11點or12點為何能抓人?
真是搞不懂,學校名器不夠為了炒新聞?
發表人: s28741369    時間: 2010-5-27 06:13 PM

老師總是認為學生們家裡一定有電腦、網路...
圖書館又跟著公家機關下班...
太晚不好意思打擾同學....

網咖確實是很好的選擇...
話說當初網咖本身就是設計給身邊沒有電腦與網路的客人所使用...只是現在台灣嗎= ="

不過太晚就真的要帶父母出門,免的出意外

另外,那些警察們,是不定時抽查,被抓到的....就會通報了
然後原因就會寫,夜間逗留網咖...>送學校、家長...>學校看原因,記過....
發表人: jazzblue    時間: 2010-5-28 11:25 AM

就算送電腦也沒網路可用
學校在放學後應提供電腦教室 給清寒的學生使用
發表人: iaban    時間: 2010-5-28 02:20 PM

之前曾做過國中小學校的網路架設工作,非明星學區的電腦教室都是某幾個老師代管的,根本很少那種專職的.....所以在晚上還要開放給學生用有難度的.....
不過我覺得事件中的小孩子選擇了對他們來說最快速方便的方法哪裡錯了,至少他們還是靠自己去得到結果,警察有時候該管的不去管,不該管的管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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